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场从事机械化大生产,物资需求数量大,品种多,在物资供应缺乏的情况下,国
家定额供应常常不足,仍需自行筹集,任务繁重。到50年代,农场建立健全了物资供应系统
,以国家计划分配为主,计划外采购为辅,基本上保证油料、材料、机械配件等主要物资的
供求。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和东北人民政府,鉴于国营农场的发展,进口农业机械的增加,
农场供需矛盾的扩大,分别在北京双桥和哈尔滨王兆屯建立了物资供应站,以接转国外进口
的整台农业机械为主。1951年根据农机维修的需要,开始供应农机配件。1959年国家规定农
机配件由商业部门统一经营后,由各省、市、自治区就地直接供应,哈尔滨供应站也同时移
交。1960年成立省农机厅,王兆屯供应站划归省农机厅管理,并划出一部分库区为省农场管
理局供应站,农场管理局设物资科。
1963年恢复省农垦厅,设物资供应站,原王兆屯供应站已不能满足需要,在哈尔滨王岗
建立新的物资仓库。供应站设物资科和配件科,1964年增设工副业科和财务科。供应范围为
:九三、赵光、查哈阳和红色草原四个农场局和厅属克山、二龙山、宁安、海林等农场。
1956年6月,铁道兵农垦局在密山县成立物资供应站。1959年,牡丹江农垦局在虎林成立
供应站,农垦局成立物资供应处,对专署称局,对地方称站,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同时,在
迎春镇建仓库,在北京、哈尔滨、沈阳、牡丹江设立办事处,对上同农垦部物资局对口,对
下同农场物资科对口。
1958年,合江农垦局在佳木斯成立物资处,在莲江口设立仓库,后在佳木斯建立新库。
同时,在佳木斯设有船队,在福利屯和鹤岗设中转站和油库。1961年精简机构时,物资处机
务处合并,成立机械物资处。
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设物资处,在佳木斯、密山、虎林设供应站;1964年虎林供应站
撤销变为仓库,划归密山供应站领导;并在福利屯、迎春、虎林、密山、萝北建立中转油库
;保留驻北京、哈尔滨的办事处。
1968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在后勤部设物资处,下设哈尔滨、佳木斯、密山三个
供应站。哈尔滨供应站负责一师、五师、独立一、二、三团、独立一营的物资供应,并负责
四师和三师二十团、二十一团机电产品的转运供应;佳木斯供应站负责二、三师和肉联厂的
物资供应;密山供应站负责四师和三师二十团、二十一团的物资供应。
1972年,省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设物资供应站,在哈尔滨市三棵树建立了仓库。
1976年,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在兵团物资处和省农场局物资供应站的基础上组建物资
局。组建初期,物资局在佳木斯、哈尔滨两地分头办公,力量分散,矛盾突出。1978年确定
在哈尔滨,下属哈尔滨王岗供应站、三棵树汽车配件公司、三棵树油库、供销服务公司、佳
木斯供应站、佳木斯中转站。
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局、管理局物资处都设有供应站,农场都设有
仓库和油库。这种按行政层次层层设库逐级调拨的办法,物资从进货到消耗要经过四、五个
中间环节、四个半月的周转才能到达使用单位。每经过一层供应机构,收取15‰的管理费用
,使库存增多,调度不灵,造成积压。1978年末,垦区库存物资达5.7亿元,超贮积压3.2
亿元,资金周转慢,装卸、保管损耗加大(一般损耗率在万分之6左右,由于超储积压,增大到
万分之8以上)。红旗岭农场距迎春火车站130公里,距红兴隆管理局物资站220公里,不能就近提
货,每年多花运费30万元,层次多,中转慢,贻误农时,加重了农场负担。针对上述弊端,
垦区在1980年撤销了红兴隆、绥化、嫩江、哈尔滨等四个管理局的物资供应站,开始按照经
济区划分别由王岗、佳木斯、双山、北安、牡丹江、宝泉岭、建三江7个中转网点,对全垦区
进行物资供应,对机电设备和整台农机具,基本做到了直达到货,供应到场。总局在友谊农
场进行统一设库的试点,到1982年垦区基本上实现了一场一库。总局所属农业、林业、畜牧
、基建等业务部门分散管理的物资,也交总局物资局统一管理。九三管理局局直12个单位所
需通用物资,由分头设库改变为由双山供应站统一组织供应。三级管理的友谊农场将10个分
场的仓库统一上收,改为分库。山河农场将9个分场、43个生产队的52个仓库全部撤销,全场
设5个供应站,就地就近组织供应。大西江农场将场直单位和生产单位的25个仓库,上收后变
为一场一库。1982年北安管理局所属各农场全部实现一场一库后,仅3项材料库存就比1981年
减少470多万元。
1985年兴办家庭农场,农场物资供应机构相应地发生变化,供应形式多样:第一种是生
产队的物资油料保管员变成物资承包户,负责对家庭农场所需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第二种是
农场物资科在生产队设立服务站,站内设物资材料员,承担供应业务;第三是农场物资科在
生产队开设物资供应门市部,直接为家庭农场服务;第四种是设立代销员负责物资供应;第
五种是设立若干分库,直接为家庭农场服务,实行送货制。物资供应状况有待改善。
一、渠道
1947年建场初期,农场所需物资主要依靠市场采购和自己加工制造。
1948年冬,随着农场增多,生产规模扩大,开始从苏联引进一批农业机械,所需农机配
件,一方面进口部分修理设备和专用工具组织生产,另一方面和私营工厂挂钩,进行加工。
所需润滑油是从哈尔滨一家白俄白铁加工厂购买。
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在哈尔滨王兆屯建立供应站,负责东北地区的农机配件供应。19
52年开始实行计划供应。1956年,国家成立农垦部,哈尔滨供应站归农垦部直接领导。由于
国内工业发展较快,农机配件生产有所增加,供应量增多,配件来源由国外进口转向国内生
产。当时配件生产供应未纳入国家计划,全部由垦区和生产厂自行定货。对进口机械的配件
生产,由农场提供图纸或实物样品,提出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要求,由生产厂组织生产
,提供产品,直接供货。垦区先后拆了14台进口拖拉机和收割机,绘制了上千张图纸,连同
配件样品一并送到工厂。农机配件供应由过去的25%增加到70%左右,保证了农业机械的正常
作业。
1959年,根据国家物资体制的变革,农机配件供应工作交商业部门统一经营,由各省、
市、自治区就地直接供应,并直接纳入国家计划,统一订货,统一供应,哈尔滨供应站随之
移交给了黑龙江省商业部门。
1960年,农垦部根据4个直属垦区生产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连同汽车配件供应,一并由
商业部移交给农垦部统一订货,统一供应,具体由双桥供应站组织供货。由于农机配件纳入
国家计划,农机工业又有发展,供应数量增加,品种不断扩大,一些基础件如曲轴、连杆等
部件,由过去不能生产到批量生产,满足和保证了供应。
1962年,黑龙江省农垦厅所属农场所需物资,由省平衡分配。
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成立,全部物资由国家直接供应。
1968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除统配部管的部分物资由农垦部组织分配和供应
外,其余物资全部由省及其所属的各专业公司分配供应。1970年,中央对兵团所需物资,全
部下放给省供应。
1976年,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后,国务院决定,农垦部对黑龙江、新疆、广东、云南4个
垦区需要的统配部管物资实行直供。二类机电产品由国家物资总局东北产管处供应。1978年
开始,除半自动化配件以及其他省管产品继续由省供应外,农业机械、半自动化机械和农机
配件,也上收由农垦部直供。
1979年,国家实行“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除统配物资、油料、化肥、农
药、轮胎和部分农机配件等大批量物资,仍实行计划供应外,其他直接由农场与工厂订货,
减少流通环节。如八五二农场的钢材,从1980年起主要由鸡西金属材料公司内定包供,每年
400—500吨,其次是沈阳大东区物资局,每年200吨左右,加上市场调节管材591吨,促进了
农场自来水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机电产品和标准件主要与沈阳标准件厂,量具刃具厂,一
、二工具厂及洛阳、朝阳、哈尔滨、佳木斯等轴承厂建立固定的供货关系。农机配件主要与
洛阳拖拉机厂、天津拖拉机厂、石家庄配件厂等十几个厂家建立供货关系。三角带与哈尔滨
北方橡胶厂、佳木斯机带厂建立长期供货关系。麻袋与杭州麻袋厂直接订货。苫盖物资到产
地丹东、江苏、四川直接订货,不再经二级站这个中间环节,节省了费用,保证了质量和交
货时间。
二、订货
建场初期,需要就是计划,追加数很大。1949年开始,初步有了一些定额,按照定额编
制计划。1952年实行计划供应,正式参照前几年消耗来编制计划。1954年,九三荣军农场编
印《材料价格目录》,共列入28类,3147种零配件,统一名称编号,方便了计划的制订,使
材料无计划发生额降低54.9%。这一方法迅速推广,并不断得到完善。
1958年,“大跃进”开始,正常计划被打乱,物资部门天天编追加计划,称为“一年计
划、计划一年”,直到1961年才稳定下来。“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物资奇缺,供应紧张,
使物资计划的编制层层加码,物资分配层层“剥皮”。
1976年起,总局调整了各项定额要求,按照生产建设计划和投资安排,自下而上编制物
资需要计划。计划编制程序是:农场提出物资申请计划,由管理局汇总审查,统配部管产品
由总局物资局汇总,二、三类机电产品由王岗、佳木斯供应站按供应范围分别汇总,最后,
由总局组织管理局和物资局所属供应站共同汇审全总局物资申请计划,经总局审查批准上报
。
物资订货,在物资计划被核准和分配指标下达之后进行。订货方式有4种:1、对统配部
管机电产品、整台农机具等,由总局物资局根据国家下指标,依据生产建设计划和物资申请
计划,直接派人参加订货会议。2、对钢材、水泥、木材等,物资局将分配指标下达给各管理
局,由管理局按照各类物资的不同性质、品种、质量、规格和农场提出的要求,提出订货卡
片,经物资局平衡后,直接参加订货。3、农机配件,对佳木斯、王岗供应站的二、三类机电
产品等站管物资,由供应站根据直供单位提报的计划和全年分配指标,进行订货。4、油料、
煤炭分配指标是一年一定,根据资源和车皮情况,按月落实货源。
从1980年开始,进行调整、改革,由总局物资局统一组织各管理局物资部门直接参加订
货会议,采用统一组织、统一订货的形式。这减少了中转环节,大批物资不再通过供应站中
转,农场减少了中转费用负担,加快物资周转,降低在周转中的物资损耗率。
1982年起,全垦区的机电设备、整台农机具、成品石油、煤炭、木材、水泥、大部分钢
材和农机配件等项物资,都实行了直达供应,直达供应量达75%,每年节约流通费用300多万
元。
三、供应
建场初期,供应科的干部工人都去车站卸货,有的物资靠人挑肩扛运回。冬季,从苏联
进口的柴油运到中转站已成固体、半固体,无法用泵卸泵装,工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将汽
车油罐抬下,改装成大木槽,锹挖桶提,装进大木槽,运到生产队。
1969年起,物资短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到货只占申请计划的35%,1970年到货只占计
划的30%,1971年下降到20%,1972年申请计划1180万件,订货360万件,到货112万件,只占
计划的10%。东方红—75拖拉机的大、小伞形齿轮需要1300套,只订货50套。曲轴、连杆、缸
盖、犁铲、犁刀等部件都订不到。各级物资部门尽最大努力,基本上保证了生产需要。三师
二十团1972年春播急需配件48项,积极组织各类物资调剂会议,从中解决了26项,修复了6台
拖拉机和2台汽车,保证了春播生产。六师急需7909套轴承,四师物资处主动支援200套,解
决了生产急需。农机配件供货紧张状况一直持续到1978年。
1970年全垦区物资部门开展了物资工作“学大庆”活动,提出:“想生产所想,急生产
所急,供生产所需”,垦区自上而下地普遍实行送货制。佳木斯供应站1978年按农时季节组
织业务人员深入农场,调查各方面需要,适时送货上门,针对农场急需,全年计划外供应物
资1962万元,占年初计划的3.8倍。
随着物资供求趋于平衡,从1980年开始,总局对长线产品敞开供应,打开仓库,择优选
购;同时改变只能内销、不能外销的框框,采取在内销的基础上对社会销售,各级都组织物
资展销和开办门市部。九三管理局开办一年,销售额达130万元。1983年总局物资局共组织计
划外物资8000多万元,其中钢材900吨,玻璃6200标准箱,轮胎1.5万米,木材5.14万立方
米,汽车13台,柴油2800吨。
1979年,对成品石油实行“定量分配,定量管理,包干使用,节约奖励,超耗加价30%,
凭证定量供应”的办法。供应指标是以生产任务为主,实际开动机具为辅,田机结合,定量
和限量结合,按定量标准,进行分配供应。
垦区木材供应紧缺,计划国拨材只能解决1/4。一方面组织农场通过清林、修路从省林
业部门取得部分成材;另一方面向省各部门求援,取得计划外资源,以解决需要。
对于紧缺物资,由于资源有限,采取“核实供应”的办法,对钢材、木材、水泥按照任
务量、设备能力、动力状况和消耗定额实行核实供应。垦区内部排产用钢材,改变以产定销
的方式为以销定产核实供应。不仅在数量上核实,而且在材质、规格上都进行核实,改变了
过去大材小用、优材劣用的弊病。
四、经营
黑龙江垦区各级物资部门自建立以来,一直实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盈余上缴,亏
损核销”的经营原则,物资部门长期处于无钱伸手要,赔钱向上报,当家不理财,管物不管
钱的状态。农场对物资部门只强调保证供应,不重视经济核算;物资部门只注重供应,不关
心使用效果,不讲求经济效益,加上分配上的“大锅饭”“铁饭碗”,奖惩不明,从而在物
资经营中造大计划,盲目采购,人情订货,互留缺口,层层截留,使库存逐年增高,大量积
压,损失浪费严重。
1962年九三管理局物资供应站实行“独立核算,企业管理,不提取商业利润”的方针,
并将农副产品推销纳入业务范围。建立健全了物资采购制度,货运管理制度,物资验收制度
,交旧领新制度,在用物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当年供应额993万元,管理费10.8万元,
比全省物资供应站降低1.9%,比规定低0.9%,全年节约8万元,盈利262万元。
1977年八五三农场加强了经济核算,改固定单价为合理单价,改三级储备为二级储备,
为物资统调余缺打下了基础,减少了资金不必要的重复占用。1977年北京召开全国物资管理
学大庆会议,授予八五三农场物资科为全国物资管理学大庆先进单位。
1979年实行物资工作的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分配,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五统
”的管理体制,改变了层层设库、行行设库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一套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
规章制度,制定了《物资管理办法》。在1979年国务院召开的物资战线学大庆会议上,垦区
的石油化工厂、八五三农场、八五六农场、克山农场,被评为先进集体,克山农场物资科长
吴文焕被评为先进个人。八五三农场在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生产技术责任制的过
程中,建立了物资油料管理制度,机具维修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全场1978—1980年修
复农机配件437项,5.9万多套(件),节约开支80多万元,机车标准亩成本由1.14元,下
降到0.90元,有效地降低了物资消耗。
1980年实行《八项经济指标考核制度》,把物资周转中的进货、销货、库存、消耗、劳
效、资金周转、流转费用、利润等八项经济指标作为考核物资企业经营成果的标准。王岗、
佳木斯供应站和汽车配件公司,1979年亏损额达41.4万元,实行指标考核,并与按劳计酬责
任制结合,从1980年开始连年经营有利,物资损耗率由万分之7.9降到万分之1.2,比国家规定少万分之1.
8。
王岗供应站1983年每百元销售额占用流动资金由30元降到22元。在每百元销售收费率下
降的基础上,每百元资金实现利润由4.33元增加到14元。
1981年省农场总局在九三管理局双山供应站试行经济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了《黑龙江
省国营农场物资系统经济责任制试行办法》。二龙山农场物资供应站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后
,三项材料库存降低69.4万元,承包的采购资金节约76.9万元,费用节约4.1万元。北安
局供应站1980年亏损21.6万元,1981年实行经济责任制,盈利46.8万元,物资损耗率由5.
万分之6降到万分之2.6,资金周转率从1.6次上升到5.2次,万元物资所需费用达到165.56元的先
进水平。1982年盈利达到155.7万元。
全垦区在实行经济责任制后,普遍加强了经营管理,减少了损失浪费,1979年物资损耗
率平均在万分之7左右,实行经济责任制以后,基本稳定在万分之1.5左右。力清库,历时3个月,查
出过去漏查漏报的库存物资23738万元。在清库基础上,综合从1969年到1979年10年间的物资
消耗、储备和周转等基本情况,核定出全垦区物资库存周转定额42045.1万元,划出超储备
积压物资32980.2万元,确定农场每播种亩储备物资8元,总局、管理局物资供应机构分别按
每播种亩2元;直属工业企业按总产值10%储备物资。这个储备定额,经过几年实践,促进了
库存结构的调整,全垦区物资库存1982年比1978年下降25%。对超储积压的32980.2万元物资
组织了利库工作。按照“谁管分配供应,谁负责利库”和“先利库、后申请、订货、排产、
加工”等原则,把利库指标下达到每个单位,纳入物资计划,形成制度,坚持经常利库。自
下而上层层利用库存物资,同时通过展销会、调剂会、摆摊、门市部等形式组织推销,加上
对2283万元削价物资的处理,5829.9万元报废物资的处理。利库4年,到1982年共利用处理
超储积压物资价值32738.1万元,占总超储积压物资的99.3%。
1982年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全垦区进行了库存机电产品和钢材报废降价处理工作,到19
83年底基本完成,共清查出1982年6月末机电产品库存29650万元,其中1980年底以前入库的
18070万元。机电产品报废总值为5958万元,钢材成品报废总值335万元。机电产品降价原值
为4738万元,损失2669万元。1980年底钢材库存1394万元,报废额24万元,降价595万元。
物资管理上,1977年八五三农场推行四号定位(库、架、层、位)五五摆放、永续盘点
的物资科学管理,根据物资不同性能和特点,合理存放,妥善保养,精心管理,帐物相符,
达到三清(数量清、材质清、规格清),两齐(库容整齐、堆码整齐),三一致(帐、卡、
物一致),被评为全国学大庆先进单位。1983年牡丹江管理局供应站、林源化工厂物资库、
克山农场油库被农牧渔业部评为先进单位。
到1985年末,垦区拥有物资库房48.7万平方米,中转油库61座,总容量13万立方米,基
层油库3439个,容量5.6万立方米。
六、商品检验
1979年前,只有王岗、佳木斯供应站、牡丹江管理局供应站、友谊农场等单位配备专职
的商检人员。全垦区的进口物资由佳木斯供应站代管,有检验任务时,临时抽人,没有相应
的仪器和设备,只能从外表上进行一般检验。垦区每年购进物资7亿元左右,进口物资占10%
,由于检验质量关未能把好,购进质次价高的物资未能及时发现。
1979年以来,垦区先后从苏联、东德、罗马尼亚、西德、美国、日本等国进口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链轨板等项物资,在使用中不断发现质量缺陷,给生产造成影响,经济遭受损
失。
1979年7月总局决定加强商品检验工作,总局物资局和管理局物资处都成立商检科,各场
成立检验组或设置专职检验人员,购置检验仪器和设备,充实了燃油、电器、硬度计等较先
进的设备。对检验人员进行了培训。
1979—1985年,在省内外大专院校、工厂、研究单位的配合下,基本上把住了购进物资
的质量关。对进口物资通过鉴定、金相、化验等技术手段,提出各项物资质量缺陷的依据。
通过国家技术人员的谈判,外商同意按价赔偿或实物折价人民币1026万多元。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