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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特别是东北沦陷时期,工人在生产中没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和 劳动保护用品,因而工人的死伤事故不断发生。自人民政府接管各生产企业以后,把生产安 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逐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一些生产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 同时成立保安检查委员会,各车间设安全检查员。有些工厂按月、季组织检查,年终或半年 进行一次安全总结。对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和解决。根据季节和具体情况的不同, 进行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内容也不同,分宣传教育、基层自检、工厂检查组联合检查3个步骤。 通过检查,在堵塞漏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有些厂还开展安全生产流动 红旗竞赛,签定保证安全合同。野外作业的探矿工作,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新工人入厂,首先进行安全教育,由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进行。一些大中型企业, 如哈尔滨水泥厂实行“五同时”的工作方法。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 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时时、处处有着落,引起 全厂职工和各级干部的重视。专职安全技术干部坚持深入车间、现场检查和跟班检查安全工 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一定要服从安全,强调在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三落 实,使安全工作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