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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营方针

第二章 经营方针与产业结构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7年建立第一批 农场开始,直到50年代,由于农场刚开始创建,都一概称为建场方针。60年代以后,大规模 创建农场任务已基本结束,才称为经营方针。每一阶段因客观条件,包括社会、经济条件不 同,经营方针也有所不同。
    1947年春,黑龙江地区农村土地改革正在进行,中共中央东北局财经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提出:“经过土地改革,中国农村也必须象苏联那样,走集体化、机械化道路。同时,为了 支援解放战争,东北行政委员会和各省都要着手创建国营农场,以进行农业机械化试验。” 同年10月,李富春同志在东北行政委员会财经工作会议上,传达党中央的指示:“为迎接全 国解放,组织亿万农民走集体化、机械化生产道路,……在北满(主要指黑龙江地区)创办 一个粮食工厂”,主要任务是:“培养干部,积累经验,创造典型,示范农民。”
    1949年7月,在东北机械农场场长会议上,根据建场初期管理混乱和亏损严重的状况,第 一次提出经营方针:逐步达到“企业化、民主化”。1951年12月,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在 总结前4年办场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是,“提高产量、质量, 降低成本”。并且强调“一切工作都要为这个目的服务”。此后,各农场都先后实行了一些 管理制度变革,由东北人民政府荣军工作委员会领导的8个农场,于1952年3月取消供给制, 实行工薪制。1952年9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中进一步指出 :“国营农场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是整个农业经济中最先进的部分”,必须改变“供给 制的思想和作风”,“树立经济核算的思想,并有步骤地加强各种经营管理制度,使农场完 全走向企业化”。
    1953年12月,我国第一个国民经济建设五年计划刚刚开始,中共中央东北局在第二次国 营农场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投资少,收效快,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发展方针和“为 国家增产粮食,做到经营有利,示范农民;积累经验,培养干部;为国家积累资金,扩建新 场”的任务。上述国营农场的发展方针和任务,在1954年12月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国营农场工 作会议上,得到确认。经过这一系列的探索,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有所加强,从而赢得了19 54、1955年连续两年全省农场的盈利。
    1956年,国务院成立农垦部,大批铁道兵转业官兵到密山、虎林、宝清地区,创建农垦 部直属垦区——铁道兵农垦局,明确地提出建场方针,在原有已被确认的“投资少、收效快 、收获大,不与民争地”的基础上,强调“边开荒、边建设,因陋就简,勤俭起家”。经过 一年多的实践,到1958年2月,在全国国营农(牧)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上,正式确 定国营农场的建场,应遵循“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的方针,简称为 “五边”方针。“五边方针”意图在于在国家投资不足,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使国营农场得 到“大发展”、“大跃进”。由于着重强调了农场建设的速度和规模,忽视了勘测、规划、 设计,当时牡丹江农垦局所属农场,出现经营规模过大,不少场、队设置不当的现象,农场 建设长期无法定型,给生产、生活都带来一些困难。1959年提出“以大豆为纲”的方针,使 农业生产内部比例失调。1960年严重涝灾,生产受到严重影响,1961年,不得不撤消1个建制 农场(八五一农场),38个生产队,废弃耕地260万亩,占牡丹江垦区累计开荒面积的41%。 其它地区的农场,也有类似现象。
    1961年,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市召开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国营农 场的经营方针是:“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国营农场的任务是:“必须千方百 计地向国家提供更多的商品粮、畜产品、工业原料,不断总结以机械化为中心的技术改造的 经验,向人民公社示范……”。
    1964年9月8日,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对国营农场建设中的几个问题的讨论意见中, 对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工作,作了“五条”批示,其中,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必须彻底改 正硬搬苏联单一经营(谷物农场)的方针,必须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 ”。1965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农垦部党组提出的《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 》(即《十六条》)。
    由于经营方针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的改进和提高,从1963年到1967年,农 垦部直属东北农垦总局、黑龙江省农垦厅以及公安系统所属的农场,发展较快,全垦区工农 业生产总值,1967年比1962年增加1.16倍,年平均递增速度为16.66%;粮豆总产量增加2. 46倍,年平均递增28.2%。劳动生产率也提高将近1倍。1962年开始逐年减亏,1966年和196 7年,连续两年盈利,1967年盈利达5719万元。
    1968年6月,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批判国营农场贯彻执行的经营方针,只强调“以 粮为纲”,片面追求粮食生产平均亩产量的提高,以“上纲要”(平均亩产200公斤),“跨 黄河”(平均亩产250公斤),“过长江”(平均亩产400公斤),作为衡量一个农场,生产 队经营管理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唯一标准。加上其它政策、措施的失当,再次出现连年亏损, 亏损额越来越大,粮食单产逐年下降。从1969年到1973年,5年累计亏损5.37亿元,平均每 年亏损1.07亿元,到1973年,亏损额高达32407万元,粮豆平均单产只有64.3公斤。
    1978年1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农场建设30年的经验,重 新确定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是:“以粮为纲,全面发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在此基础 上,首次提出要求“实现农场工业化”,把国营农场办成国家的“四个基地”,即商品粮生 产基地,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农畜、土特产品出口基地和城郊农场要成为城市副食品生产基 地。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 略决策,以及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1979年4月党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79年5月,中共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委员会(扩大 )会议认真清理了长期以来农场经济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在生产建设上,违反自然规律和经 济规律;在基本建设上,战线长,力量分散,效果不好;在经营管理上,不重视经济效益, 损失浪费严重;在分配上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不利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在所有制 的关系上,单一的全民经济,忽视集体,个体经济的作用,不能广开就业门路;在生产结构 上,重粮豆种植业,忽视多种经营。会议确定调整国营农场经济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一 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实际出发,搞好综合平衡,突出主体(种植业),加强两翼(林 牧副渔业和工业),充分发挥现有工副业的作用,缩小战线,补短补缺。在前进中调整,在 调整中前进。逐步改变产业结构,把生产建设尽快搞上去。”
    1979年5月,农场总局召开工副业会议,明确了“三就”(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 售),“四为”(为生产、为生活、为市场为出口)方针,基本点是“充分利用当地的农副 产品和自然资源,进行加工,开展多种经营”。
    1979年7月,国家农垦部要求全国农垦系统“首先种好管好现有耕地,努力提高单位面积 产量”。9月,总局场长会议对继续执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作了明确解释,即必须“重点 搞好现有2800万亩地的精耕细作,大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标志着从外延扩大再生产向内 涵扩大再生产转变,把集约化经营作为发展战略目标。
    1979年起,总局集中使用资金,把增加农机设备放在优先地位。1979—1985年7年,用 于购置农机设备投资达59438万元,占总投资的24.3%,使农业机械的总动力,1978年平均百 亩拥有7.2马力,1985年提高到11.3马力,提高57%。在先进农艺技术的推广方面,抓了耕 作改制,合理施肥,因土施肥,严格机务作业的标准化,调整作物比例,繁育推广良种,力 求生产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粮豆平均亩产在1983年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125.5公斤, 在1985年较大自然灾害中,仍保持102公斤。
    1980年3月,在场长、书记会议上,再次强调把多种经营方针,提到改变垦区经济结构, 繁荣农垦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增加职工收入,发展内外贸易的高度来认识。会议规定了以 生产队为单位的多种经营产值指标:要求每队按职工人数平均每人全年副业收入金额,平原 地区要达到40元,半山区70元,山区100元。会议研究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如制订奖励政策, 调动职工积极性;搞好专业培训,以提高农副土特产品的质量;总局成立贸易货栈;增加投 资等。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 提出“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为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5月,局 党委作出了《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决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多种经营作为繁荣垦区经济 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要发挥全民、集体、个体三个方面的积极性,特别要注重组织 好集体和个体生产”、“要把多种经营纳入规划,像管粮食生产一样管起来,同时要从人力 、物力、财力方面给以必要的支持。”、“要组织多种形式的联合,切实解决产供销流通领 域里的问题”。
    1982年12月,总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的本世纪末工农业总产 值翻两番的总目标,讨论垦区新的历史时期的战略重点,战略任务和战略措施。会议提出: “搞好农业生产,建设商品粮基地,始终是我们的战略重点。但,从建立科学的大农业结构 出发,必须迅速改变单一经营的状况,以农为主,积极发展林牧副渔,走多种经营的道路。 ”还号召“要把各方面的多余劳动力分离出来……积极发展短、平、快项目,才能建立起稳 固的经济基础”。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建立农工商联合体制”。
    1983年9月,农场总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本着中共中央提出的“促进农业自给、半自给 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化农业转化”的精神,会议提出: 要贯彻执行“旱作农业”的战略方针,加快垦区现代化的旱作农业建设,“要调整产业结构 ,发展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多种经营的重点,应该是林业和畜牧业”,“大力发展农 工商联合企业”,突出强调“要上加工业”。12月,召开党委工作会议,强调“作物布局的 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林业重点是农田林网化,发展果业;牧业要搞牧工商,全民、 集体、个体一齐上。
    1984年1月,农场总局召开总农艺师,总农机工程师工作会议,对农业生产的方针提出“ 始终把抗灾夺丰收作为农业生产的出发点,建立起完整的抗灾体系”的要求,强调要加强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建立抗灾作物布局,推广抗灾品种。6月,召开管理局局长工作会议,提出 “要把我们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加快利用外贸,引进技术的步子”,“发展垦 区内外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经济联合”。12月,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第一次提出“对不易改造的耕地要还林、还牧、还渔和促进粮食向食品和饲料转化”,“大 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第三产业的投资。”调整的任务:在种植方面,适宜种粮豆的地一定 要种好,提高单产,增加品种,提高品质,不宜种粮的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渔,扩大经济 作物;在林、牧、渔业方面,一方面办好专业性的家庭林场、牧场和渔场,另一方面发展兼 营型家庭农场;在工业和加工业方面,搞好粮食转化,重点发展场队工业和家庭工业;第三 产业方面,重点发展商业、外贸、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业。并提出“要鼓励职工离开耕地 ,从土地经营转向林牧副渔业和交通运输,以及小型加工业和商品活动上来”。
    1985年12月,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发展‘ 一长’(粮食生产)‘两短’(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的方针。
    39年来,国营农场在经营管理的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经营方针,其核心内容是贯彻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就是以一个部门或一种、两种产品作为农场的主业,实行专业化 生产。同时,在保证主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进而实现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 服协调发展的综合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