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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供销管理

  为适应全省化工系统物资供销的需要,省石化管理部门自1950年就建立了物资供销管理 机构。随着各个时期省化工管理机构的变动,物资供销机构也随着变动。1958年黑龙江省轻 化工业厅设立供销局负责物资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轻工与化工分设局,省化工局物资 供销管理改由后勤组负责。1970年省轻工局与省化工局合并为黑龙江省轻化工业局,设物资 供应站;1972年,省轻化工业局又分设。黑龙江省化工局设供销处,负责化工物资的供销管 理工作。这一时期,供销处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和局有关石油化工行 业物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2)负责对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维修、技改、科研、基 建项目,对国家成套项目和省委确定的基建项目所需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各部分配的物资、 各部下放省的物资供应。(3)负责对省财政自筹投资的小化肥基建项目,需用钢材、有色金属 和统配部分部管产品及省管仪器仪表等物资的供应。(4)负责对生产胶管、轮胎用钢丝、帘子 布、电解炭板等物资的供应。(5)负责对直属、直供企业用的配件,小合成氨厂用的专用配件 的供应。(6)负责对化工产品生产用的焦炭(不包括小化肥用的)和粮油的供应。(7)主管分配 全省各行业需要由燃化部分配的115种和省分配的45种石油化工产品,以及石油、化工、橡胶 加工等专用设备、医药机械,石油工业所需要的工具、配件及专用仪器仪表等。(8)编报地、 市、县属石油化工企业所需物资的申请计划。其范围是:国家预算内投资的基建项目,需要 由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各部委分配和部分下放省管的物资。确定分配指标,由省按隶属关 系下达给地、市组织供应。(9)负责与外省、市互相衔接燃化部下放管理的物资及三类化工产 品的供应。(10)组织化工机械企业生产以下机械产品:石油化工行业需用的专用和定型设备、 阀门及小化肥厂用的专用配件;燃化部下达核留外汇任务的机械设备等产品。(11)负责组织 全省石油化工企业的产品内外销售。(12)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制订和调整石油化工产品的出 厂价格。(13)组织、掌握直属、直供单位在津、沪等地带料加工、采购三类物资和省物资局 统一管理的三类物资。(14)组织指导直属、直供单位的物资使用,节约和管理,清仓查库, 调剂余缺。(15)核留外汇专项安排工程需用燃化部分配物资的供应。
    供销处自成立以来,作为省化工局与供销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省化工局直属、直供企业 的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物资管理和物价管理等工作。为列入计划的23户小氨、磷肥企业及 其它化工、橡胶、医药等行业的企业供应了大量物资,保证了石化工业生产建设的需要。1972 年组织供应主要物资,包括钢材、有色金属、纯铁、焦炭、煤炭、水泥、矿石、化工原料等 24万吨。1977年为70万吨,增长19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改革开放政策逐步深入, 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开始改变为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物资供销管理体制 也随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步转变,局供销处1980年由原行政编改为供销公司(含仓库),事业编, 其任务性质没变,仍以行政手段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有4项: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物资管理 和物价管理。其时,物资供销管理工作赋予了新的内容,主要是:
    (1)根据化工部下达的计划,衔接全省石油化工企业与商业收购、外贸出口产品的计划、 以及省生产资料公司所包销的产品计划,组织鉴定销售合同和掌握执行情况。(2)组织指导地、 市化工局和企业自销产品的销售工作,协助地、市和企业解决工商、公资(资料公司)之间的 经济纠纷。(3)组织新产品的试销工作。(4)了解、掌握市场对石油化工产品的需求情况和产 品质量情况,提供给生产企业经济信息及市场商情,组织好企业的推销工作,保证化工产品 的市场供应。(5)对省管产品中数量比较大,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点产品,特别是 支农产品的销售。(6)不断扩大适销对路产品销售,扩大用户、扩大销售市场。了解商情,掌 握同类产品国内外生产及市场变化情况。
    为了及时交流全省化工产品销售情况,决定在全省化工行业内建立化工产品商情网。试 办了《黑龙江省石油化工商情》报表;成立了黑龙江省石油化工产品服务部。同时加强了地 方产品宣传,开展了省内石油化工产品展销、购销、代销业务。为改进和完善物资供销管理 工作,在石化行业开展了“物资工作学大庆活动”,通过层层办学习班,订规划,抓落实, 检查评比,总结等活动,推动了物资供销管理工作。各地市石化系统、各企业都普遍建立了 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物资管理制度,物资管理实行了“四号定位”,即物品摆放以仓 库号、区架号、挂架号、架层号定位;“五五摆放”,即指单位物品都以5个为一层(组)叠加 摆5层(组)。使物资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至1984年末,除部管产品外,其它产品基本不 再管,只保留少部分行政职能,如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物资流通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同时 公司作为经济法人也逐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1985年开始每年完成利税50万 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