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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基本建设进程

  一、恢复生产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民经济通过恢复,进入了“一五”、“二五”时期的1953~1962 年,黑龙江省化工基本建设主要进行了三项工作。首先对原有老企业的厂房、设备、工艺等 进行了必要的维修、更新、改造,达到恢复和发展生产的要求。二是对抗美援朝期间从沈阳 等地搬迁来的骨干企业,如桦林橡胶厂、红旗化工厂等进行重点复产。三是酝酿兴建中、小 型化工厂,如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兴建黑龙江化工厂年产60万吨焦炭的焦化项目一期工 程;在哈、齐、牡、佳等市建设小氯碱厂、小硫酸厂、农药厂;在双城、绥化等地筹建小氮 肥厂等项目。
    二、起步建设阶段
    1966~1976年的11年间开始了起步建设阶段。此间,国家和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都比较 重视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先后建设了一批大、中、小型化肥项目和有机化工等项目。由于 处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年代,不能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投资效果不够理想。
    三、调整提高阶段
    1977~1979年间,化学工业基本建设进入调整提高阶段。“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充 分发挥省内资源优势,更好地满足全省农业及轻工市场对石化产品的需要,国家和省开始筹 建大庆30万吨乙烯工程,并进行了黑龙江化工厂化肥工程及化产回收工程复建。同时,对省 内“小化肥”、“小磷肥”、“小农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硫酸、烧碱、电石、聚氯乙 烯、油漆等化工产品项目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投资,进行了扩建、改建。各地、市、县也自筹 资金对厂房、工艺、设备等都相应地进行了改造,均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四、重点建设阶段
    进入80年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彻底纠正“左”的错误,为黑龙江省石油化工基本建 设起飞创造了条件。在“调整、整顿、改革、提高”八字方针指引下,老企业在整顿提高的 同时,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一批新的石化骨干企业陆续开始建设。为适应大庆30万吨乙 烯工程建设的需要,本省相应安排了一批“吃配项目”(即吃乙烯主副产品和为乙烯配套生产 化工原料),其中有齐齐哈尔电化厂从日本引进年产1万吨离子膜烧碱工程、哈尔滨化工总厂 扩建年产4万吨硫酸、双鸭山化工一厂新建年产500吨活性炭、依兰化工厂新建1 000吨碱式氯 化铝、鸡西化工一厂新建700吨阴阳离子树脂等8个项目。这些项目基本与大庆30万吨乙烯工 程同步建成。“两吃”项目有安达龙新化工有限公司新建2万吨有机玻璃、哈尔滨化工五厂新 建2万吨苯酐、肇东化工一厂新建1万吨醋酸异丁酯等项目。这些项目有的已经建成,有的还 在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