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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调查

第三章 东北沦陷时期

  日本侵略者在侵占中国东北之前,就早已开始窥视东北的矿产资源,采用各种手段刺探 、调查我国东北地区矿产资源的情报。1907年,满铁地质调查所对我国满蒙各地进行了以金 矿为重点的矿产资源调查。此后,日本对黑龙江省黄金资源的调查几乎没有间断过。1918— —1926年,日本农商务省地质调查所门仓三能等人对黑龙江地区的7大江河流域、28个县域, 开采过的、正在开采的和尚未开采的16个金矿点(其中岩金矿4个),进行了全面调查,193 6年出版了调查专著《北满金矿资源》。门仓三能在《北满金矿资源》前言中说:1918年根据 上级的命令参与收集和整理关于北满及东部西伯利亚矿产资料的重要任务,1925年10月—— 1926年9月踏遍了北满洲,1932年又到满洲视察了矿产资源。据不完全统计,1926年9月—— 1945年8月,日本先后共派出13个调查班(队),350多名调查人员和720余名勘探队员对黑龙 江地区黄金资源作了全面的调查和勘探。
    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侵略者侵占了黑龙江地区各金矿。1932年1月26日, 成立“满铁经调会”,开始对我国东北地区的资源进行普查,其中包括对金矿资源的调查。 并于1933年3月15日成立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前身是“满铁经调会”的一部分),本部设在 新京(今长春市),资金总额为1200万日元(伪满洲国政府500万日元,日本国500万日元, 东拓200万日元)。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决定以满洲76%的广大产金地区为开发对象,把吉林 、黑龙江和兴安等各省区内的矿业开采权全部划为己有,对一些小型零散的矿区,允许民间 开办,按委托形式经营,在限定区域内开采。同时,日本侵略者为开发满洲金矿,设立以关 东军特务部和“满铁经调会”为中心的伪满洲采金事业调查部。该部分为概查班和精查班, 负责对东北金矿进行实地调查,共派出6个调查队。与此同时,他们还着手进行伪满洲国“新 矿业法”制定的准备工作。
    1933年春,日本关东军特务部多次向各产金地区派遣开发调查组,由其所属的采金事业 调查部投资500万元伪国币,对北满金矿进行调查。这些活动很快得到日本国大藏相的承认, 并于同年11月对满洲采金会社作出具体规定。11月23日,伪满政府宣布黄金由伪中央银行统 收。
    1934年3月,“满铁经调会”支出60万日元制订满洲开拓计划,调集200人,组建调查班 和普查班各3个。同时,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派武装调查队对黑河一带产金地进行调查。调查 分5路进行,每路五六十人,调查了奇乾河、漠河、瑷珲、嘉荫等地,1935年4月调查结束。 次年,又相继在桦南小石头河子、驼腰子矿区和萝北太平沟矿区完成调查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