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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 场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的建立,从隶属关系分:有县营、省营、中央直属(含东北行政委员 会)创建的农场。从农场性质分:有地方农场、军垦农场(含荣军农场)、“解放团”农场 、劳改农场以及青年志愿垦荒队创建的集体农庄。从建场方式分:有单独建场,有“以场扩 场”,有数场包建一场,也有集中开发,同时创建数场。从地域上分:有向东南进入过去认 为无法开垦的沼泽地带,也有向西北进入高寒地区,跨越6个纬度,延伸6个经度。39年来, 这些为数众多的农场几经分合,频繁变更隶属关系,最后统一为国营农场总局系统。领导机 构沿革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