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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原材料的物资供应

  1972年,局供销机构一经组建,就抓主要原材料供应工作。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做好计 划编报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取得上级的理解和支持。二是突出重点,保 证重点。在物资供应上始终将小化肥项目列为重点,千方百计从数量、品种规格和时间上全 面给予满足。三是适应新形势,培育物资资源,保证物资供应。这些举措保证了物资供应工 作的顺利开展。当年完成供应钢材3 100吨(其中基建用2 000吨)、有色金属800吨、铸铁260 吨、焦炭58 000吨、木材2 100立方米、水泥11 300吨、玻璃500标箱、煤炭45 000吨、原材 料和医药中间体等1 850吨,硼、磷、硫等3种矿104 000吨,化工原料4 600吨,橡胶附料9 700 吨。
    1973年,由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计划确定较晚,主要物资分配指标不能及时落实,同时 由于省的物资管理体制不断地调整变化,从1973年二季度起又决定给省化工局增加省自筹资 金的农药、马车胎、酸、碱、轻化市场等建设项目所需三大材料、通用设备和直供维修企业 基建,需要由统配、部管和省管物资供应任务。当年主要物资分配指标为:钢材5 191吨、木 材6 880立方米、水泥9 510吨。直属企业生产用煤炭55 000吨,小化肥燃料煤分配指标69 200 吨,有色金属32吨,生铁1 535吨 ,橡胶12 653吨,酸碱303吨。部管化工原料和橡胶附件的 缺口部分,经向部申请,补充分配14种,61吨,基本满足需要。原料药,二次申请部增拨17 个品种,185吨,补上了国家计划片剂、针剂的原料缺口。
    为了适应生产变化的情况,需要向主管物资分配的部门进行专题汇报,详细地说明实际 情况,请求支持。哈医药厂在提前完成全年抗菌素生产任务的基础上,省局供销处报请省物 资管理部门增拨600吨粮食,70吨豆油及豆饼粉等,药厂增产23.5吨四环素、土霉素,满足了 市场需要。为解决小化肥维修和酸碱会战需要,请求燃化部支援钢材200吨,拨给车、铣床各 1台,生铁100吨、不锈钢120吨,保证了维修和生产的进行。
    对支农工程用物资的供应,供销处专门派人参加调剂会议,并向燃化部申请增拨1973年 订货有缺口的磷矿粉25 000吨,农药生产用配套原料50吨,并多次向部请拨安达硫酸生产用 矾触媒。为确保安达硫酸厂的生产,省局供销处与省化肥工业公司共同组织100名工人,5台 汽车去伊春市西林磷铁矿运回硫精砂。
    同时,为解决磷矿不足,供销处还组织“以木换矿”协作办法。1977年报请省批准拨运 出1 100立方米木材,协作矿1.9万吨,经国家计委安排,省领导决定由交通部门出140台汽车, 由局供销处和省交通局共同组织去湖北自运磷矿石,共运回磷矿石114 000吨,占国家计划分 配的11.2%。同时还积极组织国拨矿的催运,共运回101 000吨,占订货的86%。除扭转了磷矿 供不应求的局面外,使1977年磷矿石的库存量达10多万吨。
    在化工原料供应方面,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的贯彻执行,化工原料的供应形势有所缓和。供需矛盾主要集中到合成橡胶、硫酸、烧碱、 纯碱、亚硝酸钠、甲苯、二甲苯、轻质炭黑等品种上,省石油化工厅主管分配的43种部管产 品和中国石化总公司管的4种产品中有39种满足需要90%以上。
    1983年计划外解决短线化工产品5 740吨,煤炭9万吨、焦炭2.7万吨、钢材1 300吨、水 泥300吨。对直属企业和全行业,由供销公司供应的化工原料32 820吨(两矿除外),橡胶用布 1 586万米,油漆用植物油7 400吨,溶剂用粮3 400吨,直属直供企业用煤炭28.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