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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第三产业内部结构

1949年,黑龙江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92亿元,其中商业占52.6%,运输邮电业占2 1.4%,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仅占2.6%。从1949年到1978年,商业在第三产业中的 比重一直遥遥领先。
    1978年,运输、邮电、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的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 54.1%;金融、保险、地质勘探、房地产管理、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业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 的部门占22.5%;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占15%;为社会公共服务部 门(包括机关、团体等部门)占8.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第三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内部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在商业、饮 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传统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旅游、信息、广告、咨询等新兴行业大 量涌现。恢复和发展了集体和个体经济,开放了集市贸易,商品流通渠道全面疏通,到1985 年底,各种经济形式的零售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网点发展到28.9万个,比1979年增加25. 7万个,从业人员140.7万人,比1979年增加87.9万人。1985年,运输、邮电、商业、饮食 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6%,金融、保险、地质勘探、房地产管理 、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业等部门占第三产业的33.1%;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 会福利事业占第三产业的13.4%;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部门(包括机关、团体等部门)占第三 产业的9.8%。
    黑龙江省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发展不够均衡,总的看是为生产服务的比重大,为生活服务 的比重小。同全国232个城市平均水平相比,黑龙江省12个城市每万人口平均生活服务指标均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黑龙江省每万人城市人口平均拥有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43. 9个,全国平均52.5个。在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中,经营高档商品的“服装城、精品屋、 豪华型酒店、高级宾馆、娱乐城、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发展很快,而适合广大工薪阶层的消 费场所发展不足,尤其是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以及城市公用设施发展缓慢。黑龙江省每 万人口有普通中学0.53所、中学教师34.2人,全国平均为0.9所、44人;全国适龄儿童人 园率为41%,黑龙江省除哈尔滨市达到33%以外,其余城市平均不足15%;黑龙江省每万人口城 市维护费10.96万元,全国平均为18.1万元;黑龙江省每万人口有公共汽车1.88辆,全国 平均为3.77辆;全国每万城市人口自来水生产量0.34万吨日,黑龙江省仅为0.15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