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产业内部结构
广义的农业包括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经过30多年的重大建设,农业生产取得了巨大成就,农业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农村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
高涨,农业生产有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全省农业总产
值达16.4亿元,其中种植业占72.1%,牧业占9.4%,副业占18.3%,渔业占0.3%。
“一五”时期(1953-1957年)。经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继续稳步发展,1957
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23.9亿元,其中种植业占59.6%,林业占0.8%,牧业占7.0%,副业占
32.2%,渔业占0.4%。
“二五”时期(1958-1962年)。从1958年开始,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大搞“一大
二公”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在生产上搞“大帮轰”,在分配上吃“大锅饭”,对社员财产搞
“一平二调”,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加之这个时期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自然灾害,
农业生产出现了停滞和下降局面,内部结构又向种植业倾斜。1962年全省农业总产值为22.
4亿元,其中种植业占75.2%,林业占0.9%,牧业占10.1%,副业占11.9%,渔业占1.6%。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左”的错误愈演愈烈。在生产关系上搞“穷过
渡”;在“以阶段斗争为钢”的口号下,割农民家庭副业的“资本主义尾巴”,在生产上“
以粮为纲”,农业搞单一的粮食生产,造成农业内部比例严重失调。这个时期全省农业总产
值在40到60亿元之间徘徊了10年。1976年全省农业总产值为48.3亿元,其中种植业占80.5
%,林业占5.2%,牧业占13.3%,副业占0.6%,渔业占0.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1985年),通过拨乱反正,肃清“左”的思想的影响
,确立了加快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农村经济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农村产
业结构逐步趋于协调。特别是1983年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农业投入逐年增加,农业生产有了突破性变化。1984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12
1.54亿元,比1978年增长14.6%,平均每年增长6.9%。特别是1983年全省普遍实行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后的第一年,粮食总产量一跃突破300亿斤大关,达到310亿斤。1984年又达到
352亿斤,再创历史最高水平。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42公斤,比1978年增加77公斤,不
但解决了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且使一部分农民开始走上富裕之路。这一时期是新中国
成立以来农业增长速度最快、经济效益最好、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这一时期,农村经
济得到全面发展,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协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种植业结构由以粮食生产为主转向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它农作物协调发展。经
济作物在种植业产值中的比重由1978年的5.3%上升到1985年的10.4%。在粮食作物中,细粮
品种小麦、水稻播种面积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27.4%上升到1985年的33.6%;大豆播种面积
由1978年的21.3%上升到1985年的30%。
二是农业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转向多种经营全面发展。1985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
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82%下降到67.2%,而林、牧、副、渔业所占比重则由18%上升到32.8%
。
三是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转向农业、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综合
经营。198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85.9%下降到69.2%,而
农村工、商、建、运、服五业总产值则由1978年的14.1%上升到30.8%。
四是农村生产开始由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农产品商品率显著提高
。1985年农业商品产值为52.3亿元,商品率为40.3%,比1978年提高8.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