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轻质油
轻质油主要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是石油炼制过程中由轻质馏分油精制取得的石油
产品。也可由石油炼制过程中的重质馏分油或其它馏分油采用常减压、催化裂化、热裂化、
催化重整、加氧裂化、加氢精制等不同的工艺过程制得。
汽油是消耗量最大的轻质油品之一。它是无色或淡黄色易流动的液体,容易燃烧,空气
中含量为74~123g/m3时遇火爆炸。按生产过程可分为直馏汽油、裂化汽油、合成汽油等。根
据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辆汽油、溶剂汽油等。黑龙江省主要生产直馏汽油和裂化汽油。
煤油,复杂的烃类混合物,沸点范围180℃~310℃,主要是原油炼制过程一次加工蒸馏
所得煤油馏分油精制而得。根据用途可分为航空煤油、动力煤油和照明煤油等。
柴油是柴油机的液体燃料。种类分为轻柴油(沸点范围约180℃~370℃)和重柴油(沸点范
围在350℃~410℃)。主要由原油在加工过程中通过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
油焦化而制得的柴油馏分调配而成,也可由页岩油加工和煤液化制取。根据主要成分不同,
有石蜡基柴油、环烷基柴油、环烷—芳烃基柴油。大庆原油属石蜡基原油,所以省内炼油企
业生产的柴油属石蜡基柴油。中国按柴油凝点分级,轻柴油有10#、0#、-10#、-20#、-35#5
个牌号;重柴油有10#、20#、30#3个牌号。
黑龙江省轻质油生产,主要是由原油加工而取得。随着大庆油田开发建设,原油加工工
业的迅速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经济规模,轻质油产品生产不但满足了省内工农业生产及社会
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根据国家计划的统筹安排,为全国的工农业生产及国民经济发展做
出重要贡献。黑龙江省轻质油生产企业主要有5户: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原油加工能力
500万吨/年;大庆林源炼油厂,原油加工能力150万吨/年;哈尔滨炼油厂,原油加工能力150
万吨/年;黑龙江石油化工厂,原油加工能力25万吨/年;牡丹江炼油厂,原油加工能力20万
吨/年。1985年实际加工量为689万吨,没有达到设计能力845万吨水平。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炼
油厂是轻质油生产的大户,从1963年至1985年,累计加工原油85 057 581吨,生产汽油7个
品种计13 550 085吨,煤油4个品种计4 543 902吨,柴油12个品种计26 908 77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