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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黑龙江省由我国北部的黑龙江而得名,是我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南起北纬43 °25′,北至北纬53°33′,西起东经121°11′,东至东经135°05′。西部与内蒙古自治 区毗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北部和东部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俄罗斯相望。水面和陆路与 俄罗斯边界全长3045公里。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土地总面积45.4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 积的4.7%,居全国各省区第6位。地势西北部、北部、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地貌 特征是“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黑龙江地区的开发虽然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但近 代开发的历史只有百余年,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30多年的开发 建设,已从根本上改变了昔日的贫穷落后面貌,奠定了比较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成为国家 重要的石油、煤炭、木材、机械工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在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 挥着重要作用。
    一、丰富的自然资源
    黑龙江省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是构成现代物质文明的支柱。
    土地资源黑龙江省土地资源丰富,在册耕地面积883.4万公顷,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人均耕地3.9亩,比全国人均高1.9倍。土地集中连片,90%的耕地分布在中西部的松嫩平原 和东北部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绝大部分耕地坡度在5度以下,土壤肥力较高,60%是黑土 、黑钙土和草甸土,是世界上仅有的三大片黑土地之一。黑龙江省土地开发较晚,有1/3以 上的耕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6年来,全省共向国家提 供商品粮1346.6万吨,商品率40.1%,上交国家293.4万吨,占商品量的21.8%。全省尚有 可垦荒地459万公顷,占全国荒地面积的13.8%,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这里是我国少有的、 后备土地资源多而又集中的地区。黑龙江省是全国10个拥有大草原的省份之一,共有宜牧草 原草坡46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2%,居全国第7位;已被利用280多万公顷,占草 原总面积47.7%。草原集中连片,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面积为240万公顷,以盛产碱草 驰名,是我国著名的三大草原之一。三江平原还有宜牧草原93.3万公顷,草种以小叶樟为主 ,一般可作为割草地,现已利用18.3万公顷。全省有苇塘面积27.7万公顷,居全国首位, 其中荒苇总面积1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松嫩平源乌裕尔河下游和三江平原七星河、嘟噜河下 游以及兴凯湖滨。芦苇年产量20多万吨,国家收购12万吨左右,主要用作造纸原料。
    水资源黑龙江省境内主要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和绥芬河五大河流,流域 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大小江河有1918条。有兴凯湖、镜泊湖、五大连池、连环湖四大湖泊 。正常水面0.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40个,正常蓄水量共为98.86亿立方米。合计水面面 积为5255平方公里。地表和地下水资源总量772.2亿立方米,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844.3 万千瓦,可开发水能资源的装机容量可达612.3万千瓦,目前已开发13.5万千瓦,占1.6% 。已有的水电站除镜泊湖发电站装机9.6万千瓦外,其余都是小型水电站。河流总通航里程 5137公里,居全国各省区第9位。现有航道维护里程4228公里,其中黑龙江1890公里,松花江 928公里,乌苏里江495公里,嫩江618公里。水利工程基础比较薄弱,有效灌溉面积只有67. 9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6%,占全国的1.8%。松花江、嫩江流域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 的81%,属于粮食主产区。全省地下水资源142亿立方米,占水利资源总量的17.8%,超过辽 宁、吉林两省的总和,地下水资源分布不均,平原地区约占77.4%,丘陵山区约占22.6%。 开发利用也很不平衡,西部、东部平原地区开发利用程度较高,丘陵山区除解决城镇用水有 少量开发外,用于灌溉的很少。全省地下水年开采量约10亿立方米,仅占地下水资源的7%, 开发潜力很大。
    森林资源黑龙江省林区是全国最大的国有林区和木材生产基地。森林面积1672万公顷, 占全国的14.5%;森林蓄积量13.7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3.4%;森林覆被率35.5%。1985年 木材产量1667万立方米,占全国的1/3。以上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各省首位。分布在大兴安岭 、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和完达山一带的原始森林,具有寒温带和温带森林植物特征,主要树 种有100多种,其中材质优良、经济价值较高的有50多种,如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水曲柳 、黄菠萝、核桃楸等,都是国内外少有的珍贵树种。黑龙江省的森林是富饶的生物宝库,植 物多达2400多种,其中食用植物1000多种,饲料植物241种,药用植物386种,纤维植物76种 ,树脂植物11种,橡胶植物11种,单宁植物84种,香料植物35种,染料植物25种。茂密的森 林为众多的野生动物提供了丰富的食物来源和适宜的栖息场所。共有陆栖脊椎动物496种,栖 息于森林之中。其中有国内外驰名的东北虎,世界上最大的鹿科动物驼鹿以及珍贵的毛皮动 物紫貂、水獭、猞猁、雪鼬、艾虎、麝鼠、香鼠等。
    矿产资源全省已发现各种矿产资源108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53种。在已探明储量的矿产 资源中,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的有石油、石墨、矽线石、钾长石、铸石玄武岩;居第二、三位 的有金、熔炼水晶和火山岩。现已开采利用的有石油、天然气、煤、铁、金、银、铜、铅、 锌、石墨、黄粘土、熔炼水晶、火山岩、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粘土等18种。石油储量丰 富,已探明储量占全国的47.4%。大庆油田闻名中外,是世界上少有的特大油田之一,总含 油面积1424平方公里。自1976年原油产量上升到5030万吨以来,已连续10年稳产,1985年达 到5529万吨,占全国原油产量的44.3%。1985年的剩余储量占可采储量的51.4%。新探明的 地质储量在不断增加。煤炭资源分布面广,煤质优良,已探明储量有125处,总保有储量居全 国第十二位,已开发利用92处,占保有储量的55%。占保有储量71.4%的煤炭资源集中在鸡西 、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矿区,已开发利用67.4%。1985年全省煤炭产量6246万吨,居 全国第3位,其中主焦煤产量居全国首位。黑龙江省素有“千里龙江金镶边”之说,黄金主要 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北麓黑龙江及其支流沿岸。全省黄金保有储量占全国的12.6%,居全国各 省第二位,其中砂金居首位。全省金矿产地44处,已开采16处,已利用储量占保有储量的45 .6%。尚未利用、保有储量在千吨以上的有8处,开发潜力很大。铜矿保有储量占全国的5. 1%,产地14处,其中已利用2处,占保有储量的6.5%。嫩江多宝山铜矿是特大矿床,保有储 量占全省的73%。石墨储量丰富,产地有8处,已开采利用3处,利用储量占保有储量的44%。 鸡西柳毛石墨矿是亚洲第一大矿,产量高、产品质量好,矿石含碳量占12—15%。尚未利用, 保有储量在2000万吨以上的大矿还有1处。矽线石是可做高级耐火材料的稀世矿种,省内仅发 现1处(鸡西三道沟),已探明储量3000万吨以上,品位一般在16%左右,最高达42%,是我国 目前规模最大、质量最好、最有开发前途的矿床。黄粘土是我国独有,国外罕见的矿种,已 发现19处,多集中在讷河到嫩江铁路沿线西侧,很有开采价值。铁、铅、锌、银已探明保有 储量分别占全国的7.5%、2.4%、2.9%、2.1%,已利用储量分别占保有储量的15.9%、43 .4%、27.6%和20.8%。钨、钼已探明保存储量分别占全国的4%和3.8%,均未开发利用。宝 石、玉石的储量也很丰富,已发现13种。红宝石过去仅在海南发现过,现已在黑龙江东部找 到,其透明度、颜色和光泽都是全国最好的,很有开发前途。
    二、悠久的经济发展历史
    考古资料证明,黑龙江地区早期的人类活动,开始于4.2万年前。有史料可查的约4000 年左右,黑龙江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大体又可分为3个阶段。
    (一)漫长的自然经济发展时期
    早期的黑龙江先民肃慎(汉代时称挹娄,北魏时称勿吉,隋唐时称靺鞨,辽金及元明称 女真,清代改称满洲),在夏以前就已开始从事采集和早期的农业活动以及渔猎生产。夫余 国建立以后,农业、手工业和畜牧业有了发展。在这一时期,挹娄人也在东部地区生产出五 谷、麻布,建立了城池,制造出舟船。唐时期的渤海国,不仅制造业、轻工纺织业有了一定 水平,而且还发展了对外贸易和文化教育事业,与中原形成了“车书本一家”的局面。到了 金代,黑龙江地区的商品经济比渤海国时期更加繁荣和兴盛。新兴的女真贵族进入中原,推 翻了北宋政权,推动了黑龙江地区与中原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明 末,满洲贵族建后金政权,以后入关,建立大清国。清初黑龙江地区刚开始土地开发,因清 政府实行“封禁政策”,时间达200年之久,致使黑龙江地区发展缓慢。直至1860年(咸丰十 年)解除封禁,采取“移旗就垦”和允许关内汉民“流入”,才使黑龙江土地得到进一步开 发。据记载,当时黑龙江地区垦地面积已达380万亩,这是满、蒙古、达斡尔、鄂温克、赫哲 以及汉族劳动人民共同劳动的结果。他们为开发建设黑龙江地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半封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经济时期
    自19世纪中叶开始,先是沙俄帝国主义、后是日本等帝国主义侵入黑龙江地区。1858年 ,沙俄侵略者依仗强大的军事力量,强迫腐败的满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在黑龙江地区割 占大片领土,以后又取得修筑和经营铁路权及其他各种特权。1931年日本侵略者出兵占领了 整个东北,在经济上实行掠夺政策,控制黑龙江地区的经济命脉,使中国民族经济陷于奄奄 一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在中国近代史上,这将近1 00年的岁月是黑龙江地区最黑暗的时期。
    早在1643年,沙俄哥萨克匪徒波雅科夫率领130余人,第一次侵入黑龙江。他们到处烧杀 抢掠,遭到当地各族人民的坚决抵抗。1685年和1686年,清政府进行了两次雅克萨战役,打 败了沙俄侵略军,迫使沙俄政府坐下来谈判。1689年9月7日,中俄两国签订了第一个边界条 约——《中俄尼布楚条约》,从法律上肯定了中国对黑龙江流域的领土主权,遏制了沙俄殖 民主义者的侵略。《尼布楚条约》签订后,几代沙俄政府还能遵守这个条约,中俄边界得到 150多年的安定和平。
    1847年,沙俄政府任命穆拉维约夫为东西伯利亚总督后,又多次组织侵略军入侵黑龙江 地区。1858年5月28日,沙俄侵略者以武力威协,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俄瑗珲条 约》,1860年11月14日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使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 土地和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土地被沙俄吞并。1896年,李鸿章在莫斯科与俄国签订了 《中俄密约》,允许俄国穿过黑龙江、吉林以达海参崴建设一条铁路——中东铁路(即东省 铁路),并在哈尔滨至大连修建支线。中东铁路占用黑龙江1.2万俄亩土地。中东铁路通车 后,沙俄利用这条铁路大肆掠夺黑龙江的粮食、食盐、木材和畜产品。同一时期,沙俄在松 花江、嫩江、乌苏里江、黑龙江营运的轮船达262艘,驳船289只,完全控制了黑龙江地区的 航运。据1911年统计,通过铁路和水运,平均每年从哈尔滨输俄的货物就有:大豆174万石, 大麦23.5万石,高梁2.4万石,杂谷4.4万石,豆饼661万块,食盐2.77万吨,木材及建筑 用品1.8万吨,其它如牛、羊、猪等数量也很大。1901年以后,沙俄还控制了黑龙江地区的 金矿开采权,强行占领了漠河、呼玛、观音山、太平沟等多处金矿。1898年7月,华俄道胜银 行在哈尔滨开业,开始控制黑龙江地区的金融。这家银行在黑龙江大量发行卢布,至清末已 达1亿多卢布。1918年后,卢布成了废纸,给黑龙江的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实 际上自中东铁路修建、俄国帝国主义侵入起,军阀统治下的黑龙江,已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 的社会。
    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的侵略势力逐渐由南满侵入北满。1931年9月1 8日,日本帝国主义公然发动了武装侵占我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国民党政府采取不抵 抗政策,使得日本侵略者迅速占领了东北南部,随即侵占了黑龙江省。整个东北变成日本帝 国主义统治下的殖民地。日伪政权在所谓“日满经济一体化”的口号下,强行向黑龙江大肆 移民,从1932年到1940年先后进行5次武装移民,共85086户。强占民田5850万亩。日伪政权 还发布一系列经济统制“法令”,各种统制机关林立,强制在农村实行“粮谷出荷”政策, 以低于市价90%的价格购买农民粮谷,使农村经济遭受严重摧残,生产水平每况愈下。日本帝 国主义者为了满足其国内和侵略战争需要,大肆砍伐黑龙江省森林。据统计,东北沦陷的14 年间,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共掠夺优质木材1亿多立方米,大片森林面积遭到破坏。1932年鹤 岗煤矿公司实权落入日本人之手,该矿到1944年年产原煤267万吨。所产煤炭大部分运往日本 。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以伪满洲国政府的名义,收买了中东铁路,为了反苏和“大讨伐”的 需要,修了180多条总里程1.1万公里简陋的公路,还用武力垄断了黑龙江水系的全部公有船 舶,空运也完全在日伪的严密控制之下。1932年2月5日日军侵入哈尔滨市后,一面通过伪政 权公布了货币整理法和银行法,成立伪中央银行,发行伪币,摧毁民族资本的钱庄、银号, 卡住了金融业的咽喉;另一方面,通过原来在哈尔滨市的日本商团组织三进株式会社、三鞭 商事、松浦洋行等,垄断了进出口贸易,迫使民族商户不得不经销日货。由于日伪政权控制 了工业原料的收购,国内民族工业受到严重的排挤和打击,频临绝境。在日本侵占时期,物 价暴涨,贫苦人民饥寒交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三)解放战争时期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此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松江、 黑龙江、合江、嫩江、牡丹江和哈尔滨市陆续建立了人民政权。在大力支援前线,剿灭土匪 的同时,派出大批干部到农村去,开展了锄奸反霸、土地改革、农业大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 。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努力种好分得的土地并恢复弃耕的土地。黑龙江地区1949年粮 豆产量达到54.74亿公斤,比1945年增长21.6%。1946年黑龙江地区各省将敌伪留下的企业 收归国家经营。先后恢复生产的有哈尔滨发电厂、镜泊湖发电厂、牡丹江发电厂、鸡西发电 厂、鹤岗发电厂、齐齐哈尔发电厂等电力企业。各省还建立了林业局、林务局,恢复木材生 产。煤矿恢复生产的有24个井口和1个露天矿,1948年达到104个坑口和4个露天矿。与此同时 ,积极扶植私营工业的恢复和发展。经过几年的工作,大部分工业产品的产量已接近或超过 历史最高水平。新开业的私营企业仅哈尔滨就有1537家,根据解放战争的军需民用,新建了 哈尔滨电池厂、哈尔滨猪鬃厂、齐齐哈尔新华玻璃器械厂、齐齐哈尔陶瓷厂、合江铁工厂等 工业企业。军事工业也有发展,在哈尔滨、佳木斯、鸡西、鹤岗等地建立了14所兵工厂及被 服厂、缝纫厂,为前方修理制造枪械、炮弹、炸药及军鞋军服等,并为前方进行粮食加工。 这个时期,在城市建立了国营贸易公司,在农村建立了供销社。在和关内交通断绝、贸易停 顿的情况下,开展和苏联、朝鲜的贸易往来,以黑龙江地区的粮食换回棉布、棉花和食盐, 解决了军需民用的困难,活跃了城乡市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经济建设成就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的任务已由支援战争 转向全力恢复和发展生产。松江、黑龙江两省都提出要首先抓好农业生产,精耕细作,扩大 耕地,多打粮食,发展多种经营;同时,根据可能与需要,巩固与扩大现有工业,有步骤地 建立新的企业。对私营工商业,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发展私营工商业。19 50年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从沈阳、丹东迁入24家国营大中型企业,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 时期结束时,全省工业总产值已超过历史上最高生产年1943年的65.6%,比1949年增长1.5 倍。农业生产也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超过1943年的55.8%,比19 49年增长44.3%。全省工农业总产值1952年比1943年增长60.4%,比1949年增长82.3%。城 乡居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根据国家总体规划,第一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一五”)时期,黑龙江省被列为国家 重点建设省份之一,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的10.3%,苏联援建的156项重点建设项目有2 2项在黑龙江省兴建。一个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建设高潮在黑龙江省掀起。1956年初,全省 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建成8280多个农业生产 合作社,入社农户达170多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6%。手工业,建成1345个手工业合作社 、236个合作小组,参加的手工业者占全省手工业者总数的92.4%,对全省55144户资本主义 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实行公私合营的占72.3%,并入老公私合营企业的占3.2 %,并入地方国营企业的占12.4%,纳入合作商店和手工业合作社的占11.6%,淘汰的占0. 5%。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参加公私合营后,分别组成工业和商业专业公司84个,商业总店 354个,安排私方人员4874名。在农业生产上,着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同时扩大耕地面积。 “一五”期间,开垦荒地35万亩。农业机械化水平也有提高,拥有拖拉机1864台,机耕面积 已占总耕地的5.1%。1952年粮食总产804万吨;1953年和1954年由于遭到旱、涝、风、虫、 早霜灾害,粮食总产量降到700万吨;1955年获大丰收,达到821万吨,超过1952年的2.1%。 “一五”计划的主要经济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各项指标大都提前超额完成,工农业总产值平 均每年增长9.6%,经济效益比较好,人们生活有了显著改善。
    1958年,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轻率地发动了“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 运动,使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严重地泛滥开来。片面强调人的主观因素, 忽视客观事物的规律,造成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加上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和苏联背信弃义撕 毁合同,结果工业总产值1961、1962年连续比上年下降53.3%和8.2%,农业总产值1959、1 960、1961年连续比上年下降4%、23.2%和16.1%,给整个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带来极大困 难。
    针对“大跃进”带来的严重后果,从1963年开始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八字方针,对“大跃进”时期一哄而起、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的小高炉和“小土 群”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精简职工,下放城市人口,充实农业生 产第一线;人民公社确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克服了“一平二调”的共产 风,使国民经济重新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在这一时期,1958年,王震将军率10万官兵开发 “北大荒”;1959年,大庆油田发现并开始出油;1964年,国家决定开发大兴安岭林区,调 集8万铁道兵修建嫩林铁路。这些开发建设都给我省工农业生产增添了新的活力。从1963年到 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60.8%,平均每年增长17.2%,其中工业增长18.8%,农业增长 12.2%。
    “文化大革命”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一场严重灾难。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被夺权,各 级经济部门和企业陷于瘫痪,大批技术干部被强迫下放劳动,多年形成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 ,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但是人民群众在这场灾难中并没有屈服,广大工人、农民、知识 分子、党员和干部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用“备战、备荒、为人民”、“抓革命、促生产” 等口号,同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了曲折复杂的顽强斗争,在生产上取得了明显成 就。大庆油田正处在旺产期,大庆工人阶级把石油产量由1965年的834万吨提高到1976年的5 030万吨。为保证石油外运,修建了中国第一条输油管道,(其中黑龙江省内管道长200多公 里)。为保证大庆油田用水,又修建了“引嫩工程”。农业播种面积,由1966年的10886万亩 扩大到1976年的12042万亩。粮食产量1965年为883万吨,1966年突破1000万吨,1975年达到 1408万吨。这一时期由于战备需要,木材、煤炭、水泥、发电量等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在这 些基础产业部门实现较快增长的情况下,全省工业总产值达到了平均每年7%的增长速度,工 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6%。但是这一时期采掘工业与加工工业、轻工业与重工业、农业 与工业、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失调增大,经济效益降低,职工工资和农民收入减少, 人民生活水平也下降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认真清理了“左”的思想,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上来。通过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逐步扭转了农、轻、重和积 累、消费等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状况,国民经济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在拨乱反正,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业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任制的短短几年中,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粮食总产量于1983、1984年连续登上1549万 吨和1758万吨两个新台阶,人均占有粮食达到533公斤,比“文化大革命”末期的1976年提高 43.4%,不但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还开始逐步走向富裕。城市改革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 力这个环节,积极推行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 进行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开始形成了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经营机制。改革了流通体制,取 消了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和工业品统购包销制度,扩大了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还不同 程度地调整了各种产品的比例关系,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打下了基础。
    改革开放,冲破了僵化的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加强了商品粮基地和石油、煤炭、木材 生产基地的建设以及机械工业的改造。以资源为依托,发展了石油化工、煤电转化、木材综 合利用以及麻毛化纺织、制糖、乳制品、造纸、酿酒、卷烟等轻工业,开始改变加工工业过 于落后的状况。加快了电力、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同时开展了跨地区、跨行业 的横向经济联合,发展了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引进了国外资金,加强了智力开发 ,推进了科技进步。这一时期,是经济实力增长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形势最好的时期。1985年与1978年比较,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9 %,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6.4%。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每百元积累创造的新增国民收入 由前26年的29.6元提高到33.8元,增长14.2%。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均消费水平( 扣除物价变动因素)平均每年增长5.4%,远远高于前26年平均每年增长1.6%的速度。对国 家的贡献逐年增大,这一时期净上缴达247.8亿元,占黑龙江省创造的国民收入的13.8%, 超过前26年的总和(239.4亿元)。
    四、经济结构、经济关系及管理体制的变化
    黑龙江省在3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中,对经济增长牵动作用最大、影响最深、最广和最值 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的,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所有制结构(或所有制关系)问题黑龙江省在1956年2月实现了高级合作化,99.1 %的农户加人了高级社。当年又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和私营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在“越 大、越公、越好”的思想指导下,又于1958年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这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 的生产关系变革,使生产力遭受很大破坏。1957年后农业总产值连续下降,耕畜(尤其是黄 牛)大幅度减少,1960年以后粮食产量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不仅耕畜减少,而且一些生产 工具也遭到损坏。自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形成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和僵化、封闭的经济 体制后,从近20年的实践看,这种模式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以后,坚持从实际出发,纠正了过去脱离生产力水平、片面追求“一大二公”的错误倾向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发展了作为公有制经济必要补充的个体经济和私 营经济。在农村,改变了“政社合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创造了多种 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克服了长期存在的生产上瞎指挥、分配上平均主义、“大锅饭 ”等错误作法,从而大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当年全省粮食 产量就达到1549万吨。在城市,发展了多种经济形式,改变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1985年与 1978年相比,在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工业由占83.1%下降到79.6%;集体工业由16.9%上升 到19.2%,其中乡镇工业占4.9%;个体工业从无到有,占1.2%。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 国营商业由93.8%下降到50.5%,集体商业由5.7%上升到33.3%,个体、私营和其他经济类 型商业由0.1%上升到16.2%。在建筑、运输、饮食、服务等行业,个体和私营经济也占一定 比重。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形成,对发展生产、搞活流通、扩大就 业、方便群众生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这种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使我们 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二是积累与消费的关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多年来,从总体上看,黑龙江积累与 消费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好的时期是“一五”时期。三年“大跃进”时期每年的积累率分别高 达44.4%、44.9%和42.8%。“一五”时期平均为32.5%。但高积累并没有带来高速度,国 民收入反而下降11%,平均每年下降2.2%,居民消费由于被高积累所挤占,平均每年下降1. 6%(社会劳动生产率下降6.6%)。为了扭转这种不正常的局面,不得不进行长达三年的调整 ,可是刚刚把关系理顺,又被“文化大革命”的政治运动给搞乱了。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 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针对过去长期以来积累规模偏大,居民生产改善缓慢的 情况,调整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从1977年到1985年,积累率平均为28.7%,国民收入 平均每年增长7.3%,居民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5.4%,比前26年平均年增长1.6%,提高3 .8个百分点。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好,但在一些具体年份中, 也出现过积累规模偏大的情况,如1983年、1985年积累率分别达到32.3%和32.1%。积累与 消费关系的核心,是如何确定适度积累规模的问题,积累过大势必要影响消费。
    三是产业结构问题黑龙江省在整个生产建设中,第一、二、三产业都有很大发展。1985 年与1949年比较,在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8.6%的情况下,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4.4%、11.5%和8.8%。由于增长速度不同,产业的构成发生很大变化:第一产业由占60%下 降到21.7%,第二产业由25.7%上升到57.8%,第三产业由14.3%上升到20.5%。这同世界 大多数国家产业结构演变的趋势是一致的。再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对比关系来看,在各物 质生产部门的社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的比例由1952年的56:44,改变为1985年 的67:33,也是符合工业化过程的一般规律的。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第二产业的内部 结构长期停留在初级化的水平上,产业关联度低,资源型产品精深加工比例小。在1985年分 行业的工业产值中,石油开采与石油加工、乙烯、化肥、化纤、合成材料、塑料及其制品的 比例,全国为1:3.95,黑龙江省为1:0.53,加工利用程度仅相当于全国的13.7%;煤炭 采选与电力、热力、炼焦、煤气及煤制品的比例,全国为1:1.52,黑龙江省为1:0.82, 加工利用程度仅相当于全国的54.1%;木材采运与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林产化学、造纸、 印刷、火柴的比例,全国为1:7.8,黑龙江省为1:1.34,加工利用程度仅相当于全国的1 8.3%。再从农产品来看,农业商品产值与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的比例,全国为1: 2.16,黑龙江省为1:0.95(不含棉纺织),加工利用程度仅相当于全国的44.2%。以上四 类产品的平均比例,全国为1:2.46,黑龙江省为1:0.82,加工利用程度仅相当于全国的 33.4%。资源型产品精深加工比例小,不能实现梯度增值,既影响了经济增长速度,也影响 了经济效益,形成了有资源优势而无经济优势的不正常局面。这是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相对滞 后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经济管理体制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同全国一样,实行计划经济 体制。改革开放后经过不断探索,逐步缩小了计划管理的范围,实行以计划管理为主、市场 调节为辅的管理体制。由于黑龙江省是资源大省,加之重工业产品(特别是基础型产品)比 重大,在1984年全国指令性计划比重降低到20%的情况下,黑龙江省指令性计划仍高达52%, 居全国首位。指令性计划比重大的诸种弊端,如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 ,满足不了多变的市场需求等,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着很大影响。除此之外 ,还有条条(部门)的行业管理与块块(地区)的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相互结合问题。黑 龙江省所以多次失去发展资源型产品深度加工的机会,而且在改革开放,扩大地方和企业自 主权以后,结构调整仍然步履艰难,其重要原因是条块关系不够协调。作为块块的地方,不 但要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还要考虑资源衰竭后如何发展后续产业、替代产业以解决150万矿 (林)区职工和数百万家属的就业和吃饭问题,以及防止水、火灾害和发展地区经济等问题 。这些如果没有主管部门的支持,单靠地方的力量是很难办到的。为了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地区经济,需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着力解决好条块关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多年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人 民奋力拚博,艰苦创业,已把黑龙江省建设成为以石油、煤炭、木材、机械为重点的国家重 要工业基地和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原油、木材和人造板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天然气居第二 位,原煤居第三位,机械工业中发电设备、冶金设备、矿山设备、重型机床、货车、辆承、 工具、仪表均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有不少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并正在向生产大型、精密 、高参数、自动化成套设备的方向发展,全省每年都以大量的重要工业产品支授了全国。19 53至1985年,黑龙江省一些主要产品的净调出量及占产量的比重是:原油6.3亿吨,占79. 8%;煤炭2.7亿吨,占35.5%(其中洗精煤占90%以上);木材2.4亿立方米,占64.8%;发 电设备2017万千瓦,占95.6%;冶金设备18.5万吨,占97.4%;矿山设备17.8万吨,占97 .5%;货车13.8万辆,占99.2%;机床、轴承、工具、仪表的净调出量均占90%以上。哈尔 滨“三大动力”提供的发电设备占全国同一时期新增设备总装机容量的1/3以上,武装了10 0多个大型水力、火力发电站。第一重型机器厂先后为包钢、攀钢、武钢、首钢、宝钢提供了 成套轧钢设备。齐齐哈尔车辆厂提供的货车占全国铁路货车保有量的1/2以上。在农业方面 ,黑龙江省已建设成为国家的重要商品粮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共向国家提供商品 粮食1346.6万吨,其中出口293.4万吨。在大量调出工农业产品的同时,还通过国民收入的 净上缴,共向国家提供487.1亿元的积累,占同一时期国民收入的1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6年中,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受 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产品经济观念的束缚,加上商品经济观念淡薄及30多年来形成的不合理 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的资源、技术、人才和地域等潜在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 。现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 有的机遇。在这个有利条件下,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一定会创造新的业绩,再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