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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综合经营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满足社会对农产品和其它产品的多方需要,而 逐步实行综合经营。
    39年来,国营农场的综合经营,经历了从自给性生产到商品性生产的发展过程。
    农场创建初期,为保障生产和生活需要,曾先后办起了小烘炉、小砖窑、磨坊、油坊、 粉坊等,进行农机具修理、砖瓦生产、粮油和食品加工等。这是垦区工业的萌芽。随着农业 生产的发展,各场先后建起了农机修配所、粮油加工厂、制砖厂、制材厂等,由作坊生产进 入工厂生产阶段。创建初期无商店,由所在县派商业人员设立代销店、合作社,更无外贸业 。早年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运输主要依靠畜力和人力,只有少量破旧汽车进行货运,也靠链 轨拖拉机担负长距离运输,而后建立运输队或汽车队担负货运,无客运业务。早年的建筑业 ,则从人人动手盖马架、土屋开始,无专业建筑队伍,只是配以少量木、瓦工,而后建立建 筑队从事砖瓦结构的房屋建筑和其他建筑。总之,建场初期单一经营农业,工、商、运、建 、服均处于萌芽状态。
    1958年,中共黑龙江省委明确要求国营农场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各农 场贯彻省委的指示,使单一经营的局面有了初步改观,普遍建起了机修和零件制造工厂,粮 油加工厂,以及建材工厂,提高了机修能力,部分解决了零配件供应不足的问题,对维持简 单再生产起了补充作用,改善了职工生活。由于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全面规划,加上“大跃进 ”的影响,多数贪大求全,经营不善,使亏损增大。同年,垦区开始建立商业。1959年,大 豆、猪肉、鲜蛋,禽肉四种商品纳入国家外贸渠道。
    1961年12月,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国营农场的经 营方针是“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同年,邓子恢副总理视察牡丹江农垦局时指 出:“农场不能单打一地经营农牧业,而必须兼营与农牧业有关的其它事业,如农产品加工 ,机件维修,农具制造,农场本身必要的交通运输和电力供应,农闲季节的各种副业,以及 在农场周围有条件及主观力量许可的情况下经营一些林业、水产业、造纸业等,这是一个现 代农业企业在经济核算上所不可少的事业……。”这对农场摆脱单一经营的束缚起到了促进 作用。但,对商业活动,仍视为禁地。所需生产物资由物资供应系统负责,生活资料则由农 场合作社经营,合作社的资金由职工自筹,盈亏自负,财务计划均列入地方商业系统,产品 销售也统由地方粮库和商业部门统购统销。
    1964年9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对几个主要问题讨论意见 的报告”(即《五条》);1965年4月6日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的报 告”(即《十六条》)。强调国营农场必须摆脱过去搬用苏联单一经营的方针,实行一业为 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改变落后面貌,解放生产力,办中国式的国营农场。查哈 阳、八五一一等农场,相继建起奶粉厂,探索农牧工结合的道路;东北农垦总局直属肉类联 合加工厂也建成投产;农机修配制造业,经过调整整顿,开辟了专业与协作相结合的途径, 除满足农机维修任务外,部分产品投入市场交换,由自给型生产向商品型生产发展。
    1968年实行兵团体制后,在“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号召下,一方面给部分农机修造 厂追加军需任务,干扰了正常生产秩序,一方面又利用“军队序列”的优惠条件,兴建了一 批五小工业和若干骨干工厂,如林源炼油厂、浩良河化肥厂、小岭水泥厂、建三江发电厂、 红兴隆发电厂等。同时,还较大规模地兴建了交通、通信线路,并从地方接收了商业供销系 统,破除了多年来国营农场不能经商的禁锢,为综合经营开创了局面。但是,这些工业企业 的经营管理落后,不讲经济效益,普遍出现亏损。
    1978年11月,国家农垦总局颁发了《关于尽快把国营农场办成农工商联合企业的座谈会 纪要》。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随即开展了试点工作。1979年,中共中央在《关于加快农业 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中,要求国营农场“搞好多种经营,兴办农畜产品加工业, 发展推销自己产品的商业,尽快建成农工商联合企业,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同年5月,总局为贯彻中央精神,改善生产结构,实行综合经营,专门召开了会议,提出了 “突出主业(种植业),加强两翼(林牧副渔和工业)”的发展战略,实行综合经营的指导 思想。同时,经省政府批准,省农场总局商业自成系统,至1979年垦区商业网点和商业流通 体系基本形成。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1 983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 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国营农场总局根据中央文件的要求,积极地组织引 导农业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并使长期实行的狭义多种经营(林、牧、副、渔)向广义的 农、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方向转化,开始出现“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方面的良 性循环,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1985年工业企业发展到1586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703个。工业总产值(1980年不变价 )10.1亿元,比1980年增长40%,年平均增长6.96%。工业职工人数达127130人。1980—19 85年,有49个产品被评为国家、农牧渔业部和省的优质产品。建筑业从过去的附属地位发展 成为有较好效益的独立企业,到1985年底,建筑企业已发展到190个,职工人数达28078人, 建筑业总产值达19729万元。其中总局建筑工程总公司、总局水利工程施工总公司等,都以其 先进设备和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秀、施工信誉高,在省内和兄弟省区占领了建筑施工市场 ,成为省内建筑业上一支新崛起的生力军。到1985年底,垦区拥有沙石公路8128公里,全民 运输企业124个,职工14347人,运输业总产值8149万元,货运量998万吨;拥有各种运输机械 、工具1万余台件,其中运输用汽车7140台,运输船3艘(5220吨),驳船48艘(7323吨)。 商业有了新的发展,到1985年有全民商业312个,集体商业121个,个体商业2514个,打破了 全民商业一统天下的格局。全部经商人员达20358人,平均每千户职工占有商业网点7.4个, 平均每万人口占有商业人员128人,促进了生产和消费领域间的沟通,活跃了市场。社会商品 零售总额54797万元。由于贯彻了开放、搞活政策,垦区外贸进出口业务发展很快,到1985年 底,已同世界上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关系,出口商品,引进先进设备和 科学技术。主要出口商品总额,1985年达23605万元,其中粮油食品类21061万元,土畜产品 类2100万元。工、商、运、建、服等各业的全面发展,改变了过去单一经营农业的状态,为 建立优化的产业结构,实行综合经营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