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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省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活动

第四篇 经济管理

第一章 经济管理的组织体系

  一、经济职能及其演变
    一般地说,省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流通、市场、消费、城乡 建设事业、人民生活和财政、税收及金融等协调工作。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管理体 制下,其具体经济职能是有区别的。
    (一)1949至1953年东北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工业企业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黑 龙江地区设有松江、黑龙江两个省。两省人民政府直属于东北人民政府领导。由于人口众多 ,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新中国在经济管理上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制度 。即有关全局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经济活动,如经济增长速度、主要工农业产品的发 展水平和重大比例关系、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布局、国家 预算、信贷收支、货币发行、主要商品和物资的收购、分配和调拨、进出口贸易、文教卫生 事业的发展、重要产品的价格,以及重大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等,都由国家统一安排,并在管 理上实行大区建制,一个大区管几个省。
    1950年1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的《省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明确规定:“省人 民政府委员会为省一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受主管大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在此期 间,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经济职能为:在国家概算或预算规定的范围内,编制省的概算或预 算和决算,并需经大区审核;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和东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统一 领导和检查监督下属各工作部门及各市、县的工作。当时省内的工业企业基本上是由东北行 政区管理的,政企职责不分,微观管理与宏观管理不分。
    (二)1954年撤销东北大区行政建制之后至经济体制改革前夕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从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加强 各地对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领导,以适应国家计划经济建设的目的出发,通过了《关于撤销大 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根据该决定,原松江省、黑龙江省合并, 成立新的黑龙江省。从此,黑龙江省的经济管理进入高度统一的历史时期。这期间,虽然省 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依然是制定计划、方针和政策,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 发方案,协调地区、部门、企业间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部署重点工程,制定并监督执行 经济法规等,经济管理的组织体系也随着管理体制的改革时而集权,时而放权。但由于长期 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省一级管理机构的经济职能始终具有以下几个 特征:一是由各级政府通过各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政企职责不分,所有权和经营权 不分。二是各级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不直接管理企业的经济综合 部门;另一类是直接管理企业的专业管理部门,它们既是政府管理行业的职能部门,又是直 接领导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单位。三是对企业的领导实行条(部门)块(地区)结合的双轨 体制,实际上是条块并管,有的以条条管理为主,有的以块块管理为主。
    (三)经济体制改革之后
    1979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管理体制的弊端 越来越显露出来。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要求必须按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改革经 济体制的旧模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求政府机构转变管理经济的职能。对此,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 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了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主要 职能。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中央的有关规定,省一级行政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有以下 几个方面:
    1.指导协调包括制定本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定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年 度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利用外资、智力开发等方面的方案;解决部 门之间、部门与地区之间难以互相协调解决的重大经济予盾,疏导和理顺经济关系;组织协 调省内生产和流通,搞好重大生产条件的衔接和调度,帮助企业加强联系。
    2.保障监督包括研究制定监督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各种经济法规,并负责经 济监督政策、方案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检查处理各种违反政策、法规的行 为,维护社会秩序。
    3.为经济发展创造基础条件和提供服务包括部署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经济发展趋 势的预测和汇集、传播经济信息;部署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推广和人才的培养;承担公用 设施和有关服务事业的建设等。
    4.加强各行业的宏观管理制定本行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指导本行业的 调整、改组和联合,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检查各项计划、有关经济法规、具体政策、措 施等的实施,组织实施对本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查以及各项计划的检查,不断改进技术,疏通 各种流通渠道,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行业的发展,以适应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二、重大的经济管理活动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这一时期的任务是: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在巩固新民主 主义政治制度的同时,大力恢复国民经济,开始着手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以便为全面开展社 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条件。围绕这一任务,省政府经济管理的重点活动 主要有: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松江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紧紧抓住恢复国民经济,争取财政状 况根本的好转这一中心环节,把注意力转到工农业生产领导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来,开始有 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1949年底和1950年初,两省人民政府先后成立了经 济计划委员会,并于1950年夏分别召开了省计划工作会议,制定了年度和3至5年的经济恢复 和发展计划,强调统一计划,把小生产者和私人企业的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纳入国家计划,强 调地方经济与全国经济的联系与结合,从而加强了经济工作的计划性和统一性。
    在农村认真贯彻农业生产政策,把农业为主作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方针之一。 松、黑两省政府以发展农业生产力,多打粮,多生产工业原料,提高农民大众生活水平为基 本出发点,采取多项具体政策:提倡组织起来,积极发展换工互助,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 道路,同时允许单干;允许新富农的存在;引导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术,选用优良种籽,推 广新式农具;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增施粪肥,改良土壤。
    在商业供销工作中,两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争取 财政状况的根本好转,积极改进商业供销工作,包括大力扶持合作社发展业务,改进国营商 业的经营管理,正确地贯彻价格政策,加强工商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市场情况有所好转。19 51年和1952年,先后在国、公营企业、商业和合作社系统开展了增产节约运动,以及“三反 ”、“五反”运动。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出于战争的考虑,国家将20个工厂从沈阳、丹 东(原安东市)、瓦房店等地迁到黑龙江地区,经过分、合,共建成24个工厂,并以极短的 时间投入生产。这些工厂企业的建成投产,使黑龙江地区的工业基础大为增强,成为黑龙江 省发展机电、军工、轻纺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到1952年末,松、黑两省胜利地完成了全面恢 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任务,全省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83700亿元(旧人民币,下同),为1949 年的176.7%,平均每年增长速度为20.2%。基本建设投资总额3年累计完成47853亿元,增长 近10倍。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松、黑两省从1953年开始转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这个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全力发 展工业、农业、林业和煤炭生产,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逐步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 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计划地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围绕这一任务,省政府经济 管理的重点活动有: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为新黑龙江省后,开始重新着手编制黑龙江省第一个五年计 划。1955年3月中旬计划草案编出,同年9月经全省人大一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组织 实施。按照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定,黑龙江省是国家建设的重点地区,其中苏联援助中 国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中,就有22项放在黑龙江省,形成了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建设 高潮。省委、省政府积极贯彻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把工业建设摆在重要地位。把保证工 业的发展,尤其是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防工业的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做到 了有重点地投放人力、物力和资金,即国防工程、国家重点工程及国营工业工程优先,地方 工业、城市建设及其他福利事业的基建在后,体现了先国家后地方,先生产后生活的顾大局 思想和创业精神。5年中,全省共建成2400多个工程项目,其中限额以上的工程122个。5年中 全省共新建和改建了315个工业企业。从根本上改变了黑龙江省原来工业基础薄弱的状况,使 黑龙江省开始成为拥有机械工业、煤炭工业、森林工业和轻纺工业的重点省份。在着力抓好 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地方工业,到1956年9月底,全省国营和地方国营工业总产值 已达到1957年计划要求的99.6%,有111个工厂提前完成了1957年的计划指标。黑龙江省作为 国家重要的农业地区,始终把粮食生产放在重要地位来抓。其中主要的工作:一是提高单位 面积产量;二是5年开垦荒地150多万公顷;三是1954至1956年从山东省有计划地移民37万人 ,开垦荒地35万公顷;四是发展国营农场和农业技术部门,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促进农业 生产的发展。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是这一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央人民政府于1953年11月19日决定对 粮食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1955年8月,国务院制定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 法》,对粮食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方针。黑龙江省1955至1957年国家定购任务 为每年352万吨,实际完成每年为375万吨左右,充分体现了黑龙江省服从整体、顾全大局的 风格,有力地支援了全国经济建设和灾区人民。
    在经济建设的同时,按照中央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要求和部署,黑龙江省对农业、 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2月,全省“三大改造”任务基本完 成。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
    这一时期,由于指导方针上的重大失误,工作急于求成,忽视客观经济规律,在“大跃 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冲击下,使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了曲折,再 加上3年自然灾害的影响,给黑龙江省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难。
    在“全面发展,全面跃进”和“工业以钢为纲”、“农业以粮为纲”的口号指引下,黑 龙江省从1958年9月掀起了“大跃进”的高潮,制定了全省1958年炼铁必成数20万吨(期成数 30万吨),比1957年增长104倍;炼钢必成数40万吨,比1957年增长32倍。全省集中了大量的 人力、物力,动用了巨额资金,结果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和浪费,而且严重影响了其他方面工 作的正常进行,打乱了国民经济应有的平衡,给全省经济建设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精神,黑龙江省从1958年8月起在全省农村建立人民公社 ,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全省农村就由原来的1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组成了700多个人民公社 ,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但是随着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共产风”席卷全省农村,在农业生产 上的高指标、浮夸风、瞎指挥风也盛行起来,这种违背等价交换和按劳分配原则,以及弄虚 作假,不求实效的做法,不仅造成了大量资金和农产品的浪费,而且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 生产积极性。
    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黑龙江省按照中共中央的决策开垦“北大荒”和开发大庆油田取 得巨大成功。1958年3月,王震率领十万官兵开垦“北大荒”,为黑龙江省农垦事业开创了新 局面。全省农垦系统经过3年的垦植,1960年比1957年耕地面积增加63%,各种农机具增加了 70一90%。1959年粮食总产量比1957年增加了142%。开发大庆油田是黑龙江省国家经济建设中 的一件大事。1959年9月26日在大同镇附近的一口探井喷出了有工业价值的油流。1960年2月 中共中央决定在黑龙江省的大庆地区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大会战。为此,中共黑龙江省委做出 了《关于开发石油资源,发展石油工业的决议》,确定了“全力以赴,全力支援”的方针, 省委专门成立了支援石油开发工作领导小组。3年困难时期,在财力和物资极度紧张的情况下 ,从交通、电力、邮电、科研以及商业服务、文教卫生等各方面支援大庆油田的开发。到19 60年,大庆油田已完成钻井358口,探清油田面积520平方公里,为改变我国贫油落后的面貌 做出了巨大贡献。
    (四)经济调整时期
    由于1958年“大跃进”及其随之而来的3年自然灾害,使第二个五年计划不得不中断执行 。从1961年开始,黑龙江省在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指导下, 转入了调整时期。这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是调整国民经济。1961年9月2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二届四次(扩大)全会,确定 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生产与流通之间、生产和生活之间、经济建设与文教建设 之间的比例关系。1962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七千人大全)之后,黑龙江省 根据中央提出的“先抓吃穿用,实现农轻重”的精神,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和“生产第一、市 场第二、建设第三”的方针,提出了对国民经济的调整方案,并认真付诸实行。
    二是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黑龙江省对农业的调整是从1960年开始的,根据中共中央指 示精神,在全省农村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为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中共黑龙江 省委、省人委相继制定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试行稿)、《关 于认真清理“一平二调”帐目坚决退赔的规定》(试行稿)、《关于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 案)的补充条例(草案)》及《黑龙江省人民公社社队规模调整规划(草案)》等文件。19 61年6月成立了省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全省农业战线生产建设和制定技术改造规划,处 理农村各项经济政策问题。在此工作的基础上,还本着实事求是精神,调整了粮食征购指标 ,使生产指标和征购粮食指标更接近于实际。
    1963年9月,中共中央提出,从当年起,再用3年时间继续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作为今后发展的过渡阶段,将第三个五年计划推迟。根据这一精神,黑龙江省在19 62年调整经济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从1963年起又继续进行了3年调整。其具体目标是:农 业生产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工业生产水平要在1957年基础上提高50%左右;国民经济各 部门的主要比例关系应力争在新的基础上取得基本协调。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1963年的经 济调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把农业放 在第一位。1963年以后,经济形势持续好转,工农业生产接近和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农轻重 比例关系基本协调发展;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恢复正常,人民生活有所改善;财政收支平衡 ,贷币信用提高;文教、卫生、科技等多项事业也都有了新的发展。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黑龙江省同全国一样经历了一场灾难,国民经济遭到 极大的挫折和损失。这期间经济管理的活动主要有:
    1969年4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计划工作会议,根据当时战备形势的需要,强 调突出国防工业和大力发展以钢铁为中心的原材料工业,以为农业服务为重点的机械工业。 以解决穿、用为重点的轻工业,以及以常规武器配套为重点的军事工业。1970年1月召开的全 省工业会议上,省革命委员会提出组织工业生产大会战,加快建设“小而全”的工业体系。 同年10月,在全省工业座谈会上提出1971年全省工业建设的重点是突出抓好常规武器配套的 军工生产建设,以钢铁为重点的基础原料工业建设,以提高设备配套水平为重点的轻化工业 建设。同时,还积极发展燃料工业、电力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进一步抓好“五小”(小钢铁 、小水泥、小农具,小化肥、小电站)企业的发展、巩固和提高。1972年2月,省革命委员会 在全省工业工作会议上就全省开展“工业学大庆”作了具体部署,在工交战线掀起了“工业 学大庆”的高潮。1972年下半年,按照中央的指标,在全省逐步开展了对工业企业的整顿工 作,并开始注意调整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加强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业。1975年初,邓小平主 持国务院日常工作,领导开展了包括工业整顿在内的全面整顿工作。1976年1月12日,在全省 计划会议上,提出《全省物价十年规划和1976年物价调整计划的初步意见》。在粉碎江青反 革命集团以后的3年多时间,省革命委员会还集中力量抓了“工业学大庆”,对亏损企业进行 了扭亏增盈工作。
    在农业生产方面,1970年10月,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的 群众运动的通知》。根据周恩来总理指示,要求学大寨学根本,即在三大革命运动中坚持政 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 1971年12月,在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上要求把农业战线各项工作统一到“农业学大寨”方向路 线上来,要求全党大办农业,各行各业支援农业,抓紧粮食生产,实现粮豆上《纲要》。19 72年和1973年还分别召开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畜牧业生产会议,提出稳定农林核算单位,发 展畜牧业生产,特别强调增加生猪生产,搞好农田水利建设等问题。
    (六)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至1985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 方针,黑龙江省进入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局面的新时期。这一时期经济管理的重点活动 有:
    制订和实施第六个五年计划。1983年,第六个五年计划经六届一次省人民代表大会讨论 并通过。这个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建设五个基地,即以商品粮为主、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 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基地;以食品、纺织为重点的轻工业基地;以营林为基础、木材综合 利用为重点的林业基地;以煤炭、石油为重点的能源、化工基地;以调整机械工业服务方向 、发展建材工业为重点的重工业基地。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黑龙江省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一个从农村到城市,从发展多种 经济成份到改变生产经营方式,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单项改革到综合性改革的不断发 展和深化的过程。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分为两步:第一步是1982年末黑龙江省委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家 庭承包责任制;第二步始于1985年,主要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取消农产品统购派购办法, 建立新型的合作组织,发展商品经济。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是对国营工商小企业实行放开经营,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简 政放权,从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给企业“松绑”,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在 企业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普遍实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流通领域里,从改革批 发体制人手,初步形成了开放式的流通网络。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以城市为重点的整 个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全面开展新阶段,企业活力大大增强,经济体制改革在积极、稳妥、 深入配套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