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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旅 店

  1946~1954年,黑龙江地区的农村交通十分不便,农民进城赶集、送(售)粮、拉山和过 往办事,一般都需要打尖(吃饭)、喂马和住宿。为此,少数集镇的交通要道的合作社,从方 便农民出发,开办了设备简陋,价格便宜的车马店,为农民吃饭、住宿和存车喂马提供服务。 有的车马店带有饭店,经营大众饭菜,可供农民随时就餐;没有饭店的车马店,有的为农民 热饭、做汤,有的提供锅灶由农民自己做饭。
    1955~1956年,在农村私商社会主义改造中,集镇上的一些私营个体旅店(包括车马店), 通过合作形式纳入供销合作社的服务网点,其中大部分直接“升级过渡”为供销合作社车旅 店,少部分组成合作车旅店,经济上自负盈亏,业务经营上由供销合作社领导和管理。
    1958年,根据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广大农民生活提高的需要,一些较大的基层供销合作 社相继开办车旅店,为方便农民服务。至此,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农村旅店业已初步形成服务 体系。但远不适应农民送(售)粮、赶集或办事的吃、住需要,仍存在住宿难的问题。
    1961年9月,省供销合作社决定,恢复城镇传统的车马店,妥善安排送粮和出售农副产品 农民的食宿,做到人有吃处、住处,车有停处,马有喂处。对失修停用的车马店积极修复利 用;面积狭小和不足的进行调整扩展;兴办车马店食堂,恢复和建立代售客饭制度。经过整 顿提高,贯彻服务业养服务业方针,大部分车马店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普遍附设 小卖店(部),有的备有针线包、报刊和象棋、扑克等文娱用品,增设泡料缸、切豆饼刀,开 展工具修理和小型用具租赁业务,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农民。到1962年 末,全省供销合作社车旅店已达200多个,从业人员600人,年营业额80万元,实现利润5.2万 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合作社的车旅店大部分收缩经营,维持开支。但却仍给农民 吃饭住宿和存车喂马带来方便,成为农民送(售)粮、赶集不可缺少的行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供销 合作社的旅店业发生急剧变化。1.由于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公路交通得到进一步改善,县 乡之间公路客车贯通,小型拖拉机逐渐代替车马运输,农民送粮和售农副产品、赶集和办事, 一般是当日往返,无需投宿住店,由此使基层供销合作社的车旅店由维持变为衰落,经营萧 条萎缩,常年住宿的农民和过往旅店寥寥无几,存车喂马者更不多见,基本处于闲置状态。 有的将车马店改作他用,有的停业关闭。2.乡所在地各单位招待所和私营个体旅店兴起,与 供销合作社简陋的旅店业竞争,迫使供销合作社的农村旅店业向两个方面分化:一是大胆开 拓,重新装修,增加设备,扩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在竞争中求发展;二是消极经营, 维持现状,逐步被新兴的招待所和私营个体旅店所代替。通河县清河镇供销合作社旅店在激 烈竞争中,通过重新装修,增设高档房间,备有钢丝床、沙发、写字台、衣柜、电视机、电 风扇、茶桌茶具、台灯、壁灯、吊灯;开设文艺活动室,备有报刊杂志、象棋、扑克等,供 旅客茶余饭后活动;开展自行车、雨具出租和各种代办业务;新建旅店食堂和小卖部,备有 便餐、快餐、大众小吃及糕点、烟酒、罐头及毛巾、牙刷、牙膏、香(肥)皂等日用百货,方 便旅客购买。每日投宿住店旅客由原来的20~30人增加到50~60人,旅客盈门,天天爆满, 日营业额达130多元,比1980年装修前增长1倍多。3.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在城市(包括县城)开 办宾馆、旅店逐渐兴起,并不断向大型、高档、综合服务方向发展。1982年以后,肇东、肇 州、肇源、安达、青冈、绥化、方正、富锦、宁安、呼兰等县供销合作社,先后将办公楼、 招待所改建为对外开放的宾馆、旅社,备有较先进的设备,小卖店(部)、餐厅配套,有的开 展代储、代运业务,适应了旅客的需要,取得较好经济效益。1983年,方正县联合社把地处 繁华地段的办公楼改建为兴华旅店,由于设施先进、齐全,吃、住、用配套,坚持优质服务, 吸引了广大旅客,100多张床位天天爆满,年实现利润4万多元。
    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旅店业,经过调整经营结构,扩大服务领域,开展优质服务,逐步摆 脱困境,开始走上振兴。到1985年,供销合作社的旅店仍有239个,从业人员787人,年营业 额147万元,实现利润26万元。网点、人员和年营业额均比1978年减少23.4%、26.4%和18.4%, 但年实现利润却比1978年增长1.1倍,表明供销合作(联合)社的旅店业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仍 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