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开荒建场
黑龙江省是全国最早创建机械化国营农场的地区。1947年,解放战争正
在进行,就开始创建机械农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曾多次召集会议,
指出:“抓国营农场,黑龙江是重点。”“抓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的开发,是发展社
会主义大农业的一项伟大战略决策。”
国营农场的创建,是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起步的。垦荒大军在机械设备陈
旧短缺、又无办场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一边探索、一边前进。垦荒方式,既有
早期用镐头和人拉犁的原始方式,也有畜力牵引改良农具的半机械化,又有机
械化大面积垦荒。建场模式多样,有按“五边”(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
累、边扩大)方针建设起来的军垦农场,有学习苏联模式、按正规程序建设起来
的友谊农场,有早期为安置荣誉军人而筹建的荣军农场,有按照“改造第一,生
产第二”方针建立起来的劳改农场,有京、津、哈等地青年志愿垦荒队建立起来
的集体农庄,有以改造国民党投诚、起义和被俘官兵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解
放团”农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通过补偿贸易、引进国外先进农机
具、进行现代化农业试点的洪河农场,有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立的二道河、鸭
绿河农场。“百川归大海”,各路垦荒大军用多种模式建立起来的国营农场,由
点到面,由少到多,由分散到统一,最后形成了全省东西两大平原上的国营农
场群体。
初创时期,偏重于开荒生产,对勘测设计重视不够,造成垦建脱节,影响经
济效益。1950—1952年,总结经验,认识到建立国营机械农场必须经过详细的
调查勘测,规划设计,并根据方针和任务,做好水利工程和各项必要的基本建
设,才能保证生产,发挥经济效益。1952年2月23日,政务院农业部国营农场
管理局颁发《国营农场组织规程》;8月22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发《国
营农场建场程序暂行办法》;8月29日,农业部109次会议审查通过《国营机
械农场经营规程》。这3个文件,把建场、生产、建设三者纳入法规,1954—1956
年按建场程序建设起来的友谊农场和克山农场的宝贵实践,使垦区的开荒建
场工作走向正轨。1958年“大跃进”,受“左”的影响,使建场程序受到冲击,又
重复了初创年代的做法。1963年,国务院农垦部作出试行《国营农场建场程序
规定(草案)》,同时发出《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土地勘测设计工作》和《关于认真
做好老场规划设计补课》两个通知,强调它是“认识自然、适应自然、改造自然,
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重大措施”。在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
-针指引下,垦区重新调整场队规模,对老场进行规划补课,重点武装100个机
械化生产队,加强基本建设,从而取得了较好的生产效益。1966年“文化大革
命”使正规的建场程序再度遭到冲击。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
建场程序。1980年全面进行资源普查,作出农业区划。1982年,农垦部召开规
划设计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国营农场规划补课工作提纲》和《国
营农场小城镇规划要点》。至1985年,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均作了不同程度的规
划补课。101个农场中有92个农场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认定了场界。现代
化农场—洪河农场以及二道河、鸭绿河农场,均按正规建场程序进行规划设
计,并在开荒建场实践中总结了“一水、二路、三开荒”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