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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壤污染

  在农业生态环境中,土壤是一种十分宝贵的环境资源。人们通过生产活动从自然界取得 的资源和能量通过加工和消费,再以“三废”形式通过大气、水体间接或直接向土壤系统排 放。当排放土壤的“三废”数量增至破坏土壤原来的平衡时,引起土壤结构、成份和功能的 变化,造成土壤污染。
    黑龙江省土壤污染比较严重。主要污染源是:化肥、农药和污水灌溉,使污染物进入土 壤,并随之积累起来;其次,把土地作为垃圾、废渣、污水等废物的处理场所,使大量有机 无机污染物随之进入土壤,使土壤污染;再次,土壤是主要环境要素之一,因大气或水体中 的污染物质的迁移转化,进入土壤,使土壤随之亦遭到污染。此外,工矿区的周围,某些元 素的富集亦能污染土壤。黑龙江省在农业生产上使用合成杀虫剂(六六六、DDT)已有近30年 的历史,年平均用量高达6 000万吨左右。由于长期使用大量低效、高毒、高残留的农药,造 成了土壤的严重污染。据环保部门调查得知,经常施用的农药有20多种,杀虫剂有敌敌畏、 敌百虫、乐果、对硫磷、内吸磷、辛硫磷等,杀菌剂有硫酸铜、稻瘟序、多菌灵、除草剂有 24D西酯、敌稗、除草醚、杀草丹等。这一些农药的施用量,1958年为4 000吨,1981年达到 18 173吨,其中有机氯杀虫剂近60%。1981年农药防治面积6 825.72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52%。 1952年平均每亩施用折合原药0.4克,1980年达到57.7克,增长了144倍。由于化学农药长期 大量施用,对土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根据1980年齐齐哈尔市环保监测站对市北近郊土 壤的分析,表层土壤中六六六和DDT总量的检出率为100%,其六六六含量为0.075~18.85毫 克/公斤。另据大庆市防疫站的1981年对农场的土壤检测,六六六的残留量为1 119毫克/公斤, 均超过标准。
    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对土壤的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施用于农田的化肥,从理论上讲只 有一部分为作物所吸收,在一般情况下,未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氮肥达50%以上,这样多未被 作物利用氮化物残留在土壤水体中,也造成污染。
    污水灌溉对土壤污染十分严重。黑龙江省污灌面积达4万多亩,污灌区的土壤普遍受到重金 属、酸、氰的污染。根据调查资料,哈尔滨市马家沟污水灌区土壤中镉含量是对照区的2倍, 汞的含量是对照区的5倍。根据调查资料,哈尔滨市马家沟污水灌区土壤中镉含量是对照区的 2倍,汞的含量是对照区的5倍。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土壤污染是严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