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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民收入的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国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生产结构发生了明 显变化。
    一、国民收入生产总额
    从1953年到1985年的33年间,各个时期的国民收入和社会总产值基本上同步增长。   
    “一五”时期(1953—1957年)
    这一时期,黑龙江省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省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26.67亿元 ,占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3%,全国156项重点建设项目,在黑龙江省兴建的有2 2项,“一五”时期建成投产的有18项。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5.03亿元(绝对值按现行 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1952年增长1.1倍,年平均递增15.8%。 其中重工业年平均递增19.8%。与此同时,运输邮电业、商业饮食业、建筑业也分别比1952 年增长1倍、73.6%和69%。这一时期除农业总产值下降4.1%外,各物资生产部门的产值都有 较大幅度的增长,1957年社会总产值达到73.5亿元,比1952年增长38.7%,年平均递增6. 8%。在社会总产值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国民收入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1957年国民收入 达到37.77亿元,比1952年增长47.3%,年平均递增8.1%。人均国民收入达到261元,比19 52年增长11.22%。
    “二五”时期(1958—1962年)
    这一时期,由于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急躁冒进,盲目追求“大跃进”的高速度和“一 大二公”的生产关系,造成国民经济大起大落。1958、1959、1960年社会总产值分别比上年 增长53.6%、19.8%和5.5%,1961、1962年分别比上年下降44.4%和5.4%。1962年社会总 产值仅达到90.2亿元,仅比1957年增长1.6%,平均每年递增0.3%。其中起伏最大的是工业 ,从1958年到1962年的5年中,前3年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74.5%、41.6%和17.5%,后两年 分别下降53.3%和8.2%。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国民收入的增长。1962年国民收入仅为43.58亿 元,比1957年下降10.3%,平均每年下降2.1%;人均国民收入减少到230元,比1957年降低 31.5%,平均每年下降7.3%。
    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年)
    由于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大跃进”时期一哄而起的 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的“小土群”工业,实行坚决的关、停、并、转。同时,缩减 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精简了职工,压缩了城市人口,充实了农业第一线,农业生产确立了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克服了“一平二调”的“共产风”。认真贯彻执行国 民经济计划的安排,以农、轻、重为序;坚持先简单再生产,后扩大再生产的原则,迅速恢 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24.9亿元,比1962年增长41.2%,平均每年 递增12.2%。农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二五”期间的28.4%上升到31.7%。这一 期间,原油产量增长较快,1965年达到834.24万吨,比1962年增长1.35倍。再加上其它工 业的增长,1965年工业总产值达到88.5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8.8%。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带动 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1965年社会总产值达到139.7亿元,比1962年增长60.4%,平均每 年递增17.1%,分别超出“一五”时期和“二五”时期年平均递增速度10.3和16.8个百分 点。由于这一期间社会总产值增长较快,相应地国民收入也有了较快的增长。1965年国民收 入达到66.93亿元,比1962年增长63.9%,平均每年递增17.8%;人均国民收入319元,比1 962年增长48.1%,平均每年递增14%。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这一时期,社会生产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缓慢,经济效益下降。19 76年,社会总产值达到272亿元,比1966年的170.9亿元增长59.7%,平均每年递增4.8%, 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186.6亿元,比1966年的108.35亿元增长95.5%,平均每年递增7%。由 于社会总产值增长速度下降,导致国民收入增长缓慢,1976年国民收入达到133.6亿元,比 1966年增长55.8%,年平均递增4.5%。1976年人均国民收入410元,比“文化大革命”前的 1966年增长30.4%,平均年递增速度仅为2.7%。这一时期,大庆石油生产正处于高产期,1 966年突破1000万吨,达到1060万吨,1976年突破5030万吨。石油生产一直占工业总产值的1 /4左右。如果没有原油的增产,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将会更低。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979—1985年)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头两年(1977—1978年),由于经济工作指导思想还没有从过 去“左”的错误中解脱出来,急于求成,“大干快上”,虽然国民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8.8 %和12.8%,但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加剧,给以后的经济发展造成了被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清理了经济工作中“左”的指导思想,贯彻执行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经济工作逐步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 道上来,国民经济出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的新局面。这一时期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都有了 较快地增长。1985年社会总产值达到629.8亿元,比1978年增长61.0%,平均每年递增7.0 %。其中工业总产值递增7.4%,农业总产值递增3.5%,建筑业总产值递增12.5%,运输邮电 业总产值递增10.1%,商业饮食业总产值递增7.4%。国民收入逐年增长,稳中有快。1985年 国民收入达到281亿元,比1978年增长53.9%,年平均递增6.3%。人均国民收入达到843元, 比1978年增长42.5%,年平均递增5.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7年中,新增加国民收 入130.3亿元,平均每年增加18.61亿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收入增加最多的一 个时期。
    二、国民收入生产结构从1953—1985年的33年间,在国民收入总额不断增长的同时,生 产结构也不断发生变化,详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
    1.在国民收人中,农业比重下降,工业比重上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黑龙江省 工业落后,基本上是个农业省份。1952年,农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63.9%,工业净产值仅 占国民收入的20.04%。“一五”时期以来,随着资源的开发和建设,逐步形成了以煤炭、木 材、石油、机械等行业为骨干的工业体系,工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一五”时期的 27.6%,上升到“六五”时期的54.3%;农业的发展慢于工业,农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比重 由“一五”时期的54.08%下降到“六五”时期的30.8%。这标志着黑龙江省工业化程度有了 很大提高。
    2.在工业净产值中,轻工业比重较小,重工业比重较大。   
    轻工业净产值占工业净产值的比重,由1952年的33.6%下降到1985年的21.8%,重工业 净产值占工业净产值的比重,则由1952年的66.4%上升到1985年的78.2%。黑龙江省的工业 属于重型结构。
    3.轻工业增长落后于重工业的局面开始有所改变从“一五”时期到“五五”时期,除三 年调整时期以外,轻工业的增长速度都慢于重工业,“六五”时期开始扭转了轻工业增长缓 慢的局面,轻、重工业净产值平均增长速度的比例,由“一五”时期的1:3.65,下降到“ 六五”时期的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