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环境管理
随着全省环保事业的发展,环境管理工作也日趋强化和完善。“六五”期间,根据国家
环保会议精神,黑龙江省先后召开了三次环境保护会议,总结了工作,推广了环境管理工作
经验。总的来说,各级环保部门及工矿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法规、
条例、政策的自觉性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工作方法也逐步走向科学化,工作效果越来越显著。
深入推行了环境保护管理“三同时”、“环评”,“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制度等。
环境管理逐年得到加强,环境面貌有了一定的变化。“六五”期间,是环境管理逐步强
化的时期,是运用经济、法制、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全面管理时期。取得了一批环境科研成果,
推广了部分成果为生产和社会服务,重视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趋向合理开发和综合利
用。普遍建立了各级环保机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和不断壮大。通过行之有效的环境管
理工作,使全民的环境意识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