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友谊农场
友谊农场是1954年苏联援助建立的比较先进的大型机械化农场。它既非省营、县营,也
不属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管辖,是由国务院决定筹建、并调集全国各地和黑龙江省有关单位
的人力物力共同创建的。建场委员会和场长均由国务院任命。
1954年国庆期间,苏联政府代表团致电毛泽东主席,提出帮助中国建设一个拥有两万公
项播种面积的大型机械化谷物农场,并赠给建场所必要的全套机器设备,还准备派出一批专
家来中国充任建设该场的顾问。10月12日,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国政府复电表示热烈欢迎和衷
心感谢。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建立国营友谊农场的决定》,并指定场址设在
黑龙江省集贤县三道岗地区。任命王操犁(黑龙江省农业厅厅长)为场长,并由王操犁、魏
震五(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局长)、张省三(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副局长)、陈剑飞(黑龙
江省经委主任)、洪澍(黑龙江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韩玉(中共合江地委书记)等6人组
成建场委员会,在中央农业部和黑龙江省委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农场的筹建工作。《决定》
要求在1955年完成农场的主要基本建设工程,开荒两万公顷。
11月5日,苏联专家顾问49人到达北京,其中有苏联农业部派来的尼·谢·马斯洛夫,苏
联国营农场部派来的马·巴·尼科连科等。中国政府也组织40名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与
苏联专家共同负责勘测、设计和规划工作。其中有中国科学院林业土壤研究所副所长宋达泉
教授,黑龙江省水利专家柏德铭等。11日,中苏专家到达集贤县兴隆镇,随即开展勘测、设
计工作。1955年2月,完成友谊农场土地规划设计图。4月16日,经农业部批准,并付诸实施
。
友谊农场的创建,得到全国各地有关部门的支援。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农业部从各省选调21名地、县级干部,充任农场各级
领导,选调12名北京农业大学毕业生,担任生产队技术员,又从外省的农场、农机校选调43
0名农机工人。东北农学院附属农业机械化学校选拔50名优等生提前毕业来到农场。黑龙江省
组织邮电局架线工人,冒着风雪严寒,架通37公里电话线,解决场内外的通信联络问题。合
江地区组织水利工人在七星河沿岸,修筑堤防,解除了涝灾的威胁;省交通厅的筑路大军修
建了由铁路线通往场区的公路;牡丹江建筑公司承担了农场的房屋建设。
选定总场部的位置,经中苏专家们在农场耕地中心区域,选出4个地址,经过详细勘测,
互相比较,最后确定在耕地中心的偏北部:海拔较高,地势平坦,交通也较为方便。1954年
12月21日,举行升旗仪式,场长王操犁把一面五星红旗徐徐升上旗杆。五星红旗在荒原上空
迎风飘扬,它象征着中苏人民的友谊和新型机械化农场的诞生。1955年5月2日,农场举行开
荒典礼。经过50天艰苦奋战,6月9日共开荒39.3万亩,胜利完成国家交给的全年开荒任务。
当年播种小麦5.27万亩,粮豆总产361万公斤,经营利润12000元。
友谊农场是按照苏联办国营农场的经验来建设的。当时,周恩来总理交给友谊农场的任
务是:“出经验,出粮食,出人才”。友谊农场建设的经验,如建场要首先进行荒地勘测和
规划,在经营管理中实行定额管理、生产责任制、技师负责制、经济核算制、以及机务管理
、农艺经验等,在全省国营农场以至全国国营农场中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国营机械化农场
的经营管理水平。
友谊农场为三级制农场。设场长、副场长兼农业总技师(分管机务总工程师、畜牧技师
和农业副总技师)、总会计师、行政总务副场长、经理主任和基建主任等专职干部,组成总
场级经营管理机构。
分场管理机构:分场长下设农业技术员、机务技术员、经理主任、会计等4名职能人员。
农业技术员负责晒场、种籽库和农工组;机务技术员负责烘炉、发电站;经理主任负责木工
厂、大车队、材料库、油库、粮食库、房产和防火设施等。
生产队管理机构:生产队长下设农业副队长、机条副队长、统计、加油员4名专职员,并
直接管理拖拉机包车组。
友谊农场副场长兼农业总技师王正林同志,在创建和发展农场生产的进程中作出了贡献
。建场前,他历任宝清、桦川县委书记,松江省、吉林省农业厅副厅长。1954年底,他参加
友谊农场的创建,辛勤工作,虚心学习,跟各地调集来的干部、职工一起,根据国情和农场实际情况,使苏联办农场
的经验有机地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当时迅速发展起来的,经营、生产、技术水平都较低
的国营农场做出了示范。
友谊农场于1956年基本建成,到1957年已拥有耕地45.5万亩,拖拉机97台,联合收割机
96台,汽车60辆;5个分场,24个生产队,2360名职工,总人口5400人。建场31年来,累计生
产粮豆63亿公斤,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1.5亿公斤。1985年末,耕地发展到132万亩,人口11
.1万人,职工4.1万人,成为我国最大的、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农林牧副工全面发展的国营
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