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一、清末民初的计划管理
黑龙江地区采金计划管理始自清朝末期。清末,官办金矿聘用西方国家矿师以后,一些
先进的计划管理办法才逐渐被黑龙江地区金矿借鉴。当时主要是对金矿勘探重视起来,以便
为制定采金计划提供计算依据。但就计划管理本身业务的建立和改进而言,至1931年“九·
一八”事变前,砂金矿山生产的计划管理仍处于很粗放、很原始的状态,生产带有很大盲目
性。三姓金矿12次官办有10次宣告破产,其病症之一当归如此。
二、东北沦陷时期的计划管理
1932年,日本侵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掠夺黄金,十分重视采金计划管理,派出大批资源
调查队伍进行大规模的勘探,并按其勘探资料制定一套完整的掠夺开采计划。据《跃进的满
洲采金事业》记载,1935——1940年实行的黄金生产五年计划,其生产获利目标是:1937年
1480万元,1938年2210万元,1939年3650万元,1940年5580万元,1941年8270万元,合计21
190万元。为实现这一掠夺的所谓“跃进计划”,日本政府和伪满洲当局决定:实施移民采金
计划,将日本独身青年进行作业训练后,派到中国从事采金,并规定从役期限;对日本的企
业家采取诱至办法来伪满洲办矿,以扩大开发金矿的资金来源;将各矿区原有的小股子分散
金班强行合并,并对其加强经营监督;在生产安排上,采金船的设置,岩金矿作业场确定都
有统一规划;对手工作业采掘进行改革,逐步向机械化目标迈进;对采金所需物资一律实行
“购入和贮藏的统一管制”,粮食也不例外,其物价和运价都实行统一限控。总之,为了实
现这个“跃进”的五年计划,尽量扩大可采地域和掠夺更多的黄金,使用各种新式机械,提
高经济技术效能。由于这些计划的实施是在伪满洲采金株式会社的严密控制和日本侵略者的
残酷统治下实施,因此尽管其性质是非正义的而这些计划不论是建设开发还是经济管理决策
,均有较高的实现率。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管理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金矿行业曾经历一段无政府状态,也是无计划管
理时期。1947年,各地人民政府接管金矿之后,黄金行业和企业计划管理逐步建立起来。金
矿各级管理部门对计划管理十分重视,主要是学习和引进苏联的管理方针、原则、组织、方
法等一整套业务规范,其中心是实行“指令性计划”。从1949年到1985年的36年里,不论政
策怎么变,管理怎么改,实行“指令性计划”这一条始终没变。
1949年,东北金矿管理局建立起计划管理机构,各省金矿管理局设计划科,各金矿局设
计划股,在分矿(支矿)设专职计统员,并制订了计划统计管理制度。国家对黄金企业下达
的指令性计划指标就是命令,具有法律作用,不能讨价还价,只能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大力
挖掘企业潜力,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完成和超额完成计划。各金矿接到上级下达的计划
后,再分配到各分矿或作业点去实施。
1951年2月27日,黑龙江省金矿管理局召开扩大会议,通过本年度黄金生产计划。8月,
黑龙江省金矿管理局自上而下成立了1952年计划编制委员会,省黄金计划编制委员会由19人
组成,洪光任主任。编制计划的内容主要有:生产、劳动、供应、财务成本、基本建设等项
。总称为“企业黄金生产技术财务综合计划”。松江省金矿管理局在年终工作总结中写道:
“现在黄金生产已经从无计划生产走上了有计划生产”。同年编制了“第一个黄金生产五年
计划”(1953——1957年)。
1957年,黑龙江省工业厅在总结第一个五年计划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第二个五年计划
黄金生产规划(1958——1962年)。这一计划仍带有很大盲目性,计划指标偏高,在计划执
行中不但没有适时调整,反而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把原计划指标
又大幅度提高,变成更加脱离实际的“跃进计划”,提出1958年产金37600两的高指标。尽管
当时引进了苏式半机械化采金生产设施,但由于计划指标严重脱离实际,受当时物质、技术
、管理等条件的限制,再加上自然灾害影响,这个计划最终未能实现,黄金产量只完成1347
2两,为计划的35.8%。
1959年10月25日,黑河地区工业局召开全地区黄金生产规划会议,各金矿局长、矿长、
科长和计划人员参加,贯彻落实中央在天津召开的黄金计划工作会议要求。会议重点落实了
黑河第一只采金船建设、骚达子沟机械化大碃建设、八车力河建矿、木耳气煤矿投产和各老
矿恢复生产等计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首次地区级黄金计划会议。同年全
省规划产金96000两,实际仅完成8640两,为计划的9%,充分表明“跃进计划”的浮夸性。
1960年1月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省冶金机械工业厅党组“关于大力发展黄金生产规
划”的报告。提出:1960年计划产金2万两,力争3.8万两,1961年计划产金7.8万两,196
2年计划产金16万两。由于这个计划仍然是在“浮夸风”影响下制定的,严重脱离实际,196
0——1962年3年完成计划的比例分别是31%、4.8%和5.4%。
1964年,黑龙江有色金属公司编制了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即《黑龙江
黄金生产建设规划》。这一规划提出把“以砂金为主,积极进行脉金的开发建设;大中小企
业并举;以全民所有制为主,积极组织群众采金,采取边勘探、边建设、边生产的方针”做
为规划原则,制定了两个规划方案,对黄金产量,新增生产能力、新增动力、基本建设投资
、新增劳动力都做了较详细地规划,并对地质勘探、设备供应、技术力量来源等提出了具体
要求。第一方案是到1970年年产金13万两;第二方案是到1970年年产金17万两。由于对地质
资源、物质条件估计过于乐观,制定的生产、建设指标大大超过当时所能达到的能力,1970
年黄金产量仅为17915两,相当于第一规划方案的13.8%,远远低于规划目标。
1969年,黑龙江省重工业公司编制了第四个五年(1971——1975年)黄金发展规划。这
一规划的编制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按照“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抓革命、促生产,多快
好省地进行黄金生产建设”原则,提出到1975年黄金产量达94800两。实际结果是1975年黄金
产量仅21634两,相当于计划的22.8%。
1975年,黑龙江省冶金局提出:要加强计划管理,群采生产要纳入国家统一计划中来;
年度计划由省冶金局提草案,由省计委统一下达,同时报省主管部门备案;产金计划完成状
况由地(盟)主管部门按月汇总后上报省主管部门,抄报当地统计部门。各产金地区和金矿
都认真地执行了这个规定。同年,黑龙江黄金公司编制了第五个五年计划黄金发展规划(19
76——1980年)。这次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遵照国家关于大力发展黄金生产的指示和要求,
立足现有基础搞革新挖潜,强化资源开采,根据资源条件,重点建设一批骨干企业,坚持“
砂金、脉金开发建设并举,中小企业并举,专业采金和群众采金并举”的原则,砂金矿以采
金船开采为主,脉金矿开采以采选场为主,计划投资14263万元,1980年产金32万两,实际仅
产金3.8万两,相当于这个计划的11.9%。
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计划管理
1978年6月,黑龙江黄金公司编制了《黑龙江省1980——1985年采金船建设规划》,规划
到1985年共建成采金船129只,其中150升119只,300升10只。这一规划是根据省地质勘探公
司提供的砂矿地质工作规划(即1979——1985年提交砂金储量400吨)编制的,由于地质规划
没有完成,采金船建设规划也没有实现。同年9月编制的《黑龙江省发展黄金工业规划》(1
978——1985年),是根据冶金部发展黄金工业十年规划的要求完成的。冶金部规划在8年内
把黑龙江省建设成全国砂金生产基地,因此这个规划仍以开发建设砂金矿为重点。规划的指
导思想是:以采砂金为主,积极开采有条件的脉金矿,坚持两条腿走路,国营金矿与地方群
采相结合,大、中、小结合,土洋相结合,要因地制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努力实
现机械化,并逐步向自动化方向迈进,要对群众的土法作业加快技术改造,发展采金船生产
,努力达到高产、高效、少用人、低消耗、降成本的目的。规划期内要建设两个黄金基地:
砂金基地为呼玛矿区;脉金基地为团结沟矿区。规划的奋斗目标:全省黄金产量1978年达3.
5万两;1979年3.8万两;1980年5.3万两;1985年16.1万两。实际完成这个计划的比例分
别是:1978年85.7%,1979年89.5%,1980年71.7%,1985年78.3%,完成计划比例比以前
有较大提高。
1979年,黑龙江黄金公司编制《黑龙江省黄金工业三年调整计划》(1979——1981年)
,是遵照国家“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完成的,在全面分析全省黄金生产现状及
发展形势基础上,把1979——1980年三年计划做了较客观实际调整。
1980年,省黄金公司详细制定了“六五”期间的黄金发展规划。其中建设规划是:1980
年建船3只(150升);1981年建船19只(150升);1982年建船27只(其中150升23只,300升
4只);1983年建船33只(其中150升3只,300升2只);1984年建船35只(其中150升33只,
300升2只);1985年建船12只(其中150升10只,300升2只),并建成日处理能力2000吨选厂
两座黄金产量规划达到39万两。到1985年末全部在岗职工计划达到16254人,其中生产工人6
192人,辅助工人5676人,技术人员774人,管理人员3612人(占职工总数21.8%)。规划在
原有3个金矿局的基础上,再建设4个金矿局,即鹤岗金矿局(含嘉荫、萝北)、呼玛金矿局
(含韩家园子、吉龙沟、兴隆沟、闹达罕、富拉罕、余庆沟等矿区)、漠河金矿局(含古莲
河、富克山等矿区)、额尔古纳金矿局(指属内蒙的根河矿区)。这一规划虽然宏伟,但与
砂金矿实际距离较大,没能完全实现。
同年6月,黑龙江黄金公司编制了《黑龙江省黄金十年发展规划草案》(1980——1990年
)。规划“六五”期间投资1.4亿元,1985年黄金产量达17万两,“七七”期间投资1.2亿
元,1990年黄金产量29.5万两。
1981年5月,省黄金公司向国家上报了“六五”期间黄金调整规划。这个规划把1980年制
定的“六五”规划中的高指标作了下调,比较接近实际。
1982年3月,省黄金公司再次修订“六五”计划。“六五”计划建设37只采金船,建设团
结沟矿一期工程500吨/日选厂和二期工程500吨/日选厂各1座,到1985年能力达到9.1万两
,全省实际1985年产金12.6万两。
同年4月11日,省黄金公司同直属金矿局和地方黄金管理部门签订产量、利润以及其他各
项经济指标的包保合同。黑河、呼玛、桦南3个金矿局实行了盈亏包干、超收或减亏按40%分
成;乌拉嘎金矿局按提取企业基金办法实行。6月12日,省黄金公司同黑河、呼玛、桦南、乌
拉嘎4个金矿局协商承包(计划)基数,试行合同制,签订增产增收、利润留成合同。从此,
为适应“承包制”,开始对传统的计划管理模式实行改革。
1983年5月20日,冶金工业部同意黑龙江黄金公司试行经营承包经济责任制,规定以完成
产金量和实现利润指标为包干基数,以“递增分档计奖,减收受罚”为承包原则,制定出一
套新的适应本省黄金生产特点的承包目标(计划)管理方法,并且同工资基金管理紧密结合
起来。
1984年6月26日,中国黄金总公司批复黑龙江黄金公司实行“每两黄金工资含量浮动包干
”,对保证超额完成1984年度64500两和实现利润90万元计划起到了促进作用,也进一步促进
了计划管理职能的转变和全面计划业务的改革。
1985年,全省黄金企业围绕计划管理范畴的全面整顿和工业普查都取得显著成效,企业
经营承包成绩突出,黄金产量突破12.6万两,居全国产金省(区)第三位,总产值超亿元,
创建国以来历史最好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全省中直国营金矿在实行全面经营承包方面又向
前迈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