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石油工业职工队伍
黑龙江省石油工业职工队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大庆油田采油职工;二是石油加工企业
职工。
一、石油工业职工
1960年大庆油田开发初期有职工45 233人。其来源一是由甘肃、陕西、新疆、青海、辽
宁等省及自治区石油企业调入。二是由省内哈、齐等市调进一批采油辅助工,如机械修理、
机械加工、机动车驾驶人员。同时还接受了一批复员转业军人。1964年开始面向社会和内部
招收徒工并继续接受转业军人。1966年有职工60 147人,1978年达到139 131人,是油田开发
初期的3.1倍。油田工程技术人员在油田开发初期由新疆、青海、辽宁等省及北京、西安等市
的石油科学研究单位调入。1961年后由国家直接按计划从大学、中专等专业院校毕业生中调
配。
1978年后,大庆石油管理局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理。
二、石油加工企业职工
黑龙江省石油加工工业职工队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伴随大庆油田开发产生的对油气加
工的职工,二是地方逐步发展起来的石油加工业职工。
大庆油田开发初期,为解决机动车辆用燃料油,在大庆葡萄花建了一座小炼油厂。年加
工原油能力3.6万吨,生产汽、柴油,解决了大庆油田大会战对油品的急需。有职工467人。
1965年拆除,设备调往青海冷湖炼油厂,职工大部分留在了后建的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
(在大庆龙凤)。1963年至1977年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林源炼油厂、哈尔滨炼油厂等先
后建成投产,至1978年共有职工19 924人。1979年后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领导。
地方石油加工企业起步较早的是1956年公私合营哈尔滨机器油厂,是以加工润滑油和零
星石油为主的小厂。建厂初期有职工77人,年产值为54万元(以1970年不变价计),1975年改
为哈尔滨化工五厂,有职工544人。黑龙江石油化工试验厂1963年建成投产,设计能力年加工
原油15万吨,有职工364人。1978年分别有佳木斯石油化工厂投产,有职工380人;牡丹江炼
油厂投产,有职工994人;1978年阿城沥青厂投产,有职工126人。
至1978年,以上地方炼油企业职工总计3 37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6人,占职工总数
的4.62%。1980年佳木斯石油化工厂划归化学工业统计范围。
1985年末,属地方石油加工企业的职工人数为3 874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38人,占职
工总数的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