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科学研究
黑龙江省的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工作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逐步开展起来的。经
历了一个由重点为“三废”治理服务到对环境调查、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治理技术的
发展过程。
1958年4月16日黑龙江省发生有史以来第一次环境污染事件。齐齐哈尔钢厂、第一重型机
器厂向嫩江排放含煤焦油和含酚废水,致使15公里江段内江水呈现黄色,沿江居民反映强烈。
富拉尔基区红河大队64人出现恶心、呕吐、贫血等症状,经进行身体检查确诊是煤焦油中毒。
同期嫩江下游肇源一带江段发生历史上第一次死鱼事件。5月份省人民政府就此情况向冶金部
提出报告。
1959年2月27日,对嫩江污染事件进行了调查,查明事件原因为齐齐哈尔钢厂、第一重型
机器厂煤气站将洗气废水排入嫩江导致水体污染,捕捞的鱼类鱼体含酚,均有浓烈的汽油味。
同年末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开始研究其治理方法,提出酚水闭路循环,到1961年两厂含酚废
水排放问题基本解决。
同年4月5日嫩江齐齐哈尔江段,经取水样分析测试,其中含酚高达0.4~24毫克/升。
这是由于沿江企业排放大量含酚废水入江,使水体遭到酚及其他毒物的严重污染所造成。江
水呈红褐色,而且水面浮有煤焦油,捕捞的江鱼大部分昏死。
1965年11月3日嫩江齐齐哈尔江段水体中首次发现黄粘絮状物。由于该江段是电厂水源,
因而影响电厂发电,电厂向水电部作了汇报,并反映到国务院。国家水电部委托中国科学院
组织专家小组调查。由东北林学院邵力平教授任组长,调查结果表明是大量有机废水排入嫩
江所致。
1966年2月2日嫩江齐齐哈尔下游江段(泰来至石人沟)发生了嫩江历史上罕见的大量死鱼
事件。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责成省、地、市“三废”处理利用办公室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
查。
同年3月6日黑龙江省“三废”处理利用办公室,关于嫩江死鱼事件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
提出报告:从泰来江桥起到吉林省倒流河一带长达350公里的江段发生大量死鱼,密度最大处
每平方米有800余尾小型成鱼呈昏死状态,种类多达20余种,其中包括甲鱼。调查认为:由于
冰封枯水期造纸、制糖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江中污染水体,产生大量黄粘絮状物,耗氧
量增加22.5倍,江水中溶解氧大幅度下降,使鱼类窒息死亡。
1966年4月20日嫩江又一次发生死鱼事件,在泰来至柴火堆江段死鱼达4 200多吨,包括
20多种鱼类。这是嫩江历史上由于环境污染造成大量死鱼事件之一。
1967年2月25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派出由省经济委员会、省水产局、省“三废”处理利
用办公室、省卫生防疫站、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省轻工业厅等单位参加的嫩江污染联合调查
组,齐齐哈尔市水产局、市物资局、市“三废”处理利用办公室参加调查,调查表明:死鱼
原因是由于“三废”污染造成水体缺氧使鱼类窒息而死。
1967年4月16日国务院派来嫩江死鱼事件调查组,该调查组由中国科学院组织,由长江水
产研究所、沙市水生生物研究所、北京市政研究所、沈阳林土研究所、东北林学院、东北农
学院、黑龙江微生物研究所、省卫生防疫站、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等单位派员组成,对嫩江死
鱼事件进行调查。
1968年10月23日齐齐哈尔市选定大民屯污水库,进行氧化塘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并开始
试验研究。
1969年初,嫩江水质受到工业废水的污染,又一次造成大量死鱼。经过对鱼体的取样测
定,鱼头含酚量为2.25~5.90毫克/公斤,鱼肉含酚量为0.70~4.75毫克/公斤,含汞量为
0.38毫克/公斤。
1969年6月20日黑龙江省1 879家单位对“三废”不做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危害十分严
重。造纸、制糖、化工、机加、冶炼、纺织、医院等企业事业单位,每天都往松花江、嫩江、
牡丹江等主要江河中排放大量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仅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佳木斯4个城市的统计,每日排放量就达150万吨。在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和有
机物质。有毒物质有酚、氯、铬、氰化物、硫化物等可直接毒死鱼类,且危害人体健康,有
机物质大量消耗水中溶解氧,造成水中缺氧,使鱼类窒息而死,有机物质还可能造成城市水
源、发电厂冷却系统设施堵塞,妨碍供水和发电。
1969年11月24日由于嫩江水质的严重恶化,使松花江哈尔滨地区江段的水质也随之受到
影响。据哈尔滨市自来水厂实验室对松花江水质采样化验,结果表明:其氰化物含量为0.0033
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含量3倍以上,含碱度由70毫克/升猛增至100毫克/升,
有时高达140毫克/升,氨氮含量增加1.6倍。若水质再继续恶化,含毒物质量再增高,哈尔
滨市自来水厂的供水将不能饮用甚至可能被迫停止供水。
近年来,由于大量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入嫩江,使嫩江水质逐步恶化,从而危害
了沿江广大人民的健康,影响了工农(渔)业生产的发展。自1958年以来,在冰封期间曾先后
发生过4次大量死鱼事件,严重地摧残了水产资源。1969年11月下旬,省“三废”处理利用办
公室,省卫生防疫站,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组成联合工作组,赴齐齐哈尔市和嫩江地区,进行
了为期两周的调查。经过到现场观察和与当地有关人员、社员、渔民的座谈后,认为当年冬
季嫩江水质在继续急剧恶化。
1970年1月15日黑龙江省“三废”管理利用办公室,给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呈送《关于调
查嫩江死鱼的紧急报告》。嫩江由于长期受到红光糖厂、江岸造纸厂、齐齐哈尔糖厂、白纸
厂等工厂企业大量排放有机废水的严惩污染,每年冰封季节都有死鱼事件发生。尤其嫩江从
齐齐哈尔市卧牛吐到肇源县三岔河长达350多公里的江段发生死鱼事件尤为严重。
1971年2月21日嫩江水质污染调查协作组对嫩江水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是:溶解氧拉哈江
段为2.46毫克/升,富裕江段为4.10毫克/升,泰来石人沟江段为4.44毫克/升;酚为0.02
毫克/升;汞为0.004毫克/升。
1971年11月26日齐齐哈尔市氧化塘投入运行,北市区日排10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
过6公里明渠引入污水氧化塘,冬储夏排处理城市混合污水,这对减轻嫩江污染起到积极作
用。
1972年1月27日嫩江水质污染调查协作组,对枯水期嫩江水质进行了采样化验分析。讷河
到齐齐哈尔江段,水溶解氧为1.77~3.06毫克/升。讷河、泰来、齐齐哈尔市和富拉尔基江
段水质采样分析中检测出酚,其含量在0.02~0.05毫克/升之间。
同年5月27日嫩江水质污染调查协作组,分别在丰水期和平水期对嫩江水质进行了采样分
析,结果表明:丰水期与平水期被测定的各项污染物指标均低于枯水期污染水平,进一步证
明了嫩江水质丰水期和平水期要好于枯水期。
1973年2月初到18日,嫩江又发生昏死鱼事件。从泰来江桥到三岔河江段发现昏死鱼,有
鳌花、鳊花、鲤鱼、鲶鱼、小白鱼、黄姑鱼等20多种。据调查,马蹄、江桥、石人沟、茂兴
渔场,总计捕捞昏死鱼10万多公斤。渔民打开冰眼,江水表面有一层绿油,鱼头部有汽油味。
春节前夕下一场大雪,影响江水复氧,加之大量排污入嫩江,使江中溶解氧含量大幅度下降,
导致鱼类窒息而死。2月20日黑龙江省水产局、黑龙江省防疫站、黑龙江省“三废”综合利用
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齐齐哈尔市“三废”综合利用办公室、齐齐哈尔市水产
处等8个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嫩江及其主要污染源进行了调查。了解到,富拉尔基江桥到
三岔河江段,从1月30日至2月14日连续发生昏死鱼现象,累计总量达10万多公斤。经过对鱼
体解剖分析,其挥发酚指标:鲶鱼鳃部含酚量为2.25毫克/公斤,鲤鱼鳃部含酚量为1.40毫
克/公斤;鱼肉中含酚量均为0.7毫克/公斤。其溶解氧指标:拉哈糖厂上游溶解氧为10.08
毫克/升;拉哈糖厂下游溶解氧降至6.48毫克/升;石人沟江段溶解氧为2.33毫克/升;茂
兴江段溶解氧继续下降至2.29毫克/升,拉哈糖厂每天排放2.2万吨制糖废水,同时齐齐哈尔
钢厂、第一重型机器厂、黑龙江化工厂等排放高浓度(1 500~2 000毫克/升)含酚废水都
对嫩江水质产生严重污染。
1973年3月9日,黑龙江省“三废”管理利用办公室向省生产指挥部呈送《关于嫩江又发
生死鱼事件的报告》提出:经治理齐齐哈尔市北市区10万吨污水后,嫩江水质污染程度已显
著好转,此后两年多基本未发生死鱼现象。
3月26日红光糖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含有大量有机物,流入嫩江后,致使从糖厂排污口到
齐齐哈尔江桥200多公里江段,造成大量污染死鱼事件。死鱼密度每平方米达160尾。从很小
的幼鱼到7.5公斤重的鲤鱼,种类多达20种。严重影响了水产资源和渔业经济,污染了水质环
境。3月28日嫩江水质污染调查协作组,对嫩江水质采样化验分析,结果表明:嫩江水质污染
十分严重,从江中捕捞的1.5公斤重鲤鱼经解剖后,按部位取样化验,鱼头含酚为1.04毫克/公斤,
鱼肉含酚为0.7毫克/公斤。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所属的吉林电石厂和吉林染料厂在生产过程中用汞做触媒,每年有10
多吨的汞随工业废水进入第二松花江。从1958年投产,已有3 000多吨汞进入松花江水系,
使松花江水质受到严重的汞污染。70年代初,黑龙江省开始对松花江汞污染进行调查,对松
花江水质、底泥和鱼体中汞含量进行化验分析。1975年初,新华社内参报道了在第二松花江
流域的扶余县渔民中发现有疑似水俣病患者。同期,黑龙江省开始进行松花江汞污染对肇源
江段渔民身体健康影响的调查。1977年,“松花江水系污染调查与治理研究”列为省内重点
科研项目。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确定,松花江水污染科研项目列为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为全
国108项重点科研项目之66项中的一个分项,定题为“松花江水系污染与水源保护的研究”。
进行了6个方面的研究:(1)松花江水系污染状况的调查;(2)松花江水系污染对工农业影响生
产的研究;(3)松花江水系污染对水生生物影响的研究;(4)松花江水系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
的研究;(5)松花江水系污染综合防治方法的研究;(6)松花江水系环境标准,保护条例与管
理方法的研究。《松花江水系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研究》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松花江汞
污染对肇源渔民身体健康的影响;二是松花江有机毒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哈尔滨医科大学
卫生系、佳木斯医学院等单位参加这项科学研究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
院、省环境保护所和哈环境水产研究所、哈尔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进行松花江痕迹汞及甲基
汞的分析方法、汞污染分布规律等项研究工作。1978至1980年共安排科研经费22.8万元,并
投资5万元为哈医大建立实验室,另从科研费中划拨4万元购置仪器设备。确定汞污染对人体
健康的影响,即甲基汞中毒,必须要有流行病学、毒理学、病理学三个方科学根据。通过对
松花江肇源江段的江水、底泥、鱼类、蚌进行了含汞量检验分析,对渔民、居民进行了上千
次的流行病学调查,哈尔滨医科大学进行了甲基汞毒理的动物实验,为确定甲基汞中毒的病
理学根据。在松花江沿岸的肇源境内找到了两只年龄在10年以上的渔民家养猫,进行了病理
解剖。与对照猫相比,渔民家的猫体内各器脏都有汞的积蓄,猫脑已发生病理改变,其病变
与日本水俣病患者的脑病变是一致的。1980年4月,国家科协、国务院环保办、卫生部联合主
持,在长春召开了松花江水系汞污染学术讨论会。会上,哈尔滨医科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
等单位就松花江水系汞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问题进行了学术交流,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医学、
卫生学、环境科学的专家、教授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会议代表还对吉林、黑龙江两省
具有甲基汞中毒典型症状的10名渔民居民进行了严格的身体检查和化验分析。黑龙江省通过
调查获得的两只猫脑病变的切片和日本水俣病患者脑切片,确定“慢性甲基汞中毒”的病理
学根据还不够充分。确定黑龙江省该项目的研究,重点放在人体解剖的病理学方面。在肇源
取得了第一具老渔民尸体的病脑,病理切片发现,大脑确有病理改变。
1978年以前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是和环境监测一起进行的,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开
展了一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在环境监
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预测、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标准、环境自净
能力、环境背景值、环境综合整治技术、“三废”治理技术与利用技术、监测分析方法等方
面和领域广泛开展了科学研究工作。1978至1981年,国家和省共安排科研经费150多万元,开
展了以松花江水系污染与水源保护研究为重点的27个项目的研究,到1985年有10个重点项目
进行了技术鉴定。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开始对松花江水系水质进行规划,实行科学管理。
还进行了《哈尔滨市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和一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
为消除污染、改善环境,全省在环境科学诸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完成松花江、
嫩江、牡丹江、黑龙江、乌苏里江、穆棱河、阿什河等江河水域的常规例行监测任务的同时,
集中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人员开展以《松花江水系污染与水源保护》为重点的科研项目。制定了
《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编制说明》及《黑龙江水系环境质量标准》;《黑龙江
省松花江水系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及其《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污染排放标准》。同时
对松花江水系污染现状进行了评价;河流环境质量标准的费用——效益分析及污染物削减量
的二次分配;黑龙江省松花江水系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量控制计算报告;完成了嫩江源头自然
背景值的调查;建立了慢性甲基汞中毒症状的诊断;对松花江水系有机污染物进行了监测分
析。由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同一机部设计二院、哈尔滨锅炉厂协作,对锅炉厂煤气循环循
洗涤水电解——生化处理中间试验成功,荣获黑龙江省1979年科技成果三等奖。组织开展了
哈尔滨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绘制了松花江水系污染状况及哈尔滨市地下水污染物的排污图和
哈尔滨地下水污染状况图。首次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1981至1985年5年按时
编报《黑龙江省环境质量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