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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果 品

  一、鲜果
    1947~1951年,有些合作社经营少量鲜果(含冻果),初步改变私人个体经营的格局,形 成公营商业、合作社、私营商业、个体商贩多渠道经营。由于当时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较低, 鲜果消费量很小,只有苹果、梨、杏、李子、冻柿子等品种。农村合作社每年春节前供应部 分冻梨、冻花红和冻柿子。1952年,通过合作社供应的鲜果8 648吨,城乡人均年供应鲜果0.78 公斤,其中梨(包括冻梨)占鲜果供应量的55.6%,苹果占33%。因合作社存贮条件差,保管技 术水平低,鲜果供应时间较短。除夏季少量迎季伏果外,一般从秋果上市供应起,到春节前 后基本结束。1955年,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果品以后,为了搞好市场供应,针对黑龙江地区 气候寒冷,地产鲜果品种少,数量小,市场供应主要靠省外进货的特点,确定加强省外采购, 秋果以自营为主,伏果以代销为主的经营方针。对大宗伏果实行省、市县统一采购,联运直 拨,产地作价,集中结算的办法,整车直拨到省及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 岗、双鸭山、伊春等地,按经济区域分给各市县,并通过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的零售网点 及私营鲜货店铺、个体商贩供应市场,取得合理安排市场,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质量,减少 损耗,降低费用,简化手续制度的良好效果。1956年,全省城乡鲜果市场一度出现供不应求, 为了有效地掌握货源,安排好城乡市场供应,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苹果、柑桔、梨、香蕉 等鲜果实行计划管理,统一收购和分配,其他品种继续执行自由购销政策。截止年末,全国 鲜果供应4.58万吨,比1955年增长59.5%,并增加山东省樱桃、浙江省李子和枇杷、广东省柠 檬、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哈蜜瓜、甘肃省白兰瓜等新品种,城乡人均年供应鲜果3.2公斤,增 长3.1倍。1959年,按照全国商品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又将菠萝等鲜果列为计划管理,其中 苹果、柑桔由国家计委统一管理,国营商业按计划组织调运和市场供应。
    1960年,由于水果产地连年受灾减产,自销量扩大,加上供销合作社体制的变化,导致 全年鲜果供应大幅度下降。到1961年,2年年均鲜果供应9 426吨,比1956年下降79.5%,城乡 人均年供应鲜果0.5公斤,减少84.4%。城乡市场的鲜果供应十分紧张,农村只能食用少许冻 果,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大中城市,平时不摆,只按商业主管部门审批的 有关证明,优先限量供应外宾、病人和特需,重要节日(国庆节、春节),在市场上投放少量 鲜果,由指定商店售光为止。据此,商业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产品收购工作中几个 政策问题的规定》精神,调整了计划管理品种,保留苹果、柑桔两个品种,其余品种均列三 类,放开经营,议购议销,初步扭转管得多、管得死,统得多、统得死的偏向。1962年,果 品业务重新划归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以后,在水果生产逐步恢复和发展的情况下,省、市县 供销合作社通过组织发展省内生产;举办采购员训练班,提高其业务经营素质;加强省外进 货指导,恢复辽宁、河北、山东、山西等省重点产区的老渠道,开辟培育云南、四川、陕西、 甘肃等省新的货源;建立贸易合作货栈,组织三类鲜果交流;针对鲜果季节性生产,常年供 应的特点,增加和改善贮藏设施,促进了果品业务的开展。全省鲜果的进货量以每年95%的速 度递增。当年鲜果供应量回升到1.98万吨,比1960~1961年年均供应量增长1.1倍,城乡人均 年供应鲜果1公斤,增长1倍。1963年增长到3.89万吨,比1962年提高96.4%,城乡人均年供应 鲜果2公斤,增长1倍。1964年达7.47万吨,比1963年增长92%,城乡人均年供应鲜果3.6公斤, 提高80%。由于宏观调控不够,产区丰产的梨,大量超计划调拨到各市县,市场出现供大于求。 截止1964年末,全省鲜果库存高达3.86万吨,其中梨2.3万多吨,占库存储备量的59.6%,且 大部分为冻梨。为此,各级果品经营部采取降价销售措施,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和果品零售 商店大摆大卖,开展送货上山下乡、进厂进矿活动,使库存鲜果得到及时处理,但降价损失 300多万元。
    1968年,在“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下,全省果品经营机构被砸烂,大量采购人员和负责 地产品人员下放劳动锻炼,严重削弱省外采购,影响省内果树生产的指导,全年鲜果供应量 减少到6.9万吨,比1965年的8.8万吨下降21.6%,城乡人均年供应鲜果2.9公斤,减少29.3%。 1969年开始,全省地产果进入盛产期,产量倍增,加上强化省外采购,全省城乡市场的鲜果 供应有较大改善,年供应量突破10万吨,达13.57万吨,比1968年增长96.7%,城乡人均年供 应鲜果5.6公斤,提高93%。1970年,全省鲜果供应量增至15.2万吨,比1969年提高12%,城乡 人均年供应鲜果6公斤,增长7.1%。1971~1972年,由于果品工作重心不够明确,组织地产果 生产不够得力,省外水果减产,购进量下降10~30%,全省鲜果供应量呈下降趋势。一些县城 及大中城市因缺乏必要的经营设备,使一部分果品露天存放,加上环节多、包装差、装卸丢 甩等因素,鲜果损耗率高达20%左右,并存在旺季销不了,淡季无货供的状况。为了搞活果品 市场,遏制下降趋势,改变经营设备不适应的现状,省农副产品供销局于1972年7月召开全省 果品工作会议,分析研究鲜果的产、购、销形势,确定果品工作的重点是:既抓省内果品生 产,又加强省外采购,积极增建果窖,提高储存能力,做到及时上市,常年供应,推动鲜果 供应逐步好转。1974年,全省鲜果供应回升到14.4万吨,仅比1970年减少5.26%,城乡人均年 供应鲜果5公斤,下降16.7%。1977年,辽宁省苹果产区受灾,苹果大幅度减产,满足不了全 省进货的要求。经采购人员走访山东省,了解到新开发的苹果产区尚未纳入国家计划管理, 有大量货源可供外调。据此信息,省供销合作社研究决定,主产区减产非产区补,组织大批 采购人员由辽宁转移到山东采购,经多方努力解决车皮不足和短途运输等困难,调入苹果2万 多吨(过去只购早秋苹果),弥补了国家计划调拨之不足,鲜果供应量仍达15.5万吨,比1974 年增长7.6%,城乡人均年供应鲜果5公斤。至此,全省的苹果供应量由鲜果的第二位上升为首 位,结束了梨供应量大于苹果供应量的历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鲜果的管理政策作了多次调整。1979年,确定苹果、 柑桔两个品种继续实行二类管理,其余鲜果全部放开经营,实行议购议销。1980年,决定苹 果、柑桔由全部派购改为派购与议购同时进行,其中苹果、柑桔议购量分别占收购量的40~50%。 在管理重点上由过去主、次产区一齐管,改为只管主要产区,非主要产区放开,实行国家、 集体、个人一齐上,多渠道经营。为了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在多头经营和市场激烈竞争中继 续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渠道作用,省供销合作社根据各地的经验作法,确定搞活全省果品经 营10项措施:1.开展调查研究,搞好果品产、购、销和市场变化预测;2.广开进货渠道,加 强省外进货;3.办好果品贸易货栈;4.积极经营地产果;5.逐步开展果品联营业务;6.坚持 批发为零售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7.城乡市场通开,大力组织鲜果下乡;8.加强仓储工 作,贮足、贮好鲜果;9.按质论价,随行就市,搞活果品价格;10.建立一支具有一定专业知 识和管理水平的职工队伍。通过这些措施的贯彻实施,推动了果品供应业务的开展,使鲜果 供应量继续保持增长的势头。
    
    
    二、干果
    1954年以前,由于果品生产发展滞后,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较低,仅有集镇的较大合作社 经营少量干果,主要有:柿饼、红枣、山楂片、糖姜片等几个品种,除大部分购自国营商业 外,一少部分从私营果品商铺进货。1955年,供销合作社承担全省城乡市场干果供应任务以 后,根据生产的特需和城乡居民的不同需要,经营品种逐步扩大,其中干果类有:红枣、黑 枣、焦枣、乌枣、柿饼、栗子、莲子、桃干、杏干、梨干、苹果干、葡萄干、荔枝干、甜杏 仁、苦杏仁、瓜仁、核桃仁、桂圆干、桂圆肉、山楂片、黑瓜子、白瓜子、榛子、松子、山 核桃等25个品种;果脯类有糖姜片、糖瓜条、京糕条、山楂糕、糖莲子、青梅、糖藕片、桔 饼等8个品种。除黑瓜子、白瓜子、榛子、松子、山核桃等品种属于省内地产以外,其余品种 均为省外进货。供应重点以城市和县城居民为主,农村适当安排。1956年开始,对部分干果 实行计划管理,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收购和分配的干果有:红枣、核桃仁、瓜仁、杏仁、 栗子、黑瓜子、白瓜子等7个品种。1959年2月,根据国家实行商品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将 甜杏仁、苦杏仁、核桃仁、乌枣、红枣、桂圆干、桂圆肉、荔枝干、栗子、莲子等10个品种 列为国家二类物资,实行计划管理,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调拨,省商业供销部门组织各 市县果品经营单位和二级采购供应站按计划组织接运,并分配给零售企业供应市场。非计划 管理的干果称三类物资,由省商业供销部门统一在全国交流会上同产地签订合同,再分配给 各市县果品经营单位和二级采购供应站,组织进货,搞好市场供应。其中红枣以农村为主, 并按需要投放少量柿饼、乌枣、糖姜片、山楂片等,其余品种均以大中城市、县城为主,保 证特需。
    1961年12月,商业部对统一管理的二类干果品种作了调整,实行计划管理品种只保留红 枣,其余9个品种放开经营。全省每年调入红枣600吨左右,优先供应农村,1963年调入1 080 吨。进入70年代,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干果供应逐步由城镇扩展到农村。基层供 销合作社较普遍地经营红枣、乌枣、柿饼、梨干、苹果干、山楂片、糖姜片等干果。1973年, 供应农村红枣1 190吨,占全省红枣供应量的66.8%。
    80年代以后,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国家于1982年将保留计划管理的红枣放 开经营,实行多渠道流通。供销合作社为了适应城乡市场的需要,在果脯经营上,除散装供 应外,增加纸盒、塑料盒、塑料袋、玻璃瓶等各种小包装,既美观大方,又方便群众购买。 在干果经营上,增加炒货业务,有炒葵花子、黑瓜子、白瓜子、榛子、松子、花生等,丰富 了市场,扩大了供应。1980~198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6年年均供应山核桃326吨,黑瓜子228 吨,白瓜子82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