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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三同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第六条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在进行新建、 改建和扩建时,其中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简称“三同时”)。1980年国家发布“关于基建项目、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 时的通知”,黑龙江省对1979年计划建成的30个大中型项目及29个小型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1)在全省30个大中型项目中,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有11个企业,占36.6%。执行较好 的单位是:哈尔滨民航机场两台4吨燃煤锅炉安装了重力除尘器;哈尔滨水泥厂扩建的四号 窑,年产40万吨,在扩建的同时各排尘点都安装了收尘器,共装有40平方米电收尘器4台, 旋风收尘器1台,水膜收尘器6台,玻璃丝布袋收尘器1台,扩散式收尘器5台,10平方米电收 尘器1台,多管收尘器1台,预计每天回收水泥100吨;阿城涤纶厂新增年产1.6万吨合成纤维。 对生产工艺中的油剂进行循环使用,两台35吨锅炉装有多管除尘器,保温界质用的联苯采用 密闭办法。哈尔滨轴承厂引进的轴承生产自动线附属电镀车间安装了含氰化物、铬废水离子 交换设备,热处理车间建了含酸废水中和池。还有大庆油田开发原油100万吨,大庆炼油厂新 增生产25万吨润滑油。牡丹江桦林橡胶厂新增年产轮胎38万套,牡丹江柴河厚纸新增厚纸板 (年产2万吨),富拉尔基化工厂新增二号焦炉(年产30万吨焦炭)等项目,都执行了“三同时” 规定。
    (2)全省执行“三同时”制度较差的有8个企业,占大中型项目的26.6%。哈尔滨拖拉机配 件厂挖潜项目年产模锻件8 500吨,对热处理车间日排100吨含酸废水的处理有计划、有投资、 有设计,但含酸废水池没有施工。哈尔滨电碳厂新增高纯石墨年产80吨和新建煤气站,粉尘 回收和煤气站含氰废水处理虽有计划和投资,但没有设计。齐齐哈尔肥皂厂合成肪脂酸车间, 三废综合利用投资293万元,用于芒硝回收、不皂化物返回氧化塔氧化,1-4酸氧化腊尾气处 理烧掉等。但是只能解决1/3的污水量,若是全部解决,尚需投资110万元,没有落实。鸡西 城子河矿立井沸腾炉炉渣给建材总厂做炉渣砖,但煤矸石没办法处理,只好堆放于旷野。
    (3)黑龙江省没有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有10个企业,占大中型项目的33.3%。哈尔滨东 北轻合金加工厂引进的两台铝坯轧机,在国外已有润滑油回收装置,但该厂在订购设备时只 考虑经济帐,不考虑环境污染帐,认为滑润油回收装置价格太贵(占总投资的10%),只引进了 主体设备,没带润滑油回收装置。试投产后,两台轧机日排含醇、脂、润滑油蒸气201.6万立 方米,造成了污染。哈尔滨制药一厂新增年产40吨氯霉素。每天排有机废水600吨,废渣100 吨。该厂领导认为有机废水污染不严重,没考虑废水和废渣处理。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 双130及09工程没有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对每次排炮管除铜废液200公斤,内含硫酸铵13.5 公斤,铬酐40公斤没有处理措施。新建肇东等6个糖厂每个厂日排5 000吨废水,由于主管部 门认为制糖废水无毒,在安排计划时根本没考虑废水处理。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多数单位对“三同时”制度执行的不好,主要是主管部门和企业 领导对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的不紧,重生产、轻污染,致使“三同时” 制度的规定没有很好地落实。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省建设项目也逐渐增多。建设项目总投资由1982年的82 729万元, 增加到1985年的349 780万元。特别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新的经济形势下,一些小型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和乡镇企业的建设发展很快。1980年开始,“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率逐年提高。 1980年6个大中型项目,有5项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占72%,环境工程投资2 700万元,占 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资的3%。1981年9个大中型项目,执行“三同时”的8项,占83.3%, 环境工程投资为5 780万元,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资的5.2%。1982年7个大中型项目, 基本上都执行了“三同时”,环境工程投资为6 500万元,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资的 7%。1983年16个大中型项目,执行“三同时”的项目为15项,占94.3%,环境工程投资为5 495 万元,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资的3.5%。1984年24个大中型项目,其中有污染的21项, 执行“三同时”的20项,占94%;环境工程投资7 269.4万元,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 资的3.4%。1985年13个大中型项目,有12项执行了“三同时”,占93%,环境工程投资3 811 万元,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总投资的2%。
    黑龙江省“六五”计划期间共投产有污染的建设项目71项,执行“三同时”制度的68项, 占95%。从1979年到1985年环境工程投资(不含小型项目)共40 220万元,占7年建设项目总投 资的4%。
    小型项目、技改项目和乡镇企业执行“三同时”的从“六五”计划初的65%增加到“六五” 计划末的75%。
    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依据《环境保护法》逐步建立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 目的是确立统一的工作标准,使建设单位有章可循,使执法单位有法可依。制定了环境影响 报告和投产验收审批制度,制定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投产验收审批表,1980年7月省政府颁发 了《黑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的暂行规定》,对执行“三同 时”的要求,审批制度、责任的划分以及违法的处理,都做了具体规定。哈尔滨、双鸭山等 市制定了适合本市具体情况的“三同时”管理法规。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联合颁发了《关于集体工商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通知》。林口县、富锦县、安 达市也都以政府的名义制定“三同时”的规定和通知。几年来,环保部门就是依据这些法规 , 严格把关,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搞好“三同时”工作必须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三同时”工作涉及很多部门,基本建 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由计委管理,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由建委管理,挖、革、改项目由经委管 理,还有些项目,如乡镇、街道企业等分别由二轻、乡镇、工商部门管理,特别是项目投资 渠道改变后,由拨款改为贷款,与银行部门联系增多。因此,在工作中,必须协调各方、注 意与部门的联系,密切合作,以取得各部门之间的互相支持。
    省计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时,通知环保主管部门参加,重视环保部门的意见,每年的年 度计划都送省环保部门安排检查“三同时”项目落实情况。省建委在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 投产验收时,通知省环境保护部门参加,对环保部门给予很大支持。环保部门在召开环境影 响报告书审查会时,也请计委、建委、规划、建行等部门参加,吸收上述部门参加审查委员 会。省建设银行在项目评估时,征求环保部门意见,项目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污染 防治设计的,一律不予贷款。
    全省各市县在执行“三同时”制度工作中,都能与各有关部门配合。哈尔滨市环境保护 局为治理区街、乡镇小型建设项目,与市工商局颁发了《关于集体工商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三 同时”的通知》,加强了小型项目的环境管理,从1979年以来,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 占应执行“三同时”项目的75%。
    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与规划局、房地局、消防、人防等几个部门互相协作联合审批,安 装的锅炉都有合格证,否则不许安装。建设单位都持有施工证,有效地控制了污染。1985年 32个小型项目,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占94.5%。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抓“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三同时”执行率在75%以上,1985 年120个小型项目基本上都执行了“三同时”。结合技术改造,对64家电镀厂、点实行关、停、 并,建立电镀中心,集中进行治理。
    大庆市在发展石油和石化等工业时,坚持“三同时”制度。1983年至1985年实现“三同 时”的项目169项,占建设项目的96.7%。按“三同步,三统一”的方针抓好城市建设中的环 境管理。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黑河等市在老电厂改造中,都采用了热电结合和集中供 热。全省集中供热面积已达550万平方米,既减少了污染,又节约了能源,收到了明显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哈尔滨市王兆新村、大桥新村的小区建设集中供热和煤气化, 减少了20多个烟囱和锅炉,减少了大气污染。
    在执行“三同时”制度中,注意抓集中供热。“六五”期间全省新、扩建的10几个糖厂, 生产和生活区都实现了集中供热。大庆三十万吨乙烯工程开工最早的项目,一期工程100万平 方米的建筑面积,全部采取集中供热,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收到明显的效果。
    在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把关上,采取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办法。即大中型项目由省 把关,小型项目由地市把关、乡镇街道企业由县(区)把关。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集中抓大中型项目的管理。大中型建设项目投资高,可能造成的污 染危害大,抓好这些项目,主要污染源就可以得到控制。大庆三十万吨乙烯工程是国家重点 项目,计划在1985年6月投料试车。对这个拥有12套生产装置和自备电站等辅助工程的现代化 石油化工联合企业,在建设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非常重视“三同时”工作。由黑龙江省环境 保护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受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委 托,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建设中基本按报告书提出的对策进行施工,设资2亿多元,共建设 “三同时”项目96项,引进了技术比较先进的污水处理装置,建立了70人的监测站,配备了 监测仪器。各项环保设施在开工生产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运行。
    1959年9月大庆油田开发建设初期,原油脱水后,废水排入附近水域和草原,给环境造成 了污染。到70年代,石油部和大庆市重视石油开发中执行“三同时”制度,先后投资6 000多 万元,建设了44座含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含油污水51.6万吨,处理后污水中含油30毫克/升 时回注地下,10几年来回注8亿多万吨,从水中回收原油150多万吨,既消除了污染,又创造 了经济价值,折合人民币1.5亿元。从1979年起全油田基本实现了污油、污水“两不排放”。
    鹤岗煤矿是日伪时期开发的老矿,30年代建矿以来,到1985年共有104座煤矸石堆,约占 鹤岗市总面积的1%,风天粉尘飞扬,污染严重。“六五”期间环保主管部门注意抓新建矿执 行“三同时”制度的工作,竣德矿年产150万吨煤,在建设中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投产 时各项污染都得到治理,煤矸石用汽车运往塌陷区填坑;14台锅炉安装了除尘器,生活区实 行了集中供热;井下废水建设了沉淀池;空压站有6台60m3/分空压机,使噪声降到80分贝以 下,为全省煤矿开发建设中执行“三同时”制度树立了样板。
    齐齐哈尔造纸厂是嫩江污染源之一。1979年进行扩建时,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 共投资3 300万元,建设了大型活性污泥法废水处理厂,处理废水2万吨/日,综合利用电站粉 煤灰,年生产陶粒10万立方米,碱回收年产5 000吨,碱回收炉安装了静电除尘器,电站锅炉 安装了水膜除尘器,基本达到了排放标准。
    红光糖厂是嫩江上游的污染源之一,建厂28年,污染28年。1982年进行扩建时,投资700 万元建设了氧化糖,冬储夏排,减轻了污染负荷。1982年以来,全省有10几个糖厂在技术改 造时,根据制糖废水排水量大,污染严重的特点,建设了幅流式沉淀池,进行了水的回收利 用,达到循环用水14万吨/日,减轻了污染,提高了水的利用率。黑龙江化工厂在50年代来建 厂初期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70年代末环保部门多次催促治理,都因缺少资金而没有实现。 1981年在扩大生产能力时,投资200万元,建成了大型含酚废水处理厂,使排水达到了排放标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