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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 料

  调料,是黑龙江地区城乡居民饮食中的重要辅料,年需要量较大,主要靠省外进货。1949 年以前,公营商业和私营食杂店铺经营调料,主要品种有花椒、八角等。1950年以后,随着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不少合作社在年节之际,经营一些花椒、八角等调料。1953年,按照国 营商业与合作社经营分工的精神,合作社承担起农村调料的供应(零售)任务。到1957年,通 过国营公司提供货源,供销合作社年均供应花椒171吨、八角95吨。1959年,国家将花椒、八 角列为二类物资,实行计划管理,由商业部统一调拨和分配。在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下,花 椒、八角生产减产,货源偏紧,年均调拨量大幅度减少,其中1961年调入花椒仅有14.6吨, 为历史最少的一年。到1962年末,通过供销合作社4年年均供应花椒116吨、八角50吨,比1957 年分别下降32.2%和47.4%。1963年,国营商业将调料业务(批发)全部移交供销合作社以后, 城乡市场均由供销合作社统一安排,经营品种有:花椒、八角、古月面(胡椒面)、小茴香、 香叶、山奈、桂皮、姜粉、鲜(干)姜、芥茉面、干辣椒等10多个品种,其中省内只有芥茉面、 干辣椒2个品种,既组织生产,又负责收购,除供应省内市场外,还调往省外和出口一部分; 其他品种均靠省外进货,由国家统一分配和调拨。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副产品购 留比例的调整,山东、山西、河南、河北的花椒生产发展较快,调拨量有较大增长,但仍不 适应城乡居民改善生活的需要,市场供应持续偏紧。截止1972年末,10年年均供应花椒148吨, 比1959~1962年年均供应量增长23.3%。由于八角生产受大小年的影响,年均供应49吨,减少 2%,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状况。
    1973年,供销合作社体制恢复后,采取3项措施,缓解了花椒、八角市场供应长期紧张状 况。一是扩大古月、小茴香、桂皮、干姜、鲜姜、姜面等非计划商品进货。二是用花椒、八 角、干姜、桂皮、小茴香加工成五香面供应市场,使有限的花椒、八角扩大供应面。三是争 取国家多调拨一些花椒、八角等计划内商品。据1973~1977年统计,全省供销合作社年均供 应花椒294吨、八角116.2吨,比1963~1972年年均供应量分别增长1倍和1.3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有了较大改善, 饮食业得到长足发展,对调料的需求量显著增加。全省供销合作社果品经营部门抓住花椒、 八角生产迅速发展的有利契机,大力组织进货,进一步改善调料的供应。1978~1981年,全 省供销合作社年均供应花椒609.7吨,八角125吨,比1973~1977年年均供应量增长1倍和7.5%。 从此,城乡市场供应充足,质量上乘,从根本上改变了花椒、八角市场供应长期紧缺的状况。 1982年,花椒、八角放开经营,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果品经营部门积极主动与河北、山西、陕 西、甘肃、河南、山东、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产区建立新的进货关系,开辟和扩大了货源, 在多渠道流通,相互竞争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到1985年末,供销合作社4年年均供应花 椒582.5吨、八角114.8吨,比1978~1981年分别减少4.5%和8.2%。与此同时,积极开展调料 加工,其成品有花椒面、古月面、芥茉面、五香面、干姜面等,进而增加了品种,丰富市场 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