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清代末期,黑龙江地区金矿封禁政策彻底解除之后,对金矿的管理实行的是高度集权于
清廷的专制管理。金矿主要官员均由北洋大臣“上奏”清廷举荐,经清廷“准奏”调派,重
大事情如边界事宜、办矿方式、办矿章程等均由朝廷直接决策。具体政务由北洋大臣和黑龙
江将军、吉林将军决定并督理。黑龙江地区共有两大管理机构,即漠河金矿总局和三姓金矿
公司。
一、漠河金矿总局
1887年1月21日(清光绪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清廷令北洋大臣李鸿章会同黑龙江将
军恭镗督理开办漠河金矿,调派吉林候补知府李金镛任督理矿务道员,负责黑龙江全省金矿
开办事务,并直接总办漠河金矿,实行官督商办。
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12月,漠河金矿总局成立,李金镛任总办、局址设在漠河。初
建时管辖漠河金厂、奇乾河金厂、洛古河金厂、奇乾河西北沟金厂。后来又陆续开办了乌玛
河、观音山、都鲁河、呼玛及瑷珲达义河(今达音河)金厂。这时的漠河金矿总局统管沿黑
龙江右岸3000里产金矿区。
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李金镛病故,清政府任袁大化为漠河金矿总局督办。1896年
(清光绪二十二年),李梦民接替袁大化任漠河总局督办。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周
冕被委任漠河金矿总局总办,并将局址移至瑷珲。至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日俄战争爆
发,黑龙江广大产金矿区被沙俄占领时止。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清廷为收回金矿开采权,顶住沙俄武力威胁,派马六舟总
理都鲁河一带金矿。次年派矿务道员刘俊从俄人手中接收漠河金矿,派办矿委员周冕就任观
都金矿会办。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省矿业督抚总局成立矿政调查局,管辖全省金矿探
采金苗,金纯德为总办,马六舟为会办,统管全省各类矿业。马六舟承办漠河金矿。同时,
北洋大臣指派俞锡麟接管乌玛河金矿并接收吉拉林金厂为官办。
1911年(清宣统三年),清政府已名存实亡,黑龙江省所有官办金矿一律由省府接管。
蔡茂洗任省矿政调查局代办,省府委派倪俊臣为漠河金矿总办,直到民国建立。
二、三姓金矿公司
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批准,三姓金矿归属漠河金矿总局管辖
。同年,吉林省府派恩龄接管三姓金矿公司,设省属官办金矿局,恩龄首任局长。1894年(
清光绪二十年),三姓金矿公司成立,宋春鳌为总办。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末,因三
姓金矿开办“渐著成效”,经朝廷准奏,三姓金矿公司统管吉林省矿务。三姓金矿公司历届
办矿官员更换如下: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吉林将军副将军周宝麟筹资,再办三姓东
沟、黑背金矿。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初,吉林将军署指派郑国桥接替周宝麟办矿。19
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由吉林省署指派悦明阿接办三姓金矿(郑国桥病故)。同年12月,
吉林省署罢免悦明阿,令侯国瑞接办,直到1912年初(民国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