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章 水环境污染与治理

  黑龙江省河川纵横交错、流域绵长、水资源丰富。主要水系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 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主要湖泊有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和连环湖。多年河流平均年径 流量为656亿立方米,全省水资源总量为788亿立方米,理论蕴藏发电总量为844万千瓦,年发 电量647.8亿千瓦小时,可装机容量612.3万千瓦,其中已开发16万千瓦。
    黑龙江省地下水资源丰富,已探明地下水资源142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17.8%,已 开采地下水量年约6亿立方米。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及人口的增长,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 污水排入江河水体使之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污染的根源主要来自各工矿企业排放的有毒有 害废水、城市生活污水以及农田灌溉所排放的废水。全省到1985年废水排放总量为13亿吨, 其中工业废水9亿吨,符合排放标准的只有3亿多吨,达标率为24%。主要污染源来自轻工、石 油化工、森工废水,尤以造纸、制糖企业排放废水最多。主要受污染的江河有松花江、牡丹 江、汤旺河、穆棱河、嫩江及其主要支流等。主要污染断面集中在大中城市,如哈尔滨、齐 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及一些重点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