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方针政策
第二章 环保方针政策与法规标准
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方针于1972年提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并在1973年举行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
得到了确认,并作为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定进了中国第一部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
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1979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试行)》中又重申了这条工作方针,从而确定了这一工作方针的法律地位。这一方针
充分体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统筹安排的计划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思
想,体现了资源的充分与永恒利用以及“三废”的资源化,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方针;体现
了依靠群众、组织和发动各行各业治理污染、协调与监督各部门加强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全
民提高环境意识,共同保护好人类的生存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
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生存环境,为当代人和子孙后代造福。
1983年末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中国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主要
内容是:环境保护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
问题,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基本国策;其战略方针的基本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
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强化环境管理作为环境保护的中心环节。
环境保护政策是国家和地区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环境保护方针和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
则。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主要包括“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这
三大政策为支柱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1)预防为主的政策。中国不能重复发达
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80年代初提出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方针,确定
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政策。具体措施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计划中明确规定防治工业污染、保护重点城市和农村的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等方
面的任务,使环境保护有了国家计划的保证;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环境管理,
严格控制新污染,有效地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防治污染设施与生产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的
“三同时”制度。(2)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实行“谁污染谁治理”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策。
这一政策,既明确了环境污染责任的归属,又解决了污染资金的部分来源,有力地推动了污
染治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结合老企业的技术改造,逐步还清工业污染防治的欠帐。国
家规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必须至少拿出7%用于解决污染问题;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限
期治理的措施;对城市环境实行综合整治的政策。结合城市规划的调整,关停并转迁污染严
重的企业,积极改变城市能源结构和燃烧方式,加强工业和城市污水的处理,整治河流湖泊,
处理处置垃圾;实行排污收费制度,对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排污费,这笔钱作为
治理污染源的专项补助资金;对综合利用实行鼓励政策。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废
弃物资源化给予优惠,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这是中国环境政策的
中心环节,是依据中国国情力争“少花钱多办事”的有力措施。制订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
规和标准体系;建立并逐步健全环境管理机构以及科研、监测、监理、宣传教育等配套机构;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教育,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决策层管理者的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