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重点企业
一、葡萄花炼油厂
葡萄花炼油厂是黑龙江省最早的原油加工厂。1960年初,大庆油田会战开始,由于缺乏
燃料,钻机及各种机动车辆开不起来,石油部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在大庆油田的葡萄花先建一
座小炼油厂,解决油田开发燃料急需。1960年5月动工,经过4个月的紧张建设,1961年1月27
日年加工原油能力3.6万吨的蒸馏裂化装置建成投产,生产出成品汽、柴油。1965年炼油装置
拆除,调往青海冷湖炼油厂,人员大部分留在大庆石化总厂。
葡萄花炼油厂虽然加工能力小,投产时间短,但它的建成投产为大庆油田的开发做出了
重要的贡献,也为黑龙江省原油加工工业的诞生和发展翻开了光辉的一页。
二、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是中国石油化工工业的大型骨干企业。炼油厂是总厂的二级单位,也
是国内大型原油加工骨干企业之一,到1985年原油加工能力达500万吨/年。炼油厂建于大庆
龙凤区,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有利于自然排水。厂内设有装油栈桥的铁路专用线。炼油装
置按生产工艺流程由西南向东北顺序排列。
随着炼油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石油产品加工技术不断发展,炼油厂由单一的燃料型,发展
成为燃料—化肥—化纤综合型的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炼油厂各时期归属变化情况是:1960年
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成立黑龙江炼油厂筹建处,1961年4月27日黑龙江省石油工业管理局
决定将其更名为黑龙江炼油厂;1962年2月20日国家经委(62)经企饶字第178号文决定,将黑
龙江炼油厂更名为大庆炼油厂;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于1971年5月13日更名为大庆石油化工
总厂;1983年9月14日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
建设历程大体为6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62年4月到1963年10月,建成年加工原油能力
100万吨常减压蒸馏装置和30万吨热裂化装置及辅助配套工程。分别于1963年10月29日和11月
21日投产成功。第二阶段建设了二期工程。到1966年末又建成13套炼油装置及辅助配套工程,
包括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催化重整、新型常减压蒸馏和加氢联合装置。使原油年加工能力
达到250万吨。第三阶段是提高加工能力。从1966年起,对两套常减压蒸馏装置首先进行改造,
年原油加工能力由250万吨提高到500万吨,同时使两次加工能力与一次加工能力同步提高。
第四阶段是综合发展。1970年至1976年,应用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建成了化肥、化纤两大
生产系统,使总厂由单一的燃料型发展成为燃料—化肥—化纤综合型的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第五阶段是建设了三期工程。1977年到1982年间建成了丙烷脱沥青、氧化沥青、酮苯脱蜡、
糠醛精制、白土精制、加氢精制等9套装置,其设计加工能力为年25万吨,使联合企业又增添
了润滑油型的系列产品。第六阶段是全面革新改造。1978年到1985年末,围绕综合利用资源,
发展深度加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全厂各装置进行了大规模的技术改造。
36套在用装置改造完成41套次,其中包括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延迟焦化、催化重整、脱
蜡、制蜡甲苯分离装置、甲苯热脱甲基制苯装置和石蜡低压加氢等18套主要装置。
主要装置及生产能力:一是燃料油生产有19套装置:(1)1套常减压蒸馏装置。原设计年
加工能力100万吨,改造后达到270万吨。(2)2套常减压蒸馏装置。原设计能力150万吨,改造
后达到230万吨。(3)热裂化装置。原设计加工能力30万吨,改造后达到60万吨。(4)催化裂化
装置。原设计年加工能力60万吨,改造后达到80万吨。(5)延迟焦化装置。原设计年加工能力
60万吨,改造后达到75万吨。(6)洗涤再蒸馏装置。原设计年加工能力15万吨,改造后达到18
万吨。(7)加氢裂化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12万吨。(8)2套加氢裂化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26
万吨。(9)加氢精制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30万吨。(10)气体分馏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11万
吨。(11)分子筛脱蜡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3万吨。(12)轻油脱蜡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12.5
万吨。(13)重油脱蜡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12.5万吨。(14)制蜡装置。原设计年加工能力4万
吨,改造后达到15万吨。(15)石蜡低压加氢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6万吨。(16)制氢装置。设
计每小时产标准氢气2万立方米。(17)催化重整装置。原设计年加工能力12万吨,改造后达到
20万吨。(18)二甲苯分离装置。年加工能力2.8万吨。(19)迭合装置。年加工能力3万吨(当时
已闲置)。二是润滑油生产有9套装置。系统设计年生产能力25万吨,主要有:(1)轻油糠醛精
制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22.5万吨。(2)重油糠醛精制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22.5万吨。(3)
轻油酮苯脱蜡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24万吨。(4)重油酮苯脱蜡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24万吨。
(5)轻油润滑油加氢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10万吨。(6)重油润滑油加氢装置。设计年加工能
力10万吨。(7)润滑油白土精制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3万吨。(8)丙酮脱沥青装置。设计年加
工能力20万吨。(9)氧化沥青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10万吨。
炼油厂建设共投资2.6亿元,其中生产装置1.2亿元,公用配套工程1.0亿元,其它0.4亿
元。
三、林源炼油厂
林源炼油厂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筹建。厂址建于大庆市大同
区八村,距大庆市中心萨尔图区50公里,位于林源火车站西南5公里处。林源炼油厂的建立,
主要是解决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燃料自给问题。1971年3月开始设计,5月动工,由兵团调
2 500人参加建设。经过33个月艰苦奋斗,至1973年7月建成50万吨/年生产能力的蒸馏催化
裂化装置,当年10月1日试车投产成功。从1976年到1979年又进行了1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建
设,1980年投产。1985年将原设计常压蒸馏装置改造成常减压蒸馏装置,原油加工能力达到
150万吨/年。
林源炼油厂建厂以来,隶属关系几经变换。1976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建立黑龙
江省农场总局,炼油厂移交省农场总局。1976年8月,厂名改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林源石
油化工厂。1977年7月,更名为黑龙江省石油化工厂。198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
工厂划归中国石化总公司,厂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林源炼油厂。从1973年到1985年林源
炼油厂先后建成催化裂化、常减压蒸馏、氧化沥青、分子筛脱蜡等4套炼油生产装置及辅助工
程,总投资7 963.7万元,其中炼油厂7 527.6万元。1985年原油实际加工量为1 387 284吨。
四、哈尔滨炼油厂
哈尔滨炼油厂建于哈尔滨市太平区化工路东侧,距市中心15公里。1983年3月前炼油厂隶
属哈尔滨市化工局,198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炼油厂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厂
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哈尔滨炼油厂。
哈尔滨炼油厂1971年开始破土兴建,年加工原油30~50万吨的“大庆70-1”型催化裂化
装置,1977年5月建成投产。1979年正式列入国家计划。1981年增建一套年加工原油150万吨
的常减压装置。炼油厂与北京石油科学院共同设计,于1984年11月建成国内第一套年加工原
料油3万吨的非临氢降凝试验装置。到1985年,先后建成了150万吨常减压、30万吨催化裂化、
3万吨气体分馏、3万吨重柴油非临氢降凝炼油装置和配套的辅助工程,形成了年加工原油150
万吨的生产能力。1985年实际加工原油588 223吨,实现固定资产原值8 603.2万元,净值5 743.4
万元。
五、黑龙江石油化工厂
黑龙江石油化工厂于1960年由原黑龙江省石油工业局组织筹建,定名为黑龙江石油一厂。
工厂座落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境内。1960年改称松江炼油厂,1962年将建设中的安达石
油化工试验厂并入本厂,定名为黑龙江石油化工实验总厂,1974年划归大庆石油管理局领导,
1980年又划归黑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局领导,后改名为黑龙江石油化工厂。
工厂于1960年在大庆喇嘛甸破土兴建。1963年热裂化装置建成投产。当年加工原油4 831
吨。因装置工艺设备落后,加工原油经济不过关,于1964年改炼龙凤炼油厂的减压渣油,1965
年又改炼焦化蜡油,每年实际加工量为6万吨左右。1965年开始扩建,相继兴建的项目有:年
产800吨环氧化物的次氯酸化装置、管式炉裂解装置、脉动氧化裂解装置、深冷分离装置、络
合分离装置、低压聚乙烯装置、轻油氧化制醋中试装置。只有次氯酸化装置于1967年建成试
车,1969年投入生产。因环氧化物无销路,改产原油脱乳剂。其它装置在“文化大革命”期
间相继停建。1968年对热裂化装置进行了技术改造,改为常压蒸馏—热裂化联合装置,于1970
年7月投产,恢复加工原油,年加工能力15万吨左右。1971年兴建年产300吨丙烯腈装置一套,
次年建成,试车后因无原料而停工,直至报废。1975年1月开始扩建破乳剂配套工程装置,包
括烧碱、裂化分离、破乳剂和低压聚乙烯等4套。1979年5月烧碱装置及配套工程基本建成,
其它3套装置由石油部决定暂缓建设。因后续吃氯产品装置没配套,致使烧碱装置无法投产,
直至报废。1977年厂自筹资金建成一套年产1万吨的氧化沥青装置,于当年试车投产。1981年
兴建轻炔分离装置,年加工轻烃能力10万吨,于1981年4月29日建成投产。1982年开始对15万
吨热裂化炼油装置进行改造,于1983年10月建成年加工原油25万吨常压蒸馏提升管催化裂化
联合装置。11月25日实现一次试车投产成功。从此扭转了原油加工设备工艺落后的局面,为
搞好炼油生产和开发石油化工创造了有利条件。主要生产装置有:
1.常减压蒸馏提升管催化裂化装置,常压蒸馏部分每年加工量25万吨原油,催化裂化部
分每年加工量(蜡油)13万吨。主要产品:汽油、柴油、燃料油、石油液化气。
2.常压蒸馏裂化装置,每年加工量10万吨。主要产品:汽油、柴油、燃料油。
3.轻烃分离装置,年加工量10万吨凝析汽油。主要产品:石油液化气、石脑油、干汽。
4.氧化沥青装置,年产能力1万吨,主要产品是55#石油沥青。
5.次氯酸化装置,年产能力800吨,主要产品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乙二醇。
6.丙烯腈装置, 年产能力300吨,主要产品:丙烯腈、氢氰酸。
7.乙醇胺装置,年产120吨。
六、牡丹江炼油厂
牡丹江炼油厂位于牡丹江市大庆路东段,系牡丹江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所属全民所有制企
业。1975年9月开始建设,全市15万人次参加建设会战,30多个企业制造了143台非标设备,
使用钢材2 700吨,总投资1 200万元。共完成建筑面积10 540平方米,安装炉、罐、塔器88
台(座),机泵73台,工艺管线41 470米,阀门2 950个,仪表、仪器1 462只,修筑铁路专用
线97延长米,敷设电缆22 000米,完成土方6万立方米,建成一套提升管式催化裂化一顶二联
合石油加工装置。至1977年10月工程全面竣工,经过2个月试运转,1978年转入全面试车生产,
1979年正式投入生产,开始纳入国家计划。为提高轻质油收率,从1980年开始渣油掺炼的试
验生产,收到较好效果。1981年采用Y15分子筛催化剂提高渣油掺炼率试生产,使渣油掺炼率
由最初的5%提高到1984年的26.4%(占原油加工量),轻质油收率突破70%大关,年创利润100万
元,获市科技成果一等奖,企业当年被授予省六好企业光荣称号。1985年作为牡丹江市第二
批改革试点企业,推行了厂长负责制及一系列简政放权配套改革,使企业增强了活力。
建厂10年来,生产发展较快,产量及经济效益逐年递增,共创产值28 942万元,实现利
润8 848万元,是建厂投资额的5.1倍。共生产汽油、柴油614 548吨、渣油292 129吨、液化
气66 651吨。固定资产净值2 126万元,全厂占地总面积313 033平方米,建筑面积33 131平
方米,其中工业用建筑面积9 673平方米,厂区内铁路专用线1.3公里。全厂职工997人,其中
工程技术人员40人。厂内设22个职能科室,8个车间。在全国同行业中属小型炼油企业,是经
济效益较突出的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