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4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陆续在各金矿进行剿匪反霸,组织群众采金,
以补充军费支援解放战争。各金矿在建立各级人民政权的过程中,一部分军队干部转业到地
方的采金管理机构。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接管金矿成立管理机构,组织群众采金。
一、各地区分管(1945年9月——1946年末)
乌拉嘎矿区 1946年6月,佛山县县长李渠川带领部队进入乌拉嘎矿区领导金矿生产。8
月,合江军区独立团政委刘忠朴带部队开进乌拉嘎矿区。11月28日,李荆朴率合江军区独立
团和老五团再次开进乌拉嘎矿区,围剿土匪并领导金矿生产。这一阶段,该矿区由合江军区
后勤部工矿处管理。
黑河地区 1946年2月,黑河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岳林,参谋长张继成带部队进驻纳金口子
金矿。4月,黑河军分区警卫营长张永泉带部队进驻五道沟和罕达气金矿实行军管。5月,嫩
江军分区骑兵团团长夏凤林带部队进驻罕达气金矿。6月,西满军区三师副师长洪学智(后任
黑河军分区司令员兼政委)指派军分区后勤部部长刘炳华和叶和玉等一批老三师后勤部干部
,留在黑河开辟金矿工作。
同年9月,黑河行署成立,并成立了黑河行政区金矿局,刘炳华为局长。10月,黑河行署
任命许承德为黑河行政区金矿局第一分局局长,局址在罕达气。之后又任命王玉为黑河行政
区金矿局第二分局局长兼呼玛县委书记。不久又在漠河建立黑河行政区金矿局第三分局。八
车力河金矿为黑河行政区金矿局直属。
桦南驼腰子矿区 1946年5月,八路军359旅营长刘昆带部队进驻桦南各金矿。刘昆兼任
石头河子金矿局局长,刘发之任副局长。6月,合江军区后勤部接管驼腰子、石头河子等金矿
,委派贾骥为石头河子金矿局局长,由一个朝鲜族连队维持金矿的治安。至9月末,该矿区由
合江军区后勤部工矿处负责管理。
八面通矿区 1945年底,牡丹江地区解放时在五林成立金矿局。1946年4月穆棱县组建地
方恒达金矿。
刁翎黑背矿区 1946年3月,在刁翎县成立黑背金矿局。
二、各省分管(1947年——1949年5月)
1947年以后,随着东北解放战场迅速向南推进,黑龙江地区原各省相继建立了人民政府
和黄金管理机构,人民军队逐渐撤离金矿。
(一)黑嫩省管理机构
1947年3月,黑嫩省金矿管理局成立,局址设在黑河镇,刘炳华为局长,叶和玉为政委,
下设计划科、经理科、矿务科、人事科、秘书科和公安科,管辖罕达气、呼玛、漠河3个分局
和八车力河直属矿及嫩江办事处。同年7月,东北金矿管理局成立,黑嫩省金矿管理局归属其
管辖。1948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岳林(黑河地区行署专员)兼任黑嫩省金矿管理局局
长,刘炳华为副局长。
1949年初,黑嫩省金矿管理局改名为黑龙江省金矿管理局,下设公安科、秘书科、人事
科、经理科、矿务科和计划科及哈尔滨办事处,其隶属关系及下属金矿不变。
(二)合江省和松江省(含八面通矿区)管理机构
1946年10月,合江省政府实业厅接管桦南一带金矿,直接管理孟家岗金矿局、石头河子
金矿局和驼腰子金矿局。
1947年4月,任命张巨达为驼腰子金矿局局长,熊光炳为政委。下属石头河子、七道沟、
九道沟等分局。8月,乌拉嘎金矿局成立,王德生任局长,谷铁流任政委。下设北沟、南沟、
大节烈河、都鲁河4个分局。驼腰子金矿局上收东北金矿管理局领导,下属金矿不变。
1948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张子良为牡丹江金矿管理局局长,李生兴为副局长兼八
面通金矿矿长。同年6月,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谷铁流为驼腰子金矿局局长,李巨川、张福荣
为副局长。
1949年4月,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松江省后,成立了松江省金矿管理局,李华任局长,
归属东北金矿管理局领导。下设秘书科、人事科、经理科、矿务科、计划科和保卫科,管辖
3个分局(驼腰子、乌拉嘎、八面通)和两个直属矿(七星河、五林)。黑背、孟家岗、萝北
、五林和黑金河金矿归松江省工业厅领导。至此,东北金矿管理局各级组织机构均已建立,
实行了东北管理局——省管理局——金矿局(或分局)3级管理体制。黑龙江地区共有3个省
级管理局,下属10个分局、18个金矿、45个支矿。但管理局或分局的职能部门不健全,管理
干部普遍缺编,多数干部一人身兼多职。不论是东北管理局的处(室),还是各省管理局的
科(室)乃至各矿的股(室)干部都普遍配不齐。
三、东北行政委员会统管(1949年6月—1950年8月)
1949年6月28日,东北经济委员会颁发《东北解放区金矿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东北解
放区各金矿经营管理权属于东北行政管理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金矿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各省
金矿局”。同年12月,东北金矿管理局明确指出:“原分散于各省、县经营的金矿,都集中
由国家统一经营”。这时黑龙江地区共有3个金矿管理局,即:黑龙江省金矿管理局(局址设
在黑河,负责管理瑷珲、呼玛、漠河等地金矿)、松江省金矿管理局(局址设在哈尔滨)和
驼腰子金矿总局,均隶属于东北金矿管理局管理。同年底,中央重工业部召开全国有色金属
会议决定:在管理机构上一律实行“重工业部——管理局(或大行政区工业部)——工矿企
业三级管理体制”。1950年1月,东北人民政府决定,将东北有色金属管理局与东北金矿管理
局合并为东北有色金属管理局,局长李华,副局长叶和玉、孙鸿儒、刘炳华、苑子纪。东北
金矿管理局的全部业务统由东北有色金属管理局(以下简称东北有色局)下设的贵金属处负
责,局址由哈尔滨迁至沈阳。同时决定黑龙江省金矿管理局和松江省金矿管理局是各省政府
职能厅局的组成部分,负责统一管理本省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