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
黑龙江省的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工作起步较早,发展也比较快。在60年代就成立了黑龙
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当时被称为黑龙江省“三废”综合利用化验室,同时开展环境监
测工作。从1980年起编报全省环境质量报告书,1983年改为环境年鉴,定期向省政府报告省
的环境质量状况,提出改善环境质量对策,使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跨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
道。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针对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及需要,原合署办
公的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从1985年4月份起,正式
分为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独立开展工作。1985年全省
建立了23个环境监测站,形成了一支500多人的环境监测队伍。对全省的大气、江河、土壤、
作物、噪声等污染进行监测分析,取得了几十万个数据,环保、水利、卫生、工业、农业、
交通、地质等部门相互配合,正在形成全省的环境监测网。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具体负责指导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技术业务,进行技术咨询,
监督、检查、考核省内各环境监测站的水质、大气、生态、噪音、放射性等监测质量,并开
展各项监测的布点、采样、测试方法的研究工作,承担国家有关部门、省科委、省环保局下
达的科研任务和有关单位委托承担的其他任务,参加制定全省的环境质量各项监测规划;制
定全省监测网的工作计划,对其进行业务组织和协调工作,编撰全省的监测年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