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消耗
全省截至1985年底年耗标准煤2 957万吨,其中电(折标煤)583万吨,
占耗标煤总量的20%;原煤(折标煤)1 620万吨,占耗标煤总量的55%;燃料油(折标煤)490万
吨,占耗标煤总量的17%;燃料气焦炭、煤石干石、木材等,占耗标煤总量的8%左右。
工业用电,超过10亿度的有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等4个市,占全省62%。工业
用原煤,超过百万吨的有齐齐哈尔、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鸡西等5个市,占全省68%。
工业用燃料油,超过百万吨的只有大庆市,占全省56.51%,10万吨以上有哈尔滨、齐齐哈尔
两市。工业用燃料气,超过1亿标立方米的有大庆、齐齐哈尔、哈尔滨3个市,占全省的99.86%。
工业用焦炭,超过5万吨有伊春、大庆、哈尔滨市和海林县,占全省的52%,超过1万吨有9个
市县。工业用煤矸石,全省只有4个市县,其中鸡西、双鸭山两市,占全省91%。黑龙江省万
元产值标准煤耗量为8.59吨。
年耗百万吨以上的行业有8个,它们是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建材、
机械、食品、煤炭采选、造纸及纸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加工,占全行业的76.2%。
全省各种机动车辆年耗汽油31.7万吨,柴油14.22万吨。
二、废气排放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 154.05亿标立方米,加上取暖耗煤年排燃煤废气4 178亿标立方
米。超过百亿标立方米的城市有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大庆、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市等。
全省工业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125.47万吨,其中烟尘排放量68.93万吨,占排放总量的
54.94%;二氧化硫排放量18.05万吨,占排放总量的14.39%;一氧化碳的排放量14.68万吨,
占排放总量的11.7%;氮氧化物的排放量22.28万吨,总排放总量的17.76%;碳氢化合物的排
放量1.22万吨,占排放总量的1.0%。以上五种污染物排放量为125.16万吨,占全省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99.75%。全省排放污染物总量超过万吨的有: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
鸡西、大庆、伊春、海林、鹤岗、尚志、阿城、双鸭山、绥化、集贤、黑河、龙江、北安、
安达等18个市县,共排放污染物102.15万吨,占总量的81.6%。其中哈、齐、牡、佳四市均超
过10万吨。
1985年,全省工业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超过万吨以上的行业共有18个。它们是:电力蒸
汽热水产供业、建材非金属矿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机械工业、食品制造业、煤炭
采选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纺织业、木材加工、金属制品、
饮料制造业、木材采运业、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业、橡胶制品业、电气机械器材制
造业等。共排放污染物119.57万吨,占全省总量的95.53%。
全省万元产值污染物排放量的平均值为总量363.31公斤/万元。其中烟尘200.09公斤、二
氧化硫52.38公斤、氮氧化物64.68公斤、一氧化碳42.61公斤、碳氢化合物3.55公斤。省辖10
个城市中,万元产值污染物排放量最高的是鸡西市,最低的是大庆市。在39个行业中,万元
产值污染物排放量最高的是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
建材非金属矿制品业等4个行业。它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都超过千公斤。
三、工业废气污染物的污染
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黑龙江省从1984年开始组织500多人参与的全省工业污染源调查,
共调查8 303家企业,其中有废所气污染的企业有7 658家,按国家标准评价其总等标负荷为
5 166 842.75亿标立米,确定主要污染源452家企业,累计污染负荷比为80.3%。这些主要污
染企业,重点集中在哈、齐、牡、佳、鸡、鸭、鹤、大庆、伊春、阿城等10个市县。其中最
为突出的有6家电厂,它们是富拉尔基发电总厂、富拉尔基热电厂、鸡西发电厂、牡丹江第二
发电厂、佳木斯发电厂、哈尔滨热电总厂。按省标评价,全省总等标污染负荷为52 952.32亿
标立米,评价出等标污染负荷累计百分比在80%以上的主要污染源有84家企业,其中有最主要
的3家企业。富拉尔基发电总厂,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佳木斯造纸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
大庆石化总厂,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这3家企业累计污染负荷比为46.22%。
对全省79个市县,按国标综合评价区域排放工业废气,全省总等标污染负荷比较高的有
16个市县,累计污染负荷比为81.16%。这16个市县污染负荷按高低排列顺序是:齐齐哈尔市
区、哈尔滨市区、佳木斯、牡丹江、鸡西、大庆、伊春、鹤岗、双鸭山、阿城、尚志、黑河、
绥化、集贤、北安、海林。
按国标评价全省污染物排列顺序是:第一位为烟尘,污染负荷比(Ki总)39.87%;第二位
为氮氧化物,Ki总为38.64%;第三位为二氧化硫,Ki总为20.85%;第四位一氧化碳,Ki总为
0.64%。按省标评价全省79个市县中有9个市县为主要污染市县。累计污染负荷比为85.85%,
它们是齐齐哈尔市区、佳木斯市区、大庆、哈尔滨市区、牡丹江市区、鸡西市区、阿城、鹤
岗、绥化市。全省污染物排列顺序:第一位是氮氧化物,其次是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省辖10个城市工业废气综合评价结果,按国标评价总等标污染负荷(Pn总)为4 210 871.73
亿标立米,占全省的73.02%。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Ki总为65.39%;烟尘Ki总为21.82%;二
氧化硫Ki总为11.04%。累计负荷百分比为98.25%。其主要污染城市依次是齐、哈、佳、牡、
鸡西、大庆6市。其次是伊春、鹤岗、双鸭山、七台河最好。按省标评价齐、哈、佳、大庆为
4个主要污染城市,累计负荷百分比为82.03%。
全省69个县(市)接受调查的企业数4 338家。按国标评价,69个县(市)的总等污染负荷Pn
总为1 555 971.01亿标立米,占全省26.98%。主要污染物是:烟尘Kn为52.84%;氮氧化物Kn
为26.82%;二氧化硫Kn为19.3%。累计百分比为98.96%。主要污染县为35个,其等标污染负荷
累计百分比为80.79%。重点污染县(市)有阿城、尚志、黑河、绥化、集贤、北安、海林、安
达、讷河、密山、双城、林口、五常、肇东等。按省标评价69个县的Pn总为8 204.4亿标立米,
占全省的15.49%。主要污染物是:烟尘Ki总为77.73%、氮氢化物Ki总为9.63%。评出主要污染
县26个,它们是:阿城、绥化、依兰、富锦、桦南、尚志、海林、林口、宾县、富裕、集贤、
五常、密山、汤原、通河、宝清、鸡东、北安、宁安、安达、讷河、萝北、肇东、黑河、海
林、龙江等。
对全省39个行业污染行业综合评价,对照国标评价出10个主要污染行业,它们是电力蒸
汽热水产供业、建材非金属制品业、食品、机械、煤炭采选、造纸及纸制品、黑色金属冶炼
加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纺织、化学工业。省标评价出5个主要污染行业。它们是电力蒸汽
热水产供业、建材非金属矿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业。从国标与省标综合评价
分析,电力(火电厂)、建材(主要是水泥与各种窑炉)造纸、化学及石油加工是省内重点的污
染行业。主要污染物是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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