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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技术管理

  50年代初期,黑龙江地区建筑材料工业企业没有设置单独的工艺技术管理机构。一些大 中型企业,在学习苏联的管理经验之后,按照苏联的模式,制定主要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 并设置主管科研、工艺技术的科室。进入60年代,一些建筑材料企业先后设置技术科(股)。 如哈尔滨水泥厂为了改变当时窑的低速运转和短焰烧逼火的操作方法,扭转产品质量低、热 耗高的状况,采纳苏联专家提出的建议,在1954年才成立了技术科,是负责窑、磨工艺管理 和技术措施设计的专业科室。后来工艺管理又改到化验室,1957年又成立了生产技术科,包 括工艺、化验、调度等方面的工作,统由生产技术科管理。其中也包括质量的管理。
    在水泥行业中,关于工艺管理的范围,按1972年国家建委建材工业局颁发的《水泥企业 工艺管理规程》(草案)规定,包括质量管理回转窑工艺原理、磨机工艺管理。按建筑材料工 业部1980年制订、1981年起执行的《水泥企业工艺管理规程》,除质量、窑、磨管理外,增 加了烘干机工艺管理。随着全面质量管理的加强,国家建材局颁发《大中型水泥企业质量管 理规程》(试行),1984年2月1日起执行。因此,质量管理从工艺管理规程中分离出去。工厂 单独设置质量管理机构。
    50年代建厂的中小企业,大部分工厂只有1名技术员,负责全厂的技术工作。50年代后 期,较大的地、市制订了《地方工业技术管理暂行规则(草案)》,所属企业都执行地方规定。 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和扩大,技术力量逐步得到加强,技术工作纳入了管理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