1946年合作社建立初期,由于规模小,资金有限,农民购买力较低,对工业品经营一般
在几十种,少数合作社近百种,城镇消费合作社(包括市民、职工合作社)在千种以上,主要
有青蓝白布、食盐、火柴、煤油、毛巾、袜子、胶鞋、针、线、棉花、烟袋嘴(杆、锅)、腿
带、食油等生活必需品。1949年,通过合作社供应的工业品达4 400万元,其中主要品种有棉
布2 065万米、棉花1 722担、汗衫背心7万件、卫生衣裤21万件、胶鞋38万双、线袜140万双、
火柴280万件、肥皂0.64万箱、煤油2 106吨,分别为国营商业与合作社销售总量的45.5%、41%、
30.4%、43.7%、56.9%、56%、43.7%、32%、75.9%。1950年开始,国家为了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在工业品的价格上给予了优待,其中棉布、植物油按批发价降低2%,百货、煤油降低3%,食
盐降低5%,煤炭降低6%。1951年又扩大了品种和优待率,棉布为6%,食盐为7%,煤炭为8%,
碱为10%,煤油为12%。基层合作社供给社员的工业品,与非社员有不等的差价(一般在3~5%),
使社员得到一定的物质实惠。从而,扩大了工业品经营,增加花色品种。农村妇女用的发卡、
头绳、顶针、按扣、小拉锁等普遍增加。棉布由粗、细布向斜纹、花达呢布发展,由青蓝白
布向色布、花布发展。截止年末,合作社的工业品销售额增长到1.43亿元,比1949年提高2.3
倍。1952年,东北区合作社系统为实现上半年完成全年计划43%的要求,开展工业品销售竞赛
(简称“四三”销售活动),并对胶鞋、食糖、火柴、玻璃、茶叶等进行赊销,使基层合作社
的经营品种显著增加,把毛巾、毛线、暖水瓶、铝锅、搪瓷口杯、食糖、烟、酒、罐头、糖
果、糕点、电灯泡、元钉、铁线、卫生衣裤、搪瓷面盆等,先后列为合作社必备商品。一般
合作社的经营品种扩展到300种以上,较大合作社达400多种,城镇消费合作社超1 500种。全
年通过合作社供应的工业品上升到3.47亿元,比1951年增长1.4倍多。供应的主要品种有:棉
布7 671万米,占国营商业与合作社销售总量的45%;棉花66 715担,占37.3%;汗衫背心43万
件,占29.8%;卫生衣裤65万件,占44%;胶鞋247万双,占43.9%;线袜695万双,占57%;火
柴12.9万件,占56%;肥皂4.8万箱,占32%;煤油5 959吨,占75.9%,比1951年分别增长54.8%、
1.2倍、53.2%、25%、2.3倍、1倍、21%、2.8倍、61.4%。根据全国工业生产发展和农村购买
力投向的发展变化,同年列为统计指标的主要品种有:暖水瓶6万个,占国营商业与合作社销
售总量的35.3%;缝纫机1 850台,占37%;木钟2 220台,占37%;铝锅7 200个,占18%;搪瓷
面盆40.3万个,占47.9%;食糖4 246吨,占49.7%;各种酒15 876吨,占59.2%;卷烟3万箱,
占38.5%;元钉575吨,占32.9%;自行车800辆,占5%。
1953年1月,黑龙江省联合社与商业厅下发《关于扩大工业品推销的联合指示》,决定国
营商业与合作社通过5~10天的短期合同,增加品种,扩大工业品推销。3月,许多基层合作
社根据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供应局、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图书发行公司总管理处《关于
图书发行的协议》,开展图书经销。同年11月,按照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商业部、卫
生部下发的《关于执行药品下乡工作的联合通知》精神,50%基层合作社增加中西成药经营。
全年工业品销售额提高到4.92亿元,比1952年增长41.2%。主要品种增减变化是:棉布8 939
万米,占国营商业与合作社销售总量的44.7%;棉花94 226担,占41%;汗衫背心58万件,占
30.2%;卫生衣裤101万件,占43.9%;胶鞋324万双,占43.9%;线袜939万双,占56.9%;火柴
16.8万件,占56%;肥皂5.76万箱,占32%;煤油8 335吨,占76%;暖水瓶14万个,占39%;缝
纫机2 960台,占37%;木钟2 960台,占37%;铝锅9 000个,占18%;搪瓷面盆46万个,占48%;
食糖5 030吨,占26.3%;各种酒17 830吨,占48%;卷烟38 473箱,占38.5%;元钉1 291吨,
占33%;自行车700台,占5%。除自行车比1952年下降12.5%外,其余品种分别增长16.5%、41.2%、
34.9%、83.6%、31.1%、35.1%、30.2%、12%、39.9%、1.3倍、60%、33%、25%、15%、18.5%、
12.3%、28.2%、1.25倍。1954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
示》,贯彻“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应尽先供应农村”的原则,合作社密切与国营商业合作,
大力组织工业品下乡。全年工业品销售额达5.28亿元,为1953年的107.3%。线袜、汗衫背心、
火柴、肥皂、铝锅、搪瓷口杯、搪瓷面盆、卷烟、各种酒、煤油、元钉、铁丝等品种均有程度
不同的增长。但棉花、棉布因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受资源、定量的限制,分别下降26%和16.8%。
1955~1956年,调整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下伸网点以后,普遍增加经营品种,供销部在300
种左右,综合性门市部1 000种以上,少数达1 500种以上,专业商店700~800种。在此期间,
为安排农村私商,维持生计,促进其社会主义改造,基层供销合作社退让一部分零售阵地,
让出一些经营品种(包括畅销商品),工业品销售额有所下降,主要经营品种也发生一定的变
化。到1956年末,两年年均工业品销售额缩减到4.26亿元,比1954年下降19.3%,手电池、各
种酒、卷烟、元钉、铁丝等品种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959年以后,在3年经济困难期间,由于生产发展跟不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一些
主要工业品供求差距日益扩大,农村市场供应紧张,尤其是农民要求购买厚、密、耐穿的灯
芯绒、线咔叽、26直贡呢、线花达呢及大花被面、缝纫机、自行车等好、少、新商品更为突
出。与此同时,随着化学合成工业的发展,相继出现化纤布、塑料制品、洗衣粉等新产品,
先后投入市场。供销合作社(部)根据国营商业调整的分配比例,在增加工业品供应数量、品
种、花色、规格的同时,区别不同情况、不同需要和不同品种,采取“一保、二安、三敞”
的办法,合理分配,即农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棉布、棉花、胶鞋、布鞋、食糖、面碱、煤油、
线袜、香肥皂等,实行凭票凭证定量分配,保证供应;供应差距较大又是农民日常生活必需
的面盆、灯泡、手电池、暖水瓶、水靴等,通过调查访问,按照急需,补缺补少原则,实行
民主讨论,张榜公布办法,安排供应,劳保用品和保健用品专拨专用,专项安排;一些高级
商品和一般日用百货实行敞开销售,群众自行选购,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了
农民生活的基本需要,对安定社会秩序,稳定农民生产情绪,调动其生产积极性,恢复和发
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作用。1962年末,基层供销合作社所属供销部的经营品种近400种,综
合性门市部达1 000~1 200种,集镇与较大门市部超1 800种,专业商店800~1 000种。通过
供销合作社供应的工业品5.03亿元,比1955~1956年年均销售额增长18%,其中供应棉布4 569
万米,比1956年减少40.9%,占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量的41.5%;棉花67 496担,下
降26.3%,占64.3%;汗衫背心83万件,减少27.2%,占32.2%;卫生衣裤98万件,下降24.1%,
占43.5%;胶鞋529万双,提高49%,占41%;线袜273万双,减少73.8%,占23.4%;火柴21万件,
减少8.3%,占63.6%;肥皂11万箱,下降9.1%,占31.4%;暖水瓶60万个,增长1.6倍,占42.5%;
缝纫机1.6万台,提高1.9倍,占35%;钟表(闹表,下同)9.2万台,增长30.8%,占37.2%;铝
锅3.6万个,提高1.5倍,占17.1%;搪瓷面盆96万个,增长6%,占43.2%;食糖8 112吨,提高
27.6%,占14.6%;各种酒7 021吨,减少62.4%,占18.4%;卷烟14 274箱,下降68%,占16.7%;
元钉1 276吨,减少24%,占29.5%;自行车3 000辆,提高2.5倍,占50%;煤油12 668吨,下
降2.5%,占49.4%。当年,按照统计口径的要求,增列供应化纤布57万米,布鞋77万双,洗衣
粉3万公斤,手表4 400块,分别占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量的45.2%、20%、25%和3.7%。
1963年,全省农村工业品供应开始松动,供销合作社除继续扩大经营品种外,注重产品的规
格、花色、式样,尽量满足农民的多种需要。同年8月,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
活跃基层供销合作社购销业务的指示》,与国营商业密切配合,实行商品选购制,大力组织
日用小商品下乡,初步解决农村工业品供应品种少、花色单调,不适应农民需要的问题。随
后,省供销合作社于11月下发《关于推行必备商品目录和库存定额的通知》。各地按照《通
知》要求,积极组织进货,增加花色品种,清仓排队,调整库存商品结构,鼓励勤进快销,
“多进样少进量”,使大部分供销部的经营品种超过500种,综合性门市部增加到1 500~2 000
种以上,专业商店达1 000种以上。随着工业生产的日益发展,新产品不断投入市场,从1964
年开始,供销合作社将全塑料鞋、晶体管收音机增列为统计指标,其供应量分别为9万双、34
台,占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量的21.4%和1.8%,全年通过供销合作社供应的工业品达
6.18亿元,比1962年增长22.8%,其中棉花、棉布、汗衫背心、线袜、缝纫机、手表、食糖、
各种酒、卷烟、元钉、铁丝、自行车、灯泡等品种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所谓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中,许多
带有福、禄、寿、喜品牌的商品被当作“封、资、修”禁品查封,禁止销售,使有些品种造
成人为的脱销。接着,受动乱的影响,生产遭到破坏,加上原料、燃料不足,又使许多工业
品的品种由缓到紧,供求矛盾突出。1972年6月,全国商业工作会议要求基层供销合作社抓好
商品出台,增加品种,合理分配香皂、肥皂、火柴、白酒、灯泡等长期供不应求的日用工业
品,以改善农村市场供应。广大职工排除干扰,坚持调查研究,开辟货源,调剂余缺,合理
摆布,并按照多进样,少进量的精神,增加花色品种、规格样式,做到“三快”,即进货快、
下摆快、出台快,使工业品供应有较大改善,销售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达9.22亿元,比1964
年增长49.2%。1973年,根据工业生产的发展,货源的增加,将涤纶产品和黑白电视机列为统
计指标,当年分别供应152万米、142台,占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量的30.8%和12%。
1974年末,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工业品销售额突破10亿元大关,比1972年提高11.4%,除卫生衣
裤、食糖、全塑料鞋、暖水瓶、缝纫机、煤油、自行车、化纤布、毛线、手电池、各种酒、
铁丝、晶体管收音机等品种因货源偏紧,或商品更新换代及不适销对路被新产品替代而不同
程度下降外,其他品种均有一定增幅,其中棉布增长11.7%,占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销售总
量的41.7%,棉花提高19.8%,占51.6%;汗衫背心增长9.4%,占30.1%;胶鞋提高7.3%,占45.8%;
线袜(含尼龙、锦伦袜)增长29%,占61%;火柴提高31.5%,占72.4%;肥皂增长15%,占34.6%;
洗衣粉提高1倍,占41.5%;手表增长25.7%,占18%;铝锅提高17%,占18%;搪瓷面盆增长15.3%,
占47.6%;卷烟提高1倍,占58.6%;灯泡增长83.4%,占35%;元钉提高31.9%,占13.6%。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农民
购买力显著提高,普遍要求供销合作社增加经营品种,满足各方面的多种需要。为此,省供
销合作社确定基层供销合作社都要下大力气扩大工业品经营,凡是三级站有货又适销农村的
工业品,要进齐摆全,做到“部卖方便社卖全”(即供销部经营日常生活必需品,以方便农民
群众购买;供销合作社所在地的综合门市部经营的工业品要品种齐全,规格、花色多样,低、
中、高档商品兼备,以便农民群众选购)。1979年,基层供销合作社根据省供销合作社对工业
品经营的具体规定,一般综合门市部由2 000种增加到2 500种,较大的达到2 800种以上,专
业商店在1 200种以上,供销部由500~700种增加到800种,经营品类包括:日用百货、棉布
化纤、服装鞋帽、棉毛织品、五金交电化工、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含图书)、烟酒糖茶、糕
点罐头等。进入80年代,在农村多头经商,相互竞争的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通过开拓搞活
零售业务,扩大服务范围,改进经营方式,继续发挥组织工业品下乡的主渠道作用。1980~1985
年,6年年均销售额仍达14.97亿元,比1975~1979年年均销售额增长25%。由于农民群众收入
大幅度增加,社会持币量上升,对工业品农民选购生活用品的需求由低档向中、高档发展,
款式要新颖,质地要优良,各地供销合作社都把工业品经营的重点放在吃、穿、住、用、行
5大类商品上,使一些主要工业品的供应发生显著变化。棉布、汗衫背心、卫生衣裤、胶鞋、
线袜、火柴、煤油等销售量逐年减少,涤纶化纤布、尼龙(锦伦)袜、服装、呢绒、毛线、皮
鞋、肥皂、洗衣粉、黑白电视机、录音机等销售量逐年增多。1985年,通过供销合作社供应
的棉布5 057万米,比1979年下降52.2%;棉花12.6万担,减少33%;涤纶化纤布2 232.3万米,
增长38.5%;汗衫背心598.1万件,下降15%;卫生衣裤38.7万件,减少40%;胶鞋754.4万双,
增长6.7%;全塑料鞋138万双,提高86.4%;尼龙、锦纶袜907万双,增长46%;火柴24万件,
减少22.6%;肥皂44.8万箱,增长8.7%;洗衣粉709.7万公斤,提高83.4%;暖水瓶97.8万个,
下降3.5%;缝纫机7.5万,提高8.4%;钟8.7万台,减少13.2%;手表17.8万块,增长22.8%;
铝锅8万个,上升8.1%;搪瓷面盆197万个(1983年数字),减少2.5%;食糖1.8万吨,下降3%;
各种酒4.3万吨,减少12.8%;卷烟10.1万箱,下降5.6%;元钉2 217吨,减少1.8%;晶体管收
音机11万台,下降63.8%;自行车13.7万台,减少5.5%;煤油1 699吨(1983年数字),下降60%;
灯泡869.4万个,增长54.4%。绥化、富锦、尚志、佳木斯、牡丹江、宁安、绥滨、五常、肇
东等市县联合社均打破城乡分工的界限,在市县城建立大型商场,经营工业品1~1.5万种,
较大的供销合作社根据农村建房由土木结构向砖瓦结构发展的趋势,积极扩大水泥、白灰、
沥青、玻璃、钢材、纤维板、胶合板、铁皮等建材物资,并按照农民的需要,开始经营呢绒
绸缎、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电风扇等高档工业品,使新的“四大件”(电视机、电冰箱、
洗衣机、录音机)逐渐进入农村市场,农民生活日益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