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地)级管理机构
一、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
1948年7月1日,哈尔滨特别市政府成立哈尔滨企业公司,管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企业在
内的公营合营工业企业。1949年7月,哈尔滨市政府成立哈尔滨实业总公司,主管包括地方化
学工业企业在内的公营工业企业。
1952年5月,哈尔滨市政府为加强对工业的全面领导,统一管理,撤销哈尔滨实业总公司,
将原所管企业划归新组建的哈尔滨市地方工业局管理。“一五”期间,哈尔滨地方工业有了
很大发展,工业企业数量增长很快。为加强管理,1955年7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原
市地方工业局分立为哈尔滨市第一工业局和哈尔滨市第二工业局。石油化学工业划归哈尔滨
市第二工业局管理。
1960年下半年,为强化专业化管理,根据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哈尔滨市化
学工业局。1962年7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哈尔滨市轻工业局
合并,成立了轻化工业局。1968年9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将原市直属管理机构并、撤、
放,重新组建31个管理机构,石油化学工业归哈尔滨轻化工业公司革命委员会管理。1969年
10月,哈尔滨市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改革体制的决定》,撤销了哈尔滨轻化工业公司革命
委员会,成立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局设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局内设政治工作组、
办事组、生产组、计财组。1980年4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划分为
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和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行政管理部门设办公室、
生产计划处、技术处、规划处、科研处、财务科、劳资科、技术保安科、教育科、企业整顿
办等部门。机关编制158人,实际人员129人。
1983年6月,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市、县党政机关机构
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地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本着
“精简机构、缩减人员、调整班子、提高效率”的精神,决定将哈尔滨市化学工业局改为哈
尔滨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由过去行政管理体制改为企业性经济体制。1984年12月总公司内部
又进行了改革,行政部门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开发部、生产部、财务部、橡胶部、经营
部、劳动服务公司。
1985年8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政企不分的总公司,组建行使政府职能的管理局,
实行专业管理。为此撤销哈尔滨市化学工业总公司,重新组建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管理局,
统筹管理哈尔滨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机关编制109人。行政机构设有办公室、规划基建处、科
技处、质量监督管理处、设备能源处、安全环保处、企业管理处、人事教育处、审计处、财
务处、生产计划协调处。同年10月根据中央“今后各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
业”的精神,局把包括供、产、销、人、财、物等8个方面47条权限全部下放给企业。
二、齐齐哈尔市化学工业总公司
齐齐哈尔市化学工业管理始于建国初期。1950年末,齐齐哈尔市设立齐齐哈尔市企业公
司,负责包括化学工业在内的工业管理。1954年12月企业公司改称齐齐哈尔市地方工业局。
1958年后在“大跃进”和十年“文化大革命”中,随着工业调整,管理机构几经变更,直到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8年,才成立齐齐哈尔市轻化工业局。1978年4月成立齐齐哈尔市
化学工业公司,为齐齐哈尔市化学工业的专业管理机构。同年12月改称齐齐哈尔化学工业局,
编制158人。至1983年全系统工业总产值为50 591万元,实现利润496.5万元,完成利税16 807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 272.1万元,下属15个生产企业,有职工7 071人。
1984年4月又改名为齐齐哈尔市化学工业总公司,人员编制65人,下属行业部门13个。
三、牡丹江市石油化学工业局
牡丹江市地方石油化学工业管理体制,由于所属企业性质、经济发展规模不同,其形式
发展大致可分为分散管理、集中管理与专业归口管理三个阶段。
1946年到1948年间,牡丹江市开始兴办了以生产朝鲜族胶鞋、火碱为主要产品的少数个
体、集资私营的小企业。其特点是“分散管理、工商不分”。1946年5月牡丹江市成立企业公
司后,石油化学工业的管理才从“工商不分”管理中分离出来。从1949年到1976年5月,随着
石油化学工业的不断发展,其管理体制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大多数国营企业归属牡丹江市企
业公司、地区工业局、牡丹江市轻化工业局管理。一部分集体性质的企业归属牡丹江市二轻
公司、二轻局,呈现多头管理体制。为加速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实行专业化管理。1976年
5月建立了牡丹江市石油化学工业公司,作为牡丹江市政府石油化学工业的专门管理机构。建
立初期,公司下设15个职能机构。1978年5月19日改称牡丹江市石油化学工业局。
到1985年工业总产值达20 8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 193.2万元。
四、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局
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管理机构始建于1979年3月。当时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归口管理精
神和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发展规模,佳木斯市委决定将佳木斯市轻工业局分为佳木斯市石
油化学工业公司和佳木斯市轻工业局。石油化学工业公司代表市政府对全市石油化学工业进
行管理。1980年9月2日经市委批准,将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公司改为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
业局。1984年1月10日,一度将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局改为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公司,1985
年5月又改为佳木斯市石油化学工业管理局,编制65人。
五、鸡西市化学工业局
1981年10月,从鸡西市轻化工业局划出,成立鸡西市化学工业公司。1984年9月改名为鸡
西市化学工业局。
六、鹤岗市轻化工业局
1972年前由鹤岗市工业局设化工科管理全市化工工业。1972~1985年间,改由鹤岗市轻
化工业局管理。
七、大庆市工业局
大庆市地方石油化学工业发展较晚,且基础薄弱。1972年大庆市成立工业局,1984年1月,
工业局内设化工科,负责大庆市地方化学工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