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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橡胶加工工业

  橡胶加工工业是以橡胶为基本原料,加入适当的配合剂和骨架材料,经过物理和化学加工, 制造各种橡胶制品的工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橡胶加工的过程是先将弹性高的 胶体与配合剂混炼加工成塑性高的胶料,再经过压延、压出、贴合、成型、定型等工序制成所 需形状的半成品,再经硫化,将具有塑性的半成品转变成弹性高、物性好,能满足不同需要 的橡胶制品。橡胶加工工业特点:一是橡胶加工工业为社会提供必需的高弹性材料及高弹性 制品,如轮胎、力车胎、胶带、胶管、胶鞋、生活用品等;二是橡胶制品品种繁多,因其具 有弹性高、密度性好、耐磨损、抗介质腐蚀、绝缘、耐高低温、阻燃、防辐射性强等特点, 所以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军工国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各方 面领域;三是橡胶加工工业使用的原材料主要是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生产中需要各种助剂、 纤维织物、特殊专用金属材料、各种专用设备,因此橡胶加工工业的发展必须与合成材料工 业、助剂工业、纺织工业、金属材料工业以及机械制造工艺相协调;四是橡胶加工工业基本 属于劳动密集型传统工业,一般企业规模较小,劳动强度较大。新中国成立以来,橡胶加工 工业有了很大发展,并且形成了从原料生产到产品制造、科学研究、设备加工等门类齐全、 基本配套的工业体系。
    黑龙江省的橡胶加工工业在1949年以前只有十几家以修补为主的手工业作坊,生产零星 橡胶杂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走过了一条迅速发展但又曲折的道路。到1985年,已 有橡胶加工企业近300户,其中列入省计划的91户,计划外的手工业企业200多户。到1985年 完成工业总产值65 354万元,实现利税14 582万元。
    黑龙江省橡胶加工工业由20年代个体手工业起步,后经改造、联营、扩建和新建,逐步 发展壮大。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橡胶工业
    黑龙江省最早的橡胶加工企业是1926年建于哈尔滨市的“城记工厂",从事轮胎修补和橡 胶杂品生产,当时工厂只有7人,其中资方3人,工人4名。1947年登记的现金1 135.9万元(伪 满洲国币)。最早胶鞋生产企业于1935年建在牡丹江市,资本金仅有500元(伪满洲国币),主 要生产朝鲜族全胶鞋。到1945年,黑龙江省手工作坊式的小型橡胶加工企业共发展到10户, 其中哈尔滨9户,均从事轮胎修补及橡胶杂件生产。这些工厂人员少,设备简陋,工作环境差, 采用火烧压力加工热硫化生产。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市解放,全市的橡胶工业才有了较大的发展。同年5月,王松源开 办了私营橡胶厂——道里橡胶厂,随后刘德臣开办了中华工厂、陈万山开办了万明工厂等5家 橡胶修补工厂。1947年春,在中央“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军民兼顾、公私兼顾"的方针指引 下,橡胶业发展很快,到年末共有16家私营橡胶厂开业,其中5家生产胶鞋,当年产鞋9.6万双, 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和生产建设。1948年又有5户橡胶厂开业,开始有了胶带产品生产。至 1949年哈尔滨市的私营橡胶厂发展到47户,共计本金22 448万元(东北流通券)。这些橡胶业 户中除6户是独资经营外,其它均属合资经营。齐齐哈尔市在1946年4月解放后,先后兴办了 11家私营橡胶厂,共有资本40 681万元(东北流通券)。主要生产橡胶杂品和内胎等。1946年 至1949年间,牡丹江市共开办21户私营橡胶厂,共有从业人员136人,资本10 385万元(东北 流通券),主要从事棉胶鞋生产及修补业。这些厂家多属前店后厂,设备简陋,手工操作,质 量低,成本高,不能维持正常生产。至1949年末,省内私营橡胶厂共87户,其中哈尔滨47户, 齐齐哈尔11户,牡丹江21户,佳木斯8户。在87户中6户企业生产胶鞋。1949年哈尔滨橡胶企 业产棉胶鞋2.6万双,水田鞋4.1万双,五眼鞋7.7万双;牡丹江市产各式胶鞋1.9万双,黑龙 江省合计生产胶鞋163万双。这一时期,哈尔滨市宏原橡胶厂为军工制作橡胶配件,兴华橡胶 厂为制药工业制作橡胶瓶塞,建平橡胶厂生产再生胶等。科达橡胶厂为哈尔滨市自来水公司 研制成功橡胶净水开关,解决了全市人民吃不上净水的难题。
    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支援解放战争和发展生产需要,公营橡胶企业得到很快发展。1946 年初,哈尔滨驻军某部委派腾玉彬、张殿华、于静波和商人所向忱、高慎言合作创办为解放 军生产胶鞋的国光橡胶厂,投入资金10万元(东北流通券),其中驻军出资8万元,所向忱和高 慎言出资2万元,有30名工人,由私方负责经营。主要设备有9英寸炼胶机1台、6英寸花滚机 1台、0.3吨小锅炉1台、Φ1m×8mm硫化缸1台。日产胶鞋(长五眼鞋)70双,全部供给军队需要。
    1946年7月,东北军区军需部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创建了强华橡胶厂,厂领导人是尚 静波和赵俊,资金30万元(东北流通券),职工120人。有9英寸炼胶机1台、6英寸花滚机1台、 小锅炉1台、Φ1m×1m硫化缸1台。日产胶鞋(长五眼鞋)100双。
    1947年4月,腾玉彬和张殿华在中共哈尔滨市委支持下,利用日伪遗留下来的正阳河铁钉 厂,创建了惠利橡胶厂,东北军区军需部投资70万元(东北流通券),职工200人。主要设备: 11英寸和12英寸炼胶机各1台、6英寸花滚机1台、0.5吨锅炉1台、Φ1m×1m的硫化缸1台。日 产胶鞋200双。1947年10月,由东北军区军需部和东北军政大学出资,在哈尔滨南岗区巴陵街 85号创办了军政大学橡胶厂(又称精华橡胶厂)。厂长陈得胜,投资11.6万元(东北流通券), 当时共有职工48人。日产胶鞋70双。
    强华、国光、惠利、精华等橡胶厂是黑龙江省最早生产胶鞋的公营橡胶企业,所生产的 胶鞋全部为军用品,支援前线。1947年12月,4个橡胶厂全部移交给东北军区军需部管理。于 1949年初,对4个厂进行合并,清退了私方投资,移交给东北财政部被服局管理,改名为被服 局胶鞋厂。胶鞋年产量:1947年12万双、1948年40万双、1949年96万双。
    1948年初,松江省人民政府购买了哈尔滨私营建业橡胶厂,划归松江省工业厅管理,主 要生产布袋和橡胶杂品。1949年改产胶鞋,年产量2.2万双。1948年,松江区政治部在哈尔滨 道外区太古街创建政新橡胶厂,生产胶鞋全部军用,厂职工290人。主要设备有9英寸炼胶机 1台、硫化缸1台、缝纫机5台和小锅炉1台。日产胶鞋220双。此外,还有由东北公安处于1947 年建立的金祥胶皮鞋厂、哈尔滨市人民政府1947年10月建立的哈尔滨橡胶厂、民裕胶皮鞋工 厂等。至1949年,哈尔滨市共有7户公营橡胶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橡胶工业
    1950年7月轻工业部召开首次全国橡胶工业会议,对接收旧社会橡胶企业提出:“一般维 持,重点整顿恢复,避免盲目扩充,逐步走向计划生产和配合国家经济恢复和建设”的方针。 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黑龙江省多数公营橡胶企业都积极发动职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千 方百计地节约原材料,使生产得到不同程度地发展。橡胶企业的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了定额 管理,下达了原材料消耗定额,控制了生胶消耗。同时建立了主要橡胶制品按国家计划组织 生产的制度,将轮胎、胶带和胶鞋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对私营橡胶厂进行扶植、改造, 发挥其作用。
    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为了保护靠近前线的主要橡胶企业免遭破坏,于1950年10月9日, 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将沈阳橡胶厂第一、第二分厂和辽阳第九橡胶厂迁到牡丹江市 桦林镇,合并组建国营第一橡胶厂;将沈阳第六橡胶厂迁到哈尔滨市,与东北军区军需处橡 胶厂合并,组建国营第六橡胶厂。搬迁的4个橡胶企业,仅在一周内就将1万多吨设备全部拆 卸完毕,在一个月内将人员和物资全部运到哈尔滨站和牡丹江桦林站。4个橡胶企业北迁的职 工人数:沈阳橡胶厂一分厂600余人,二分厂400余人,六厂250人,辽阳橡胶九厂100余人。 国营第一橡胶厂在日伪遗留的残破纸浆厂厂址上,仅用100天时间,于1951年1月就生产出了 汽车轮胎,日产量由40条很快增加到400条。为了提高轮胎产量,1952年又增加了苏联造PC-2144/2 型密炼机2台、沈阳产立式裁断机1台、32×6马车外胎成型机3台,并开展了群众性的增产节 约运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1952年轮胎产量达到16.9万条(9个品种),比搬迁前的原3 个厂总计最高年产12.9万条增长了33%。特别是完成了军工海绵胎6个规格和实心胎7个规格的 生产任务,满足了抗美援朝战争的急需。1952年9月6日,朱德委员长到国营第一橡胶厂视察, 作了重要指示,并亲笔题词:“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减低成本,争取超额完成任务。"
    原沈阳橡胶六厂的职工,随厂迁至哈尔滨后,积极地修建厂房,安装设备,并迅速投入 了生产。1951年1月份,就完成了10万双军鞋任务,1950年的胶鞋产量增加到220万双,比1952 年增加了1倍。1950年省工业厅要求全省胶鞋企业在年内节约生胶14万公斤,由于加强工艺管 理,实际节约生胶16万公斤。在增产节约运动中,多数橡胶制品的质量也有显著提高。这个 时期,共推广先进经验35项,节约生胶750吨,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0%,到1957年橡胶工业 总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8%。
    (一)“一五"期间橡胶工业
    1953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在“一五"期间,主要进行了橡胶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 和私营橡胶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显著效果。
    对橡胶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根据化学工业部关于橡胶工业“一五"期间要“大力改装 旧有工厂,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企业生产力求专业化"的要求,重点对国营第一和第 六橡胶厂进行了技术改造。国营第一橡胶厂(桦林)首先根据“生产力求专业化"的精神,先后 将非轮胎产品全部停产。1953年底,将帘子线生产交给了牡丹江纺织厂,1955年底将胶管生 产交给了沈阳橡胶厂,1956年将三角带设备交给了哈尔滨北方橡胶厂,1957年2月将帆布带生 产交给了青岛橡胶六厂。自此,第一橡胶厂专门从事轮胎生产。先后新建厂房19 352平方米, 仓库12 295平方米;新增22寸开放式炼胶机3台、压出机4台、各式成形机9台、硫化罐15台等; 将生产能力由年产6万套扩大到了45万套。1957年7月15日开始产出9.00~20汽车胎,成为长 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主要配套厂家。第一橡胶厂在技术改造中,工人王海德将水压切胶机由 单刀改为多刀,每小时切胶能力达到40块,提高效率7倍;将手工成型棒改为机械成型棒,每 班成型能力由7条提高到15条;半成品输送由人工变成机械化。
    国营第六橡胶厂在技术改造中,增加炼胶机等主要设备7台,年产胶鞋能力由160万双增 加到350万双。1957年生产胶鞋348.9万双,比1952年增长4.2倍。
    (二)对私营橡胶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按照党中央“一化(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 改造)"的政策,引导私营橡胶企业自愿地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当时,黑龙江省共有117家私 营橡胶企业,多数自愿组织起来,实行了公私合营。牡丹江市有20多家私营橡胶企业,自愿 合并成立了公私合营牡丹江新民橡胶厂,成为走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一面旗帜。哈尔滨市有 运昌、大北等6家生产胶鞋的私营橡胶企业,在1955年12月15日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 厂;同时还有25家私营橡胶企业在1955年底合并成立了公私合营北新工业橡胶厂,该厂在1956 年1月25日正式对外营业。齐齐哈尔市援昌盛等5家私营橡胶企业,在1956年3月实行公私合营, 成立齐齐哈尔市橡胶轮带业总店;另外28家私营橡胶企业,在1956年6月1日合并成立了公私 合营第一橡胶修补厂;富拉尔基区胜利等5家私营橡胶企业,在1956年10月5日合并成立公私 合营第二橡胶厂。佳木斯市在1955年8月到1956年1月期间,先后有11家私营橡胶企业合并, 成立了中朝补带社、联合补带厂及补带生产社。通过对私营橡胶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 行公私合营,集中使用人力、设备和资金,显著地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品种,扩大了生 产。牡丹江新民橡胶厂通过合营集中资金6.06万元,其中公方投资1.43万元。在合营的当年 日产胶鞋就提高到5 500双,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5.8万元,比合营前提高30%。哈尔滨北新 工业橡胶厂,在合营前25家私营企业的最高年产值是125万元,利润2万元。合营的当年实现 总产值460万元,增长3.5倍,实现利润48万元,增长24倍。
    在“一五"期间,经过对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实行公私合营,橡胶工业有国营厂2户、 地方国营厂1户、公私合营厂5户、合作社4户。这些企业的发展很快,1957年职工人数由“一 五"初期2 300人增加到4 500人,固定资产(原值)由2 630万元增加到3 595万元,工业总产值 达到2 693万元,利润增长了3倍。共生产轮胎21.5万套,运输带79万平方米,胶鞋588万双等。
    (三)“二五"期间的橡胶工业
    “二五"期间,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导致了橡胶工业生产大起大落。1960年工业 总产值2.89亿元,而1961年仅完成1.52亿元,下降了47%;1957年轮胎为21.5万套,1958年上 升到39万套,1959年上升到42万套,1960年上升到56万套,而1961年急剧下降到29万套,比 上年下降了48%。1961年其它主要产品下降情况是:自行车胎下降80%,手推车胎下降66%,运 输带下降66%,传动带下降63%,三角带下降56%,胶管下降79%。
    国营第一橡胶厂自1958年“大跃进"开始,重点进行了工艺改革,增添了一些必要的设备 和工具,基本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如炼胶,由使用开放式炼胶机改为使用密闭式炼胶机(到1962 年已安装使用7台),基本解决了污染和效率问题;原有一台挤出机,只能分两次压出胎面胶 部件,1960年改为挤出机组,一次压出;轮胎帘子线由单面(两次)擦胶,改为双面(一次)擦 胶;胎体和模具由人力搬运改为使用运行索道和运输机;成品入库由使用人力车改为运输链; 部分制品和半成品的输送,由人力改为吊车或电梯。通过这些改革,提高了质量和效率,减 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在“大跃进"期间大搞炼铁、炼焦、机械制造、小丁钠橡胶及合成橡胶等 项目。后来,由于设备不落实,技术不过关等原因,都先后下马。公私合营哈尔滨橡胶厂于 1958年8月转为地方国营,由市政府投资在香坊区新建厂房、宿舍、食堂等8 469平方米,不 仅将分散多处的车间集中到一起,解决了管理不便的问题,而且还改善了职工生活福利。在 设备方面,增加炼胶机8台、硫化缸3台、锅炉2台等,使胶鞋年产能力提高到了380万双。哈 尔滨北新工业橡胶厂于1958年7月15日转为地方国营。1961年末,将该厂分为龙江和北方两个 厂。北方橡胶厂在道外区南17道街,职工823人,生产三角带、风扇带和橡胶杂品;龙江橡胶 厂是利用南岗区扬马架子“百万套轮胎半截工程"作厂房,职工984人,生产力车胎和运输带 等产品。
    1958年,由于“大跃进"期间出现严重的瞎指挥、浮夸风和高指标,以及自然灾害,给橡 胶工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1958年哈尔滨市决定建设“百万套轮胎厂",当年投资700万元, 后来由于资金不足和设计存在问题,被迫于1961年停建下马。1961年末,利用已建的1.2万平 方米简易厂房成立了龙江橡胶厂,生产手推车胎、自行车胎、运输带和胶管等产品和轮胎翻 新,形成了严重的“小而全"效益低的局面。“大跃进”期间,齐齐哈尔市在炮台屯征用土地 2万平方米,投资178万元,于1961年动土建设小丁纳橡胶厂,1962年下马,土地被农民要回, 新建厂房和仓库1 128平方米,被当地农民拆毁。当时有股建小丁纳橡胶厂风,黑龙江省闻风 而上,搞了多处建设,都因人、财、物和技术条件不具备而下马。其间,国营第六橡胶厂、 龙江橡胶厂、北方橡胶厂盲目上的项目都半途而废。牡丹江新民橡胶厂当时建了被服、皮鞋、 炼铁、胶管和再生胶等9个卫星厂,都未成功,造成了很大损失。
    (四)三年调整期间的橡胶工业
    三年调整期间,黑龙江省橡胶工业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 充实、提高"的方针。首先对橡胶企业实行“五定",即定生产计划、定原材料供应、定生产 能力、定人员、定产品质量。同时按照“减少省内重复生产"等原则,在保留质量好、消耗低、 经济效益高的骨干企业前提下,对一些重复生产,争原料、争销路的争嘴企业实行关、停、 并、转。当时经省政府批准保留了部分主要橡胶产品生产企业。调整后的部分主要橡胶企业 与产品一览表
    
    经过调整,在计划、产、供、销等方面保护了骨干企业。国营第一橡胶厂经过整顿,1963 年到1965年间职工人数保持在2 500人左右,轮胎产量稳定在40至50万套,1965年产品合格率 达到99.75%,实现利润4 937万元。国营第六橡胶厂开展了“比学赶帮超"的增产节约运动, 使生产稳步的增长。1965年胶鞋产量达到437万双,产品合格率达到99.19%,实现利润124万 元。哈尔滨橡胶厂对设备进行了“填平补齐",使1963年到1965年的年平均胶鞋产量达到373 万双,比“二五"期间平均年产量(278万双)提高34.25%。保留的企业经过整顿和充实,生产 都有程度不同的发展。然而关停的企业却遇到了很大困难,由于关停企业人员难以安置和设 备难以处理,多数在计划外恢复了生产。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橡胶工业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使黑龙江省橡胶工业受到严重破坏,特别是为了“备 战"而搞的“小三线"建设给橡胶工业造成很大损失。1966年,哈尔滨松江橡胶厂分别在木兰 县和伊春市美溪区建设分厂。美溪区分厂在1970年停建。木兰分厂是利用发电厂旧址建设的, 生产劳动鞋和解放鞋,年产能力50万双。由于交通不便,产品成本高,于1980年停业,职工 92人无处安置,松江橡胶厂长期背着包袱。哈尔滨橡胶厂在五常县山河屯建立了分厂,厂房 3 300平方米,安装炼胶机3台,硫化罐1台,链炉1台,年产全胶鞋和棉胶鞋能力30万双,于 1969年11月25日建成投产。以后又将生产能力扩大到150万双。该厂共有职工125人,固定资 产153万元,年盈利10万元左右。这是唯一建设成功的橡胶分厂。哈尔滨龙江橡胶厂在巴彦县 建立了分厂,计划年产胶带26万平方米,但没有投产,除部分人员和设备迁回外,其它无偿 交给了巴彦东方红橡胶厂。1971年4月25日,牡丹江桦林橡胶厂(原国营第一橡胶厂)在尚志县 建设分厂,选派了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除利用尚志县橡胶制品厂的厂房、人员和部分设备 外,在当地招收了80名工人,职工达到194人。总厂运去了一些陈旧设备和物资,预计建成后 达到生产马车胎10万套规模。但由于缺乏资金和起不到“备战"的作用等原因,建设速度很慢, 没有形成生产能力。1973年停建撤点,并将部分轮胎设备调给了哈尔滨龙江橡胶厂,恢复原 尚志县橡胶制品厂的生产,给桦林橡胶厂造成很大损失。
    四、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橡胶工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黑龙江 省橡胶工业通过治理整顿、开展学大庆活动、拨乱反正和推行各种形式经济责任制,出现了 大发展的势头,生产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效益有了明显提高。企业数由原来的63户增加到105 户,固定资产由6 800万元增加到1.1亿元,工业总产值由三年调整期末的1965年的3.3亿元增 加到1978年的4.9亿元。到1980年产值达5.3亿元,实现利润1.23亿元。轮胎合格率达到99.78%, 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这一时期,橡胶工业发展速度加快,到1985年,黑龙江省列入化工部 和省计划内的橡胶企业91户,计划外的企业200多户(小型)。工业总产值完成6.79亿元,利税 14 582万元,实现利润6 188万元,占黑龙江省化工系统利润总数的66.7%。
    为提高全国橡胶企业的整体素质,1977年8月1日,化工部在牡丹江桦林橡胶厂召开了“ 全国橡胶行业学大庆现场会",黑龙江省有20个主要橡胶企业参加了大会,各企业结合自己的 实际都制定了学大庆规划。省石油化学工业局定期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推动了橡胶企业学大 庆活动的深入开展。黑龙江省橡胶企业在“工业学大庆"活动中获省级“工业学大庆"先进单 位称号的有:桦林橡胶厂、哈尔滨橡胶厂、牡丹江橡胶厂和阿城橡胶厂。1977年桦林橡胶厂 在全省“工业学大庆"会议上被省委命名为“大庆式企业”。哈尔滨橡胶厂在“工业学大庆” 的活动中,企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产品品种不断增加,产量逐年提高。1976~1980年工 业总产值实际年均达1 560万元,比“四五"期间平均提高15%。1975~1980年连续6年获哈尔 滨市化工局“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称号,1980年4月25日被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授予“ 大庆式企业"光荣称号。在此期间,黑龙江省橡胶企业从1980年下半年起,在上级的部署下, 开展了恢复性整顿,主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把各项经济指标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经 过一年的努力,省内主要橡胶厂均验收合格。1982年初,中央统一部署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综合治理。重点整顿治理企业领导班子、职工队伍、管理制度、财务纪律和劳动纪律5项内容。 黑龙江省橡胶企业分别于1982、1984、1985年分3批整顿验收合格。1985年,黑龙江省政府命 名桦林橡胶厂、哈尔滨橡胶厂为“六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