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化学工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化学工业可为农业和轻纺、石油、森工、钢铁、
机械、交通、建材、航天、电子、烟草、包装等众多工业部门提供大量的生产资料,为人们
的衣、食、住、行提供门类繁多的各种产品,又可为国家建设提供大量的资金与物质积累。
化学工业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支柱产业,它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整个
国民经济和现代化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化学工业是一个产品繁多、行业广泛的产业。按其产品的物质结构,分为无机化工和有
机化工;按其原料路线,分为石油化工、煤化工、盐化工、林产化工和农副产品化工等;按
其行业门类,分为化学肥料、化工医药、合成材料、合成纤维、有机化学原料、无机化学原
料、化学试剂助剂、油漆颜料、染料、民用爆破器材、原油加工,橡胶制品、化工机械等十
几大类。其生产工艺特点是高温、高压、密闭,用化学的方法使物质通过气化 、液化、裂解、
聚合等不同的化学反应过程,改变其原来的结构,使之形成新的物质,繁衍出多种产品。经
济效益大,产品附加值高。据国内外的统计对比,一般工业品从原料投入到产出最终产品,
可增值一至几倍,而化学工业产品可增值几十倍至上百倍。因此,化学工业的发展,既是经
济技术发展的产物,又是经济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它已成为现代工业和高科技发展中的一
个重要产业。
中国化学工业有悠久的历史。驰名世界的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火药,就属化学工
业范畴。但是长期封建社会制度的桎梏,大大阻碍了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那时的化学工业
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基本上处于手工操作的状态,产品品种很少,生产规模不大。
黑龙江地区化学工业起步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基本是进行轮胎、胶鞋修理及骨
胶、石碱、油漆、杀虫药等土法生产,是初级作坊式私营手工业,没有形成一个产业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化学工业的发展可以概括为:“50年代起步,60年代打基
础,70年代发展,80年代大发展。”等四个阶段。至1985年,黑龙江省的化学工业总值已达
14.09亿元,形成有13个行业、生产200多个主要品种的化学工业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化学工业
黑龙江地区化学工业始于清末民初。当时,齐齐哈尔地区就有用当地芒硝熬制土碱来做
肥皂的私人作坊。1926年,流亡在哈尔滨的俄国人用简易的石磨生产油漆。在哈尔滨和牡丹
江还有生产杀虫剂、轮胎和胶鞋修理等小型个人作坊。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化学工业主要
是生产土碱、火药、颜料、肥料、骸炭等产品的初级作坊式手工业。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进行疯狂掠夺,扼制民族工业的发展,化学基础原料的三
酸二碱(盐酸、硫酸、硝酸、烧碱、氯碱)均无生产。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成
为支援解放战争的后方,化学工业以生产胶鞋和橡胶杂件等军需物资为主。同时,人民政权
为支援解放战争的需要,1948年在齐齐哈尔市榆树屯敌伪飞机场旧址办起了烧碱厂,成为黑
龙江地区第一家氯碱企业,标志着黑龙江地区基础化学工业的诞生。
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化学工业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黑龙江地区有30余家国营和私营化工及橡胶加工企业,
共有1907名职工。生产烧碱363吨,轮胎8.5万条,三角带25万条,此时,还生产少量油漆、
杀虫药、骨胶、骨粉等产品。化学工业总产值仅为100多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百废待举,解放了的人民群众,以主人翁姿态建设自己的新国
家。中共中央保护和发展私营工商业的政策,促进了橡胶、油品和农药加工业的发展,个体
私营企业纷纷兴起。这一时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佳木斯等市共有个体经营业户
117家。至1950年末,全省化学工业的生产总值跃增为1 569万元,是1949年的15.69倍。1950
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沈阳橡胶厂第一分厂、第二分厂和辽阳第九橡胶厂迁至牡丹江市桦
林镇,利用日伪遗留下来的纸浆厂残址,建立起国营第一橡胶厂(桦林橡胶厂的前身),成为
黑龙江地区化学工业中最早的橡胶骨干企业。该厂1951年1月15日正式投产,主要生产汽车轮
胎和农用马车轮胎。1951年末,生产轮胎16.9 万套,占全国轮胎总产量的40.2%,有力地支
援了抗美援朝战争和工农业生产。同时,迁入哈尔滨的沈阳第六橡胶厂,定名为哈尔滨松江
橡胶厂,1951年生产军用和民用鞋200万双。当时原松江省下属的9户公营胶鞋企业生产胶鞋
115万双,均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做出了贡献。
50年代初,一些知识分子从上海和辽宁等地来到黑龙江,致力于化学工业生产建设,充
实了技术力量。
黑龙江地区最早生产磷肥和无机盐的厂家是哈尔滨松江化学厂(今哈尔滨化工总厂)。1950
年生产的锅炉水处理剂磷酸三钠,由朱天民工程师研制成功,属于国内首创。1952年又生产
出六偏磷酸钠和磷酸氢二钠。至1952年底,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黑龙江地区化学工业
总产值已达4 533万元,职工5 606人。
三、“一五”时期的化学工业
从1953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中共中央提出过渡
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
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
国家工业化和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下简称一化三改)。
1954年,原黑龙江省和原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化学工业由黑龙江省工业厅管理。1955
年,全省化学工业的私营企业在自愿条件下,实行公私合营。佳木斯的两家农药厂合营为一
家日用化学社。哈尔滨的11家小油品厂成立公私合营的哈尔滨机器油厂(哈尔滨石油化工厂前
身),是黑龙江省最早的小石油化工企业。企业数量较多的小橡胶厂实行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哈尔滨6家橡胶厂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20多家小厂成立公私合营北新工业橡胶厂。
齐齐哈尔有5家小厂成立橡胶胎业总店,28家小厂成立齐齐哈尔第一橡胶修补厂。齐齐哈尔市
富拉尔基区5家小厂成立齐齐哈尔第二橡胶厂。牡丹江20多家小厂成立牡丹江新民橡胶厂。佳
木斯11家小厂成立佳木斯中朝补带社。
化学工业的小型私人企业合并为公私合营企业,从分散到相对集中,使企业具有一定规
模,生产能力得到扩大。1957年末,全省化学工业总产值达17.575万元,是1950年的11.2倍。
其中橡胶工业1.47亿元,化学工业1.596亿元,化肥工业1 569万元。“一五”时期,国家对
黑龙江省化学工业总投资1.581亿元,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仅牡丹江桦林橡胶厂一家5年
上交国家利润达1亿元。主要产品产量:纯碱720吨、烧碱1300吨、轮胎21. 5万套、胶鞋588
万双、磷肥3.2万吨、油漆1.168 吨、颜料291吨、传动带7 010米、运输带1 620米、三角
带9 740米、胶管24万米。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已初具雏型。
四、“大跃进”和三年调整时期的化学工业
1958年是第二个五年计划第一年,是黑龙江省化学工业打基础并逐步发展的时期。在“
大跃进”高潮中,中共中央号召“全国大办化工”。黑龙江省为大力发展化学工业,在短短
一年中,从无到有,创造性地生产出烧碱、电石、硫酸、硼化物、硝酸盐、氧化物等10个系
列40多个化工品种。同年佳木斯化工二厂兴建隔膜法食盐电解生产烧碱,并配套生产液氯、
盐酸、漂白粉。齐齐哈尔建设了一套1 500吨/年电石炉,牡丹江电石厂、哈尔滨化工总厂、
佳木斯化工厂、三机部75厂相继开始生产电石。哈尔滨化工总厂由国家投资100万元,使硫酸
生产能力扩大到2万吨。牡丹江化工三厂建设了轻体碳酸钙。黑龙江省第一家化工机械厂——
双鸭山轮胎机械厂,也在“大跃进”中诞生。化肥工业全面发展。以煤为主要原料,计划年
产6万吨硝酸铵的中型氯肥企业黑龙江化工厂,于1958年8月开工兴建。第一个小氮肥厂——
绥化化肥厂年产2 000吨合成氨、8 000吨碳酸氢铵(全国13套试点之一)开始兴建。双城化
肥厂年产800吨合成氨、1 300吨碳酸氢铵项目也破土动工。钙镁磷肥建成投产的有依兰化工
厂、庆安化工厂和勃利磷肥厂等。
主要产品有化肥、硫酸、盐酸、烧碱、电石、硼砂、农药2,4D丁酯等。
在大搞技术革新的技术革命活动中,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科研成果。黑龙江省化工研究
所研制的新产品尼龙66和尼龙610是现代合成塑料的重要产品,不仅属国内首创,而且在国际
上也处于领先水平。此外,聚氯乙烯、聚丙烯、有机硅、树脂等的试制也都获得成功。各县
还兴建土化肥厂10个,土碱厂8个;有3个县搞土法烧碱,50个县搞土法轮胎翻新。
“大跃进”中,化工系统也出现过分夸大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忽视客观经济规律,搞高
指标“放卫星”的浮夸风、瞎指挥风。当年哈尔滨市计划投资700万元,建设“百万套轮胎厂”,
后由于资金不足,被迫于1961年下马。国营第一橡胶厂(桦林橡胶厂前身)大搞炼铁、机械制
造,盲目上小丁钠橡胶以及合成橡胶等项目,由于技术不过关,损失严重而被迫下马。哈尔
滨北新橡胶厂在五常县建8米高炉,搞合成橡胶防老剂、酚醛树脂、金属硅等13个“圈外产品”,
都半途而废。牡丹江新民橡胶厂搞胶管、再生胶等9个“卫星厂”,全部失败。
1960年9月,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盲目建设的工业企业
和在建项目实行关、停、并、转。1961年,橡胶行业关停了一些“争嘴”企业,保留了桦林
橡胶厂等19家橡胶厂。化肥行业中黑龙江化工厂于1961年3月下马停建,小钙镁磷肥相继停转
产,小化肥行业总产值由1959年的9 996万元,降为905万元。各地一哄而起的小土烧碱、小
土电石、小土硫酸厂,虽然投入了生产,但终因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不具规模、技术不过
关而废业。1962年,化学工业总产值为2.26亿元,比1960年下降43.8%。
经过1963年至1965年三年持续调整,休养生息,化学工业开始全面复苏。1964年开展的
“工业学大庆”活动,使企业管理得到加强,化学工业的产业结构与其它工业的比例也趋于
协调。至1966年末,总产值已达5.06亿元,比“二五”时期产值最高的1960年还增长25.8%。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化学工业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化学工业也同其它行业一样受到严重冲击,各级领
导被批斗,把经过“工业学大庆”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各项管理制度,当做“管、卡、压”
而被废除。无政府主义泛滥,生产秩序混乱,指挥失灵,生产事故增多。1967年,化学工业
产值下降到4.56亿元,1968年继续下降到3.78 亿元。其中橡胶和小化肥行业受害最重,橡胶
行业产值减少1亿元(主要是桦林橡胶厂),下降2.9%,化肥行业下降41%,主要产品轮胎、电
石、烧碱也大幅度减产。
1969年,周恩来总理组织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纲要,国民经济开始回升,黑龙江省化学工
业也得以恢复。1970年总产值为6.73亿元,比1966年增长33%。小炼油、烧碱、农药、电石、
硫酸、磷肥、增塑剂、草酸、染料、油漆、化工试剂、轮胎、胶鞋、橡胶制品、化工机械等
都有很大增长。
1970年6月3日,国务院由李先念、余秋里副总理主持会议,专门讨论了黑龙江省石油综
合利用规划问题,决定要把大庆地区建成大型石油化工基地。同年6月,黑龙江省成立了石油
化工会战指挥办公室。从此,大庆石化总厂的化纤工程、龙凤化肥厂、林源炼油厂、浩良河
化肥厂等一些中型项目先后上马并投产。从美国和荷兰引进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大型
化肥装置,于1970年6月在大庆建成投产。
1971年4月至1972年间,周恩来总理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使各方面工作有了转机。黑龙江
省化学工业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发展步伐,陆续上了小炼油、化肥、基本化工和有机化工原
料系列产品,扩大了生产能力。
1974年1月开始的所谓“批林批孔”运动,使刚刚恢复的大好局面又被破坏。在“反复辟”、
“反复旧”的口号下,许多干部重遭批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秩序再度混乱。同年10
月,毛泽东主席提出“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号召。由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
后,对各条战线进行了全面整顿,扭转了混乱局面。1975年黑龙江省化学工业产值达7.65 亿
元。但1975年11月刮起“批邓”与“反击右倾翻案风”,国民经济发展又遭到严重的破坏。
黑龙江省化学工业的发展速度又缓慢下来,1976年产值只比1975年增长1%。
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化工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发扬“大
庆精神”和“铁人精神",使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在困境中发展,在挫折中前进。
六、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化学工业
“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使中
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1976年至1985年的10年间,化学工业取得长足进步。
1979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黑龙江省在化学工
业中,调整4个重点行业:小化肥行业中的氮肥企业,由原来28家调整为6家,集中进行技术
改造,扩大生产能力;磷肥企业调整到14家,淘汰了不适销的钙镁磷肥,集中生产普通过磷
酸钙。小橡胶,按照胎、管、带、鞋,组织定点生产,确定轮胎3个厂、力车胎和手推车胎2
个厂、胶管3个厂、运输带2个厂、传动带3个厂、三角带5个厂、风扇带1个厂、胶鞋10个厂等
作为定点企业,按计划组织生产。小油漆,调减为4个厂,完善设备,调整工艺,引进新技术
开发新品种,增强竞争能力。小火工产品企业按照生产特点及安全条件进行调整,停转18家,
保留7家。总地看,经过调整,使盲目滥上之风得到控制,而且通过规划,有步骤地组织进退,
更好地促进了化学工业的发展。
1981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黑龙江省石化行
业以桦林橡胶厂、牡丹江树脂厂、齐齐哈尔电化厂、鸡西电石厂等4户企业作为全面整顿的试
点企业,同时带动20%企业开展,进行点面结合。整顿从领导班子、管理体制、劳动组织、生
产方向、发展规模、产品标准、指标定额等方面进行。当时,全行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作
为企业全部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轨。各企业建立健
全以经济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指标分解,把8项指标按“定、建、考、改”的
步骤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考核结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984年,按化工部要求,开展了创无泄漏厂、创清洁文明厂、创六好企业的“三创"活动。
至1985年,牡丹江化工二厂、三厂成为清洁文明厂,佳木斯化工厂、哈尔滨化工二厂、牡丹
江化工二厂、牡丹江树脂厂成为无泄漏厂。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国营企业简政放权的决定》公布后,为了搞活企业,省石化厅
制定下发了《简政放权30条》规定,为企业松绑放权,并把省厅所管的桦林橡胶厂、黑龙江
化工厂、鸡西磷矿、绥化油酯厂等4户直属企业下放到地市。下放产品146种。各级化工行政
主管部门开始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生产指挥型向监督服务型
转变。
开展化工基本建设,大力发展化学工业。为了安排好第五和第六个五年计划,经省委批
准,提出了“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支援农业和轻纺工业为重点,依托煤、木、
粮、油大原料基地和现有化工企业,大力发展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全面改造重点
骨干企业,振兴化学工业”的指导思想。
1977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在大庆建设年产30万吨乙烯装置的报告。黑龙江省化学工业
系统在积极支持乙烯建设的同时,全力组织安排了大庆乙烯的“两吃一配”项目。即吃30万
吨乙烯的主产品、副产品和生产的配套化工产品。化工系统在136种配套原料中,除国内已有
生产之外,省内安排33种。为了满足乙烯生产所需高纯度烧碱,齐齐哈尔榆树屯化工厂(后改
为齐齐哈尔化工总厂)把原有年产6 000吨规模的水银法烧碱装置,改造为年产1万吨离子膜
法烧碱装置,在国内首先实现了烧碱生产的现代化。为满足乙烯生产所需硫酸,把哈尔滨化
工总厂的一套年产2万吨硫酸旧装置改造为4万吨的新装置。伊春市西林化工总厂生产硫酸能
力也扩大到4万吨。同时,积极组织乙烯产品和副产品的加工利用,除塑料由手工业部门、纤
维由纺织工业部门安排深加工外,化工方面规划44个深加工项目,可吃乙烯主、副产品10万
吨。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实行技术改造。1981年国务院发出《关于现有企业有重点、有步骤
地进行技术改造的决定》,省石油化工厅以重点行业为龙头,制定了技术改造规划。氯碱行
业,到1985年末,哈尔滨化工二厂和佳木斯化工厂的规模先后达到年产量2万吨,牡丹江树脂
厂达到1万吨。当年全省烧碱产量为4.2万吨,比1977年增长1倍。哈尔滨化工二厂采用非钌金
属阳极制碱工艺获部级鉴定,到1984年有28台30平方米金属阳极电解槽投入生产,比原石墨
阳极产量提高1倍。
橡胶加工业大量采用新材料和推广新技术。桦林橡胶厂1981年动工兴建30台硫化机以代
替老式的硫化罐;密炼机能量自动控制装置至1984年已有6台配套生产;建设了百万套载重胎
项目;引进10万套年产全钢丝子午胎生产线,并于1985年开始建设。
化肥生产的技术改造。黑龙江化工厂于1980年4月23日开始复建,完成了第二座焦炉的改
造。续建了6万吨合成氨、13万吨硝酸铵生产装置,结束了长达27年三次上马两次下马的历史。
浩良河化肥厂把合成氨生产规模提高到5万吨/年。安达化工总厂和哈尔滨化工总厂分别把磷
肥生产能力由5万吨提高到10万吨/年。农药生产集中改造了鹤岗农药厂,把“绿麦隆”由年
产1 500吨提高到6 000吨。停止了低效高毒农药“六六六”的生产。
油漆涂料及化工原料的技术改造。重点改造了哈尔滨油漆厂和齐齐哈尔油漆总厂,并在
齐齐哈尔油漆总厂引进国外聚氨酯漆先进生产线。佳木斯化工厂草酸生产装置通过工艺改造,
年生产能力达到5 000吨。为了代替橡胶防老剂甲、丁,牡丹江助剂厂通过改造新建了BCE和
RD生产装置。为与大庆乙烯配套,改造并扩大了哈尔滨化工二厂离子膜交换树脂生产规模。
原油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大庆石化总厂试制成功甲苯热脱、甲基制苯,实现铂重整和
二甲苯分离等的改造。林源、哈尔滨、牡丹江、喇嘛甸等4个炼油厂通过工艺改造、平衡设备,
哈尔滨炼油厂、林源炼油厂原油处理能力均提高到150万吨,牡丹江炼油厂、大庆喇嘛甸省石
油化工试验厂原油处理能力提高到25万吨。
1985年末,化学工业总产值达14.09亿元,比1975年7.65亿元增长84.12%,平均年递增8.4%。
8年实现利税总额19.05亿元,体现了化学工业产品高附加值和高盈利的特点,为国家财政做
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