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以来,国家和黑龙江省政府对本省石化工业为实行节能技术措施拨款600余万元,
贷款1 100万元。企业和地方自筹300万元。利用这些资金,解决了省内石化工业一些重点节
能项目的改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牡丹江化工二厂由1983年前亏损企业至1985年跃为行业
排头兵,年盈利百万元以上。牡丹江化工四厂1984年面临危机,1985年情况好转,已经生产
溶解乙炔30多万立方米。黑龙江化工厂1984年砍掉取暖锅炉4台,每年节省5 000吨煤指标。
节能项目有:哈尔滨化工二厂、牡丹江化工四厂、齐齐哈尔电石厂、佳木斯化工四厂已
建成溶解乙炔站4座;牡丹江橡胶二厂新增24孔注塑机及附机;佳木斯化工厂、黑龙江化工厂
2座发电4500KW自备电站;牡丹江橡胶六厂远红外线脱硫、牡丹江化工五厂煤气炉脱氢、鸡西
化工二厂导热油炉制造、佳木斯橡胶二厂导热油炉等4项新技术得到应用。还进行了7项大型
技术改造(其中包括佳木斯化工厂和哈尔滨化工二厂的烧碱蒸发改造、黑龙江化工厂初冷器改
造、桦林橡胶厂密炼机自控装置改造、鸡西化工二厂三盐干燥、牡丹江炼油和哈尔滨炼油干
气回收)。这些项目都收到良好经济效益。
1985年,安排8个基建技改项目,其中2项续建(牡丹江橡胶三厂、齐齐哈尔橡胶一厂)。
新建6项大都已经竣工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