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掠夺黄金
一、霸占资源
1933年2月14日,伪吉林省“剿匪司令”于琛澂、参谋长杨玉书带领2000多名伪军和日本
东条大尉指挥的1个日军中队,攻占了小石头河子等桦南一带各金矿。在驼腰子设立“依桦勃
”金矿局,杨玉书任局长。警备队800人,均系伪军改编,管辖北起黑背,南到倭肯河,东到
八虎力和七虎力上游,西到太平岭的产金矿区。在石门沟、大小石头河子、楸皮沟、乱泥沟
、驼腰子等地进行掠夺开采。
1934年5月,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在黑河设立出张所,在罕达气、达拉罕、兴隆、三分处
、椅子圈、漠河、奇乾河等处设矿业所,并以发枪照为由,缴械了各金厂的护矿武器,控制
了瑷珲附近的所有金厂。同年,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在太平沟设出张所,在九里庄、嘉荫河
、老沟等处建立矿业所,在海拉尔成立产业公司和大同公司,重新开办吉拉林金厂。同年6月
,日本关东军采金事业调查部接管了“依勃桦”金矿局,经营所属各砂金矿。至此,伪满洲
采金株式会社控制了漠河、鸥浦、呼玛、瑷珲、乌云、佛山、依桦勃、宁安和绥芬河等大部
分产金矿区。
1937年,太平沟矿业所对乌拉嘎河和节烈河各金沟实行全面接管。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
下令撤销“依桦勃”金矿局,在石头河子设立采金事务所。
1939年,伪满洲国对金矿开采业实行限制申请,一律不给予民办金矿业开采权。伪满洲
采金株式会社将漠河一带的老沟金厂、吉兴沟金厂、富克山金厂、中心沟金厂和鸥浦一带的
富拉罕金厂、洪源金厂以及呼玛一带的裕利金厂、同益金厂、格拉满金厂、达拉罕金厂、福
兴金厂、兴安金厂等全部收归自己经营。
二、掠夺矿产
1932年,日本侵略者开始在黑龙江地区掠夺黄金资源,至1935年,产金量达到86583两。
1936年,为加快掠夺黄金步伐,在采用手工作业开采砂金的同时,在瑷珲泥鳅河的罕达气金
矿建成投产了第一只140升全钢结构斗链式采金船。同年,修通嫩江至黑河铁路。
到1942年,日本侵略者相继在黑龙江地区建设采金船36只,同时还在各地建设发电厂为
采金船供电。驼腰子金矿局的部分碃(竖井)采用水泵排水,使民国时期手工作业无法开采
的大部分黄金资源也被掠夺。伪满洲采金会社在呼玛一带建造11只采金船,在桦南一带造采
金船10只,并在桦南石头河子南岗和驼腰子下桦屯两地各建1座飞机场,用飞机把黄金运往“
新京”。1938年,黑龙江地区生产黄金114752两,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的资本金总额发展到
6000万日元。1940年,桦南一带的石头河、驼腰子和四方台3处采金工人多达1.5万人。
1941年4月7日,伪满洲国黑河兴业株式会社成立,经营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的物资供应
和运输,同时经营森林采伐、制材、建筑等业务。资本金总计为180万日元,其中伪满洲采金
株式会社为80万日元。至1942年,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资本金总额达到8000万日元。日本侵
略者在黑龙江地区共建成采金船24只,其中投入生产18只,直接经营的矿业所多达15个,承
办金厂20余个,采金工人约2万人,批准租矿权711件,批准一般采金申请702件。截止1942年
共掠夺黄金63.6万两。
1943年以后,由于日本侵略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处处失利,黄金无销路,只好关闭金
矿,拆船献铁。在中国掠夺黄金10年之久的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也于年末解散。满洲采金业
全部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