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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基本建设

  化学工业基本建设(又称化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其范围包括新建石油化工项目和原有 企业技术改造两项内容。投资对象主要是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和石油化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 及为其配套的公用设施、生活设施,石油化工科研教育单位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固定资产。 基本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前期工作、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及竣工验收等四部分组成。前期工 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选择建设地点、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它是建设项目的基础工作; 设计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它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建筑安装施工是 工程的实施阶段;生产准备及竣工验收是联系建设和生产的桥梁,保证基建项目形成生产能 力。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科学组织和管理,达到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 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黑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国家和地方政府 对化学工业建设投入不大,省内没有专门主管化工基本建设的管理部门和专门从事化工建设 的专业队伍。1962年,成立了黑龙江省轻化工业厅,厅内设立了专门从事基本建设管理的基 建处,有10余人,统一管理黑龙江省轻化工业系统基建项目的计划、设计、施工、生产准备、 竣工验收及财务、设备、材料供应等项管理工作。同时还先后组建了黑龙江省轻化工业设计 院和黑龙江省轻化工安装公司。当时,设计、施工队伍只有500余人,技术力量比较薄弱,施 工机具也比较落后,只能承担小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以及简单的非标准 设备的制造。这支设计、施工队伍远远不能适应省内轻化工业建设的需要。“文化大革命” 期间,设计和施工队伍遭到破坏,有些地方盲目乱上项目,用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 生产代替了科学的建设管理程序,使轻化工业基本建设工作受到很大影响。1972年,重新组 建黑龙江省化学工业局,局内设置了基建处,恢复了对全省化工基本建设工作的全面管理。 同时,设计和施工队伍、技术设备水平等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扩大和提高。1983年3月,黑龙 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局改名为黑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基建处同计划处合并为计划基建处。 到1985年底,计划基建处人员达24名,负责全省石化系统的长远规划、生产基建、技术改造 计划、对外事务、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的管理。这一时期是建国以来本省石化系统管理机构规 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管理较好的时期,对全面完成本省“六五”期间石化建设任务起了 一定的作用。随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和基本建设任务的增大,石化专业设计队伍和 施工队伍也在不断扩大,原黑龙江省轻化工安装公司,改建为黑龙江省化工建设公司,主要 承担省内化工基建项目的机电设备、管道、容器设施的制作安装任务。到1985年底,人数已 有2 000余人,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保证了本省石油化工基本建设任务的 建设需要,为黑龙江省化学工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0多年来,黑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基本建设工作成绩斐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 设规模大,项目建设周期长(如黑龙江化工厂化肥工程建设周期20多年,成为有名的“胡子” 工程);二是投资效益差,有的项目长期不能建成投产,有的建成后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今 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在石化工业基本建设工作中,认真搞好建设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可行 性研究,进行科学地决策,把项目建设建立在稳妥可行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