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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物价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稳定市场,稳定物价,制定了“统一领导,分 级管理”的物价工作方针。建国之初和“三年恢复”时期,黑龙江地区的市场物价工作分别 由原松江省、黑龙江省商业厅负责管理。针对日伪政权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混 乱局面,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实施全国财政经济工作 的统一管理,把工作重心放在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上,较快地制止物价波动的局面,使 物价趋向稳定。但是,当时国民经济正处于恢复时期,国营经济发展刚刚起步,资本家投机 倒把活动等不法行为没有受到限制。物价管理工作还不完善,在此期间又进行抗美援朝战争 ,黑龙江省担负着支援战争的重要任务。这一期间,市场商品供不应求,零售物价不够稳定 。全省零售物价指数,1951年比1950年上涨10%,1952年比1951年又上涨11.7%。为了尽快恢 复国民经济,党和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政治、经济措施。1952年初在全国开展了“三反、五 反”运动;同年11月在商品价格、经营范围和市场管理三方面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商业调整, 使城乡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市场供应缓和,物价涨势基本得到控制。
    “一五”计划期间。1954年8月原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后,物价管理工作仍由省商业厅 统一管理,1957年则由省人民委员会财贸办公室负责。这期间,省委、省政府先后在1953年 11月和1954年9月,对粮食、油料、棉花等商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生猪、烟叶、麻等土畜 产品实行派购政策;1956年,省商业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国营商业牌价掌握权限分工制度》 ,使城乡市场商品供应充足,市场物价比较稳定。在这5年中,除1953年为了经济建设,在物 价方面做了必要的调整,使物价上涨幅度较大外,其它年度物价比较稳定,1957年同1952年 相比,全省零售物价指数上升了12.3%,平均每年递增2.34%。这一时期是全省市场物价形 势较好的时期之一。
    “二五”计划时期。黑龙江省物价管理机构几经变化,1958年2月,在省经委内部设物价 局,1959年2月,成立黑龙江省物价局,同年6月改为黑龙江省市场物价管理局。在这期间, 由于“大跃进”,经济工作指导上的失误,市场物价开始出现不稳的势头。特别是1960—19 62年,我国连续3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大幅度下降,市场商品严重匮乏 ,引起物价波动,市场零售物价上涨幅度很大,包括平价、高价、议价、市价的社会物价总 指数,1961年比1960年上涨22%,1962年又比1961年上涨2.9%,两年上涨总幅度为25.5%。 以后3年中,由于党中央采取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经济调整取得了显 著成效,农业生产得到很快恢复,使物价开始回落。1963年比1962年下降7.9%,1964年比1 963年又下降2.7%。经1963年到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全省物价回落幅度为11.4%。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黑龙江省物价机构被“砸乱”、撤销,直到1978年重新 成立黑龙江省物价局。在这期间,1967年10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根据党中央 、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十二条规定”,发出了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的通知,关 于制止自行提高物价的紧急通知,以及调整若干工农业产品价格的通知等文件,对于稳定市 场,稳定物价,扭转当时的乱涨价歪风,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10年中,由于“文化大革 命”的干扰破坏,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市场商品供应紧张,物价的混乱现象和变相涨价 、随意提价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尤其是集市价格上涨50%以上, 比国营牌价高出1倍多。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1978年重新成立了黑龙江省物价局,各地、市、县也陆续成 立物价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分管所在地域的物价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 着全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市场和物价管理也相应地进行了改革,出台 了一些新的举措。1979年4月和11月,相继提高了农副产品和8种主要副食品及其连带产品的 零售价格,同时给每个职工每月5元副食补贴。这次调价,全省物价总水平上升5.6%,比全 国平均上升幅度6.0%低0.4个百分点。1981年10月,提高了烟、酒零售价格,降低涤棉化纤 布平均零售价8.5%,以及调整蔬菜和部分副食品价格,体现在1982年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上 升2.8%。1983年再次调整理顺部分商品价格,农副产品价格开始放开,全省物价总水平比上 年上升2.2%。1984年相应地调整了工业品地区差价,全年物价总水平上升4.4%。1985年由 于全面放开猪肉、鲜菜等鲜活商品价格,并调整了农村返销粮价格,当年全省物价总水平比 上年上升11.7%。“六五”计划期间,全省物价总水平上升了25.1%,比全国平均水平18. 5%高6.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递增4.6%,比全国平均递增幅度3.5%高1.1个百分点。同19 76年相比,7年间全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升34.5%,比全国平均水平28.1%高6.4个百分点, 平均每年递增4.3%,比全国平均递增幅度3.6%高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