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饭 店

  合作社组建初期,少数集镇和交通要道的合作社,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群众,符合核算, 因陋就简的原则,开办了规模较小的饭店,经营大众饭菜,为农民送(售)粮、拉山(农民称“ 倒套子”,即给林业部门从山上往山下集运木材)、赶集和过往旅客服务。据黑龙江省联合社 1952年统计,全省合作社仅有9个饭店。1953年,根据集中力量搞好供销工作的精神,收缩到 4个,减少55.6%,使刚兴起的农村饮食业受到扼制。
    1955~1956年,在农村私商社会主义改造中,供销合作社通过合作化道路,将1 300多户 农村私营个体饭店和小摊贩(2 000多名从业人员,49.7万元资金)分别纳入如下4种组织形式: 一是直接“升级过渡”为供销合作社饭店。二是由3~10户组成合作饭店(或合作食堂),实行 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并在盈余分配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三是对无固定门 面、不具备组织合作饭店条件的饮食业小摊贩,组成统一领导,统一计划,分散经营,自负 盈亏的饮食业合作经营小组。四是对流动性大,过于分散的饮食业小摊贩,采取“单线联系”, 与供销合作社建立合同关系,各自经营的办法,在组织上挂上钩。从而,构成基层供销合作 社饮食业网点,基本做到较大集镇和交通要道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均有饭店,初步形成农村饮 食业服务体系。
    1958年,在“全民食堂化”的影响下,不少供销合作社从组织与安排农村人民生活出发, 开办一批内外结合的食堂,随着纠正“左”的错误和调整,其中一部分改为对外营业的饭店。 到1962年,全省基层供销合作社已有饭店282个,营业额807万元。但远不适应农民生活水平 提高的需要,经营不活,品种单调,网点人员少,存在吃饭难的问题。对此,省供销合作社 确定饮食服务业养饮食服务业的方针,单独建立帐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上缴县供 销合作社,统一安排,用于新建和充实一些饮食业;建立车旅店食堂,供应客饭,纯利控制 在5%左右,确保农民和过往旅客花钱少、吃得饱、吃得好;将1958年以后直接“升级过渡” 到供销合作社饭店的过渡人员,退出供销合作社饭店,恢复合作饭店,增加烧饼、麻花、果 子、煎饼、浆汁、豆腐脑等经济小吃,并允许合作饭店由集市采购肉、禽、蛋、鱼等原料, 在规定毛利幅度内“高来高走”;提倡饭店增设小卖部,代售烟、酒、罐头等。经过1年多的 努力,全省供销合作社饭店的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并得到较快发展。1963年,农村饭店(含车 旅店食堂)增加到484个,年营业额1 061万元,比1962年分别增长71.6%和31.4%。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主要副食品再度紧张,粮、油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不少基层供销 合作社饭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养猪、鸡、兔,自种细菜,增加饭菜品种、 花样,坚持优质服务,尽量满足农民和过往旅客的多种多样需要。但也有些供销合作社饭店, 在“左”的错误干扰下,滋长“官商”作风,品种单一化,服务简单化,取消服务到桌,由 顾客“自我”服务,导致经营消沉,企业亏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供销合作社均把饮食业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开拓前进,使全省供销合作社饮食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是由过去的附属业务变为“ 四大主业”之一,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建立饮食服务机构,加强指导,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国 家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政策,将工商所得税由39%改为20%,扶持农村饮食业发展。二是通过呼 兰县康金镇全省饮食服务工作会议,推广拜泉县供销餐厅和通河县清河供销合作社饭店经验; 开展红案、白案技术培训,组织技术职称考核定级;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普遍提高饮 食业的经营水平和质量。不少饭店调整经营结构,增设高间雅座,包办酒席,开展吃、用、 住一条龙服务;添置口纸、牙签、桌头菜谱、各种调味品;坚持“五到桌”服务,即开水到 桌,杯、碟、碗、筷到桌,菜食谱到桌,水酒、菜、饭到桌,结算到桌;饭菜品种、花样普 遍增多,主食由过去的几种增加到10几种,副食由过去的10几种增加到30~40种,多的达80~100 种,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早晨煮一锅,一天差不多”的现象;普遍延长营业时间,坚持早开 晚关,夜间营业。三是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工界限,向城市(城镇)扩展延伸。哈尔滨、牡丹江、 方正、巴彦、拜泉、汤原、海林、甘南等24个市县供销合作社,利用办公室、招待所或其他 网点,改造成综合服务的高档次的餐厅、饭店、宾馆,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取得可观的经 济效益。拜泉县供销合作社供销餐厅始建于1980年。当时主要是安排系统内待业青年子弟就 业,从县供销合作社招待所借用9间房子,由农业银行贷款2万元,办起青年饭店。由于他们 适应市场需要,打破传统饭菜,大胆引进涮羊肉和什锦火锅,在县城同行业中第一家经营啤 酒,吸引了广大顾客,生意越做越红火,回头客占顾客的60%以上,经营成果,在100多家饭 店中名列前茅。到1982年末,营业面积由200平方米扩大到550平方米;从业人员由11人增加 到24人;年营业额由16.1万元增长到39.5万元;利润由1.7万元提高到5.6万元;3年向国家缴 纳税金1.7万元,企业积累达12.8万元。
    1985年,省供销合作社在汤原县召开全省饮食服务集体企业工作会议,深化饮食服务业 改革,提出争创一流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贯彻执行《食品卫 生法》,通过以市县为单位的技术协作小组,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全省供 销合作社的饮食业得到进一步巩固发展。拜泉县供销餐厅已发展为集吃(饭店)、住(旅社)、 修(汽车修配厂)、供(综合商店)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公司,从业人员148人,年盈利10万元以上。 巴彦、方正、海林、汤原、富锦等县联合社开办的饭店,均成为集吃、住、用(出租自行车、 备用雨伞等)为一体的一流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