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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工程砂石

  一、工程砂
    天然河砂、山砂、掘地砂统称工程砂,也叫普通砂。是由岩石自然风化,逐渐形成的疏 散颗粒。工程砂的种类较多,按砂居地不同,分为山砂、河砂、海砂、平地浸岗砂、掘地沙; 按颜色可分为黄砂、红砂、白砂;按成分不同可分为石黄砂、石灰石砂、普通砂;工程砂按 颗粒的大小,分为中砂、粗砂和细砂。粗砂平均颗粒大于0.5毫米,中砂为0.25~0.5毫米, 细砂小于0.25毫米。工程砂在建筑工程中,除铺路外往往同水泥、石灰等胶凝剂共同使用, 是建筑工程不可缺少的材料。
    黑龙江省挖取量最大的是河砂,在省内有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绥芬河等 众多河流,工程砂资源极为丰富,分布很广。呼兰河流域,是省内滩砂较为集中的产地,仅 铁力县境内的储量就在100万立方米以上,且年年流水冲填采之不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开始采呼兰区河滩砂,60年代流域各县成立砂石管理站, 管理砂石资源。70年代初大多成立国营砂场,冬采夏卖。采砂场都建有厂房,专人管理,人 工挖装、运、卸。据铁力县资料,由70年代建厂起至1984年,内销砂7~10万立方米,外销 315万立方米。
    1958年以前基本沿用冬季挖砂储备,夏季工程使用。从1978年开始,累计盈利547万元。 逐步在全省各主要砂场装备采砂船和挖掘机,改变过去采砂只能在冬季进行的状况,实现了 工程砂常年性生产,保证了全省工程砂的需求。1985年全省工程砂产量达到698.2万立方米。
    二、工程石
    河流石。又称砾石、河砾石、河光石,是由江河水流冲刷山石而形成的光滑卵状石块, 一般产出于江河干支流上游地区,省内各干支流水系均有储量。
    碎石。一般采用花岗岩、砂岩、石英岩、玄武岩等人工或机械破碎而成。
    河流石、碎石统称为石子,往往同工程砂一起与水泥、石灰在同一建筑物中使用。1985 年黑龙江省河流石产量达150立方米,已形成齐齐哈尔、龙江、五常、绥化、铁力等8个工程 砂石生产基地。
    工程砂石的开采,过去一直沿用在江河明滩、陆地用人工挖掘、人挑马拉、人工扬砂筛 选、分离。主要工具是锹、镐、土篮、扁担、筛子等。
    50年代中期,随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砂石生产发展较快。在生产上推广了“双筛自动 上筐法”、“三筛筛砂法”、“扣锹撒扬法”等方法,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产量与建国初 期比增长30%以上。
    60年代末,砂、石生产采用输送带运送和集堆,减轻了工人的体力劳动,提高了生产效 率。
    70年代,砂、石生产由陆地采砂转向江河砂滩,或水下采砂。
    佳木斯市砂石厂,在1977年自制链斗式采砂船,设计能力每小时采混合沙25~30立方米, 1978年投入使用,在市东郊松花江江边采砂,为扩大生产,1980年8月佳砂石厂购入两台 W501吊式挖掘机,并租用1艘拖轮和1艘驳船,在江中采砂,能力为每小时挖混合砂500立方 米。
    1981年7月佳木斯砂石厂从青岛市东风造船厂赊购1艘1rcW/80液压绞吸式挖泥船,1982 年投入试生产。原设计能力为每小时采混合砂80立方米,但由于船的质量和技术问题,每小 时只能采混合砂40立方米。
    1958年8月,牡丹江砂石厂也建造1艘大型挖砂船下水作业,开始以机械化生产代替手工 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