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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贸市场

  国营农场的集市贸易是从1962年自然形成的,开始以买卖农副土特产品为主,每到夏秋 季节,人们把自产的各种蔬菜、瓜果,采集的山产品,如山葡萄、中草药、山枣、木耳、猴 头、蘑菇、榛子,以及家庭副业中的禽蛋、土篮等纳入市场销售。大多在农场场部十字路口 或商店附近摆地摊,物品丰盛,价格便宜。随着农场商品经济的发展,品种增多,有服装、 布匹、肉类、水产品等。1965年,大的农场成立了市场管理所,使集市贸易变得有秩序,市 场活跃,群众称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天折。
    1978年以前,国家制定了有关集市贸易的文件,由于规定较严,管得较紧,卡得较死, 集市贸易仅处于萌芽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渐趋兴旺,到1985年底,垦区已建立农 贸市场145个,实有面积26296平方米。从“门口摆,路边站,刮风下雨没遮拦”的“游击” 市场,建设起“地有棚、货有台”的永久式农贸市场。规模较大的有九三管理局、宝泉岭管 理局,友谊、查哈阳、七星、龙镇等农场。市场成交额每年在1500万元以上。
    本着“统而不死,活而不乱”,“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加强了市场管理。从 1981年开始,收缴的市场管理费,用于改善市场经营条件,增加服务设施上。
    为维持经济秩序,保护正当交易,打击违法活动,根据有关政策,对破坏国家统销政策 的,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对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均严加 管理,制定了检查制度。1984年查处投机、违章案件146起。其中投机倒把13起,违章133起 。在投机倒把的8起大案中,非法获利千元至万元的5起;万元以上的2起。处罚和没收金额8 3842元。送司法处理案件1起。
    集市贸易的建立和发展,繁荣和活跃了垦区的经济,促进了个体经济的发展,满足了广 大人民生活的需求。但是,农贸市场发展还不平衡;市场布局还不合理;在市场建设投资及 在选择场地位置等方面还缺乏全局观念和方便群众的原则。
    1985年底,有全民商业企业312个,集体企业121个,个体企业2514个。商业职工达2035 8人,其中全民15465人,集体1800人,个体3093人,使农垦商业市场打破了过去全民商业一 统天下的格局,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新格局。全垦区平均每千户居民占商业网点7. 4个,平均每万人口占有商业人员128人。
    商业企业和商业人员的增加,促进了生产和消费领域间的沟通,活跃了市场。1985年实 现社会商品零售额5.49亿元;按销售对象分,对居民销售4.69亿元,对社会集团销售5557 万元,农业生产资料销售2342万元。在逐年增长的消费品零售额中,米面油、肉蛋鱼、糖奶 果、烟酒茶类和高档的钟表、自行车、摩托车、洗衣机、电视机、录音机、照相机、电冰箱 等增长较快,这反映了垦区职工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