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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调查处理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认真搞好群众信访处理工作,动员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是贯彻环保 法规、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信息渠道。接待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有利于促进污染治理解决 群众疾苦。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设立信访监察科,坚持“三无,一提高,一保证,一促进” 目标管理。“三无”是:无错案,无积压,无越级上访;“一提高”是:当年的结案率提高 到95%以上;“一保证”是:保护受污染单位和个人的权益得到保护;“一促进”是:促进污 染治理。据统计,在该局一年140件案件中 ,结案134件,占97%。1981年哈尔滨市各区信访 情况详见表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