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生产额减去净上缴(即向国家提供的积累)以后,为黑龙江省国民收入的使用
额,可在积累与消费之间进行分配。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一定数量的情况下,积累和消费是相
互消长的,积累多了,用于消费的就少了;消费多了,用于积累的就少了。同时,积累与消
费又是相互制约的,保持适度的积累率,是为今后经济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定提高
创造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消费有适量的增长,以保
证人民生活水平不至于比前期下降。这样,积累率也就要受保持必要的消费增长度的限制。
长期以来,由于在高积累、低消费的思想指导下,曾出现过积累与消费的分配比例失调的问
题。
1953—1985年间,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中,用于扩大再生产的积累方面为823.16亿元,占
27.4%(即积累率);用于居民和社会消费方面为2181.68亿元,占72.6%(即消费率)。
按积累为1计算,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为1:2.65。
从主要历史时期看:
“一五”期间,由于进行有计划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适当扩大积累是客观需要。这一
期间,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中,用于积累43.11亿元,积累率为27.5%,用于消费113.74亿元
,消费率为72.5%,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为1:2.64。在积累总额中,生产性积累为30.69亿
元,占积累总额的71.2%;非生产性积累为12.42亿元,占积累总额的28.8%。在消费总额
中,社会集体消费为7亿元,占消费总额的6.2%,居民个人消费为106.73亿元,占消费总额
的93.8%。1957年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达178元,比1952年提高16.04%,平均每年增长3%。
“二五”期间,在“大跃进”的形势下,走的是一条“高速度、高积累、低消费”的路
子。由于领导上头脑发热,对投资的使用轻率、对人民生活注意不够,结果是欲速则不达。
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中,用于积累77.34亿元,积累率高达32.5%,比“一五”期间提高5个百
分点;用于消费160.76亿元,消费率为67.5%,是消费率最低的时期。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为
1:2.08。在积累总额中,用于生产性积累的比重高达92.0%,而用于非生产性积累的比重
仅为8%,“骨头”和“肉”的关系严重失调。“二五”期间的积累率波动很大,1958年高达
44.4%,1959年又扩大到44.9%,1960年回落到42.8%,1961年跌到16.4%,1962年为负1.
3%。积累率的大起大落,带来的是大批建设项目下马,浪费了资金和人力,高积累率并没有
取得高效益,国民收入生产额平均每年只增长0.3%。这一期间新增人口446万人,平均每年
递增4.73%,比同期国民收入生产额的增长速度高14倍,人民消费水平明显下降,1962年居
民人均消费水平只有149元,比1957年下降7.8%,平均每年下降1.6%。当时粮食供应不足,
蔬菜和其他副食严重缺乏,许多人只能靠代食品维持生活。
经济调整期间,大大地压缩了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中,用于积累方面
有所减少,为40.83亿元,积累率降到26.1%,用于消费115.72亿元,消费率为73.9%。积
累与消费的比例为1:2.83。在积累总额中,生产性积累占71.3%;非生产性积累占28.7%
。在消费总额中,社会集体消费占10.2%,居民个人消费占89.8%。这一期间,由于认真贯
彻执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国民收入平均每年
增长17.9%。1965年,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由1962年的149元,提高到167元,但扣除物价因素
平均每年下降2.4%。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这10年间,积累率平均只达
到24.2%,消费率为75.8%。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为1:3.13。这10年社会经济效益较低,主
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与“一五”期间比较,都有明显下降: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4.5%,下
降3.6个百分点;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1.8%,下降1.2个百分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1979年到1985年,黑龙江省经济建设稳步前进,人民群众
得到较多实惠,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这一期间,积累率为28.9%,消费率为71.1%。积累与
消费的比例为1:2.46。在积累总额中,生产性积累占66.3%,非生产性积累占33.7%,在
消费总额中,社会集体消费占8.2%,居民个人消费占91.8%。由于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逐步
转到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国民经济出现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局面。这一期
间,由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新增加的固定资产248.35亿元,占同期积累额的64.7%。基本建
设投资新增加的主要生产能力有:煤炭开采774万吨,原木采运138.4万立米,石油开采753
万吨,发电机组容量164.8万千瓦,水泥194.2万吨,汽车2560辆,机制纸及纸板4.1万吨
,机制糖18.6万吨,啤酒3.4万吨,乳制品1.7万吨。竣工住宅面积4356.7万平方米。居
民消费水平有明显提高,平均每年增长7.2%,比“一五”期间上升了4.2个百分点。
从1979—1985年的7年来,在国民收入使用额中,无论用于积累,还是用于消费,都取得
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积累方面特点
用积累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能源和交通建设7年来,完成能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45.4亿元(全民所有制单位,
下同),比前26年还多1.4倍。其中电力工业投资完成19.2亿元,比前26年多14.3%,建成
投产的有富拉尔基二电厂、伊春电厂、牡丹江电厂等;煤炭工业投资完成33.3亿元,比前2
6年多69.6%,建成投产的有鹤岗竣德立井、双鸭山新安斜井、兴凯湖前进煤矿等;石油工业
投资完成92.9亿元,比前26年多2.9倍。交通邮电建设投资完成20.7亿元,比前26年多1%
。新建铁路铺轨里程285.6公里,公路4752公里,微波线路678公里。
2.原材料工业建设7年来,完成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比前26年的总和还多
18.9%,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前26年的28.4%上升到33.6%。重点扩建了哈尔滨
水泥厂和牡丹江水泥厂,全省新增水泥生产能力283.9万吨。
3.轻纺工业建设7年来,完成轻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
重,由前26年的8.8%提高到11.4%。制糖、乳制品、酒类、造纸、化纤、毛纺等以本省资源
为原料的轻纺工业得到较快发展。同时,电子工业等新兴工业也相继建立起来。
4.老企业的更新改造仅“六五”期间,全部建成投产的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或生产线有8
3项,总投资额3亿元,引进了日本、德国、法国、美国、丹麦、捷克等国家的先进设备和技
术。如黑龙江涤纶厂,先后从德国、法国等4个国家引进了具有80年代水平的先进设备,经过
4年的改造和扩建,化纤产量达到2.8万吨,产品品种由1种增加到20多种,产品质量在全国
名列前矛。1984年实现利税4100万元。与引进前相比,产量翻了1番,利润增长2倍多。
5.科技、文教、公用设施和住宅等方面的建设7年来,完成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107.
1亿元,占总投资额的比重,由前26年的12.7%上升到28.2%。完成科技、文教、卫生、城市
公用设施和职工住宅固定资产投资91.6亿元,比前26年多1.8倍。其中:科技、文教、卫生
投资多3.8倍;城市公用设施投资多37.3%;住宅建设投资多2.5倍,住宅竣工面积2936万
平方米。新建了一批自来水厂,新铺设和更换一批旧的供排水管道,提高了供排水能力,改
善了供排水条件。与1980年比较,自来水厂由23个增加到35个;自来水管道长度由1225公里
增加到2272公里;全年生活用水量由7031万吨增加到13791万吨。城市居民自来水普及率由4
1.5%上升到53.9%。排水设施也有很大的改善,下水道总长度由1980年的698公里增加到13
92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了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总长度由1980年的1521公里,增加到1985
年的2419公里。新建和改建了一批公路桥梁,新建的有哈尔滨和平立交桥、松花江公路大桥
、牡丹江公路大桥、齐齐哈尔南小立交桥、富拉尔基地道桥等,改建、扩建的有哈尔滨西大
桥、三孔桥等。家庭用液化石油气量,由1980年的7758吨,增加到43946吨,增加了4.2倍。
液化气普及率由7.8%上升到15.6%。家庭用煤气量由1711万立方米,增加到2535万立方米,
增长48.2%。煤气普及率由1.7%上升到2.3%。城市绿化面积逐年增加,绿化覆盖率由1980
年的9%上升到1985年的10.3%。
二、消费方面特点
1.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3年,农
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由于取消了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了农产品价格,把
过去单一的农业自然经济,引向以粮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商品经济的轨道,农民生
活普遍得到改善,消费水平有较大提高。1985年农民消费水平达到328元,比1978年增长83.
8%,平均每年递增9.1%。而同一时期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为763元,比1978年增长40.0%,
平均每年递增4.9%。农民与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的比例(以农民为1)由1978年的1:3.15
缩小为1985年的1:2.33。
2.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新变化“六五”期间,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高较快,消费结构也
发生了新的变化。
从上表看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中吃的比重都有所下降,城市下
降幅度更大,城市居民穿的、用的比重上升幅度较大,分别比1980年上升4.09和1.5个百分
点。城市居民购买新款式时装和高档衣料显著增加,1985年与1980年比较,呢绒增长2.4倍
,绸缎增长1.7倍。农民消费中,住的、用的、烧的比重上升幅度较大,分别比1980年上升
3.96、4.41和2.23个百分点。农村出现了“盖房热”,5年间平均每5户农民就有1户建了
新房。1985年末,每个农户拥有房屋3.13间,比1980年的2.52间增加0.61间。新建住房的
质量也比过去好,一般为砖木结构,也有钢筋水泥结构。支出中,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支
出有较大幅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