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商业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商业网络是在商业管理体制的变化过程中,随着商 品购销活动的不断扩大而逐步形成的。多年来,在联结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生产与消 费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了黑龙江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日益改善。
    一、商业网络发展概况日本投降,黑龙江地区各省人民政府在没收敌伪财产的基础上, 于1946年组建了省贸易公司和合作社商业,主要经营布疋、食盐和粮食,解决人民的穿衣、 吃盐困难,平抑市场物价。1947年设了省级商业管理机构——贸易局。1948年统一了商业行 政机构和企业管理机构,省设商业厅,县设工商科,并组建了粮食、百货、土产、企业4个公 司,改变了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国营商业网络得到壮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1957年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时期,为了稳定经济, 稳定市场,中央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实行统购统销,大力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对资 本主义工商业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了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确立了国营商业在商品流通 中的领导地位和主导作用。全省按经济区域建立批发站,使企业经营机构和管理机构分开, 省设二级站,县设三级站,初步形成了全省性的商业批发网络。
    1949年,全省共有私营、个体商业网点7.36万个,从业人员11.35万人,分别占全省的 92.8%和84.8%。以后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私营商业网点和从 业人员逐年减少,国营和合作社营商业逐年增加。1952年,私营、个体商业网点减少到4.8 万个,从业人员减少到6.4万人,分别比1949年下降34.9%和45.6%,分别占全省的87.4% 和42.6%;而国营和合作社营商业网点由1949年的6226个增加到6889个,从业人员由2.05万 人增加到8.63万人,分别增长10.6%和3.2倍。1956年私营商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到1 957年底,未改造的个体商贩只有4050户、4534人、1957年底全省共有37014个商业网点。其 中国营3977个,占10.7%,合作社营14137个,占44%,公私合营16930个,与44%,私营4050 个,占1.1%;全省商业从业人员21.02万人,其中国营12.2万人,占58.1%,合作社营4. 48万人,占21.3%,公私合营3.89万人,占18.5%,私营0.46万人,占2.1%。
    1958年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对集体商业、公私合营商业实行了向国营商业的 “过渡”,取缔了个体商贩,商业部门政企合一;对二级站实行以省商业厅领导为主,地方 领导为辅,取消专业公司;有的地区批发机构改为按行政区划设置,造成批发机构重叠,市 场分割,互设壁垒的局面,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明显减少,商品流通渠道梗塞,流通 不畅。据1958年统计,全省共有各种经济成份商业网点16362个,饮食业、服务业网点4428个 ,分别比1957年减少58.5%和52.5%。1960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八字方针和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以后,调整了商业管理体制,疏通商品流通 渠道,开放自由市场,允许小商小贩合法经营,并对工农产品收购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从19 62年开始,商业网络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到1965年,全省社会商业网点恢复到23397个,饮食 业、服务业网点8053个,分别比1958年增长43%和81.9%。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商业网络遭到严重破坏。关闭了集贸市场,集体所有制的供 销合作社,一度与国营商业合并,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形成的以国营商业为主体,集体商业为 助手,个体和集市贸易为补充的多种流通渠道,几乎变成了国营一条渠道。多种经济形式并 存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几乎变成了国营商业的“一统天下”。网点大量减少,经济效益不 高。1969-1971年,先后撤销了省、市专业公司,下放了企业管理权限,二级站下放给各地 区,并按行政区设二级站。全省划分了松花江、绥化、肇东、北安、伊春、齐齐哈尔、佳木 斯、牡丹江8个地区,每个区设若干个专业二级站,致使批发站林立,市场分割,商品迂回倒 流,损失浪费巨大,造成了既不便于消费,又不利于生产的局面。1972年,撤销了按行政区 设置的二级站,恢复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和佳木斯4个二级站。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改 革,建立起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商业、饮食业 、服务业网络。从1983年起,在齐齐哈尔市进行了同一城市二、三级站合并的试点。又将设 在哈、齐、牡、佳4市的17个省属糖酒、百货、五金二级站和储运部门全部下放给所在市。为 了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搞活流通,相继在34个市、县建立了工业品、副食品贸易中 心70个。一个以一渠为主,多渠并存,各渠畅通的批发网络逐步形成。1985年,全省社会商 业网点达到21.6万个,人员106.3万人。其中国营商业网点1.26万个,人员40.3万人;集 体商业网点3.8万个,人员44.6万人;个体有证商贩16.5万个,人员19.4万人;饮食业服 务业网点7.4万个,人员34.8万人,其中国营饮食业、服务业网点3407个,人员6.6万人, 集体饮食业服务业网点1.37万个,人员17.5万人,个体有证饮食业服务业网点5.6万个, 人员10.2万人。
    二、商业网络构成
    (一)城市商业网
    黑龙江省城市商业网是指县城及县以上区域从事日用工业品、粮食、副食品经营的商业 网点和饮食业服务业网点。30多年来,黑龙江省城市商业几经兴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城市商业网点,特别是城市集体、个体商业网点有了很大发展。1985年,全省城市共有 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19.5万个,人员115.1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饮食业、 服务业网点1.32万个,人员41.3万人;集体所有制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3.39万个, 人员53.2万人;个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14.7万个,人员20.3万人。
    (二)农村商业网
    农村商业网络的主体是农村供销合作社。黑龙江省的农村供销社始建于1946年。据1946 年底统计,全省共有农村供销社(包括消费合作社)1300个,占行政村总数的20%左右,入股 社员110万人,占农村人员12%,股金304万元。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全省农 村供销社(包括消费合作社)发展到3110个,基本上达到两、三个行政村有一个供销社,入 股社员发展到590万人,股金881.6万元,职工人数44556人,占农村人口的0.6%,平均每一 供销社职工的服务人口为196人。1956年进行整顿并社,由原来以村建社改为以乡建社,到1 957年农村供销社为1164个,职工人数52787人,占农村人口的0.4%,平均每名职工的服务人 口为227人。1958年农村公社化后,采取以公社为单位建立农村供销社,以后虽有过调整,但 多年来没有大的变化。到1985年,全省有农村供销社1056个,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94 36个。
    农村供销社门市部是农村最大的综合商店。一个农村供销社最少有1个门市部,大集镇有 2—5个。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供销门市部也不断增加,经营的 品种逐年扩大。1978年全省有1533个供销门市部,1985年达到3168个,比1978年增长1.07倍 。
    供销部。供销部是小于门市部的综合商店,按经济区设部,是农村供销社分支机构,大 的农村供销社有15到20个部,小社有5到7个部,除供应日用工业品外,还承担农副产品收购 、副业生产安排、生产技术指导等。1985年全省有供销部6735个。
    饮食业。饮食业主要是农村饭店。1980年以来,出现很多专一品种的饭店,如浆汁馆、 饺子馆等,每个大集镇都有3—4处。在较小的村镇,根据季节变化需要,冬季经营饭菜,夏 季经营冷饮。1985年全省有农村饭店901个,冷饮店25个。
    服务业。服务业包括农村旅店、照像馆、理发店、家用电器修理部等行业,1985年有服 务业网点441个。
    (三)城乡集市贸易网
    黑龙江省城乡集市贸易出现较早,城市和集镇都设有集市贸易市场。新中国建立初期, 全省集市多集中在县城和集镇上。广大农村没有形成定期赶集的集市,农民之间互相调剂农 副产品,都要到集镇和县城进行交易。集镇和县城都有粮食市场,柴草市场,蔬菜、瓜果、 肉鱼等综合市场,牲畜交易市场,旧物交易市场等。集期多是月集。1950年,全省城乡集市 有550个,贸易成交额5500万元。
    1956年,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形成了统 一市场,城乡集市贸易作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必要补充而继续存在。但在政策上 对集市贸易进行了限制,工业品不准进入集市,工业企业不准自销产品,固定统一收购的农 副产品不准自由上市和自由贩运。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过程中,由于受“左”的 思想影响,在县城内取缔了集市贸易,一些集镇的集市在规模上也受到限制。这一时期的集 市减少。1959年,全省城乡集市只有390个,成交额3077万元。
    196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1962年中共 中央发布《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之后,全省城乡集市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 ”期间,全省城乡集市贸易再次受到了冲击,1976年农村集市只剩下207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黑龙江省集市网点得到发展。1980—1985年,全省市场建设 投资1000多万元,已建顶棚市场6万多平方米,室内市场1万多平方米,售货台2万多延长米, 新建专业市场近200处。到1985年,全省共有城乡集市1345个,成交额168674万元,共核准3 万多个商贩常年活跃在城乡集市市场,有近1万个专业贩运户从事农副产品的城乡贩运活动。
    (四)对外贸易网
    黑龙江省是一个内地口岸省,1954年黑龙江省成立了对外贸易局,局所属粮谷油脂、食 品、土产、畜产、杂品5个外贸专业公司,共有职工350人。1955年,国务院决定撤销内地省 的对外贸易局,变成外贸部驻黑龙江省特派员办事处。1957年又改为对外贸易局。1968年被 黑龙江省外贸公司革命委员会所取代。1972年再次恢复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局。1982年,随着 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外贸体制改革,对外贸易局改为对外经济贸易厅。到1985年,全省已 有23个外贸公司。其中,国家进出口总公司设在黑龙江省的分公司有19家,即粮油食品、土 畜产品、纺织品、轻工产品、工艺美术品、五金矿产、化工产品、机械、医药、机械设备、 出版、科学器材、有色金属、冶金、烟草、煤炭、包装、外运、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等公 司。省设立的外贸公司有4家,即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黑龙江省国外贸易总公司、哈尔滨亚 麻公司、黑龙江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还有地、市经贸公司17个,县外贸公司66个,有 生产加工企业14个,全省外贸系统职工7900人。
    省经贸厅在广州、大连、秦皇岛、深圳设有办事处,负责租船、定仓、配载、结汇等业 务,同时为国外和港澳客商进行经济贸易洽谈提供服务。为了加强对国际市场的考察,发展 客户,扩大销售渠道,在香港设有滨港咨询开发有限公司、龙光实业有限公司、隆丰有限公 司,在美国关岛设有太平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设有中国贸易中心,在德国汉堡 设有黑龙江商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