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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划生育

  国营农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一开始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没有独立建制,少数基层单 位由工会分管。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开展节育手术。
    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号召干部带头做节育手术,并多次组成 计划生育手术队深入机关、农场、生产队做节育手术,各级巡回医疗队都把计划生育工作作 为重点工作之一。到1965年底,几乎所有的场队都有领导干部接受过节育手术,计划生育工 作收效较大。
    兵团成立后,各师团均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医院。1974年 ,兵团卫生处制作了一批计划生育宣传画板,到各师团巡回展览。1974年末到1975年春,在 全兵团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计划生育大会战,做节绝手术3万多例。
    省农场总局成立后,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干部、评选先优 条件之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培训技术队伍,鼓励表彰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 妇,实行独生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三免费,优先安排住房和每年拨给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 等;因而,在青壮年比例大、婚龄育龄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如期完成了人口规划。
    1980—1985年与70年代出生情况相比,出生率平均每年下降9.9‰,一年少生15642人, 6年少生93800人,为国家节约14亿元。
    全垦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1年的25.08‰下降到1985年的6.8‰,计划生育工作在全 省居于上游。据卫生处1985年末统计资料,全垦区节育率为91.9%,计划生育率为98.3%( 全省为91%),一孩率为94.3%(全省为86.9%),二孩率为5.57%(全省为12.46%),多 胎率为0.19%(全省1.34%),出生率为10.06‰(全省为10.05‰),死亡率为3.09‰( 全省为4.44‰),同时,有55个场处级以上单位的计划生育率达到100%。1985年,有9个单 位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