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经过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已逐步形成了以煤炭、木材、石油、机械为重点,门
类比较齐全,技术比较先进的新兴工业基地。从“二五”时期起到1985年,重工业产品调出
量越来越多,而本省需要的原材料由于受全国供需状况的制约时多时少,加之本省轻工业一
直是“短腿”,这就决定了黑龙江省长期处于生产资料净调出和生活资料净调入的不平衡状
态。
一、工业品的调出
1.重工业品的调出从1952年到1985年,黑龙江省共净调出原煤2.68亿吨,木材2.48亿
立方米,原油6.32亿吨,发电设备1951万千瓦,以及其他机械设备和金属制品。调出产品总
价值1095.4亿元。详见下表:

而且,煤、木、油调出量占产量的比重呈上升趋势。详见下表:
除调出煤、木、油等初级产品外,还调出大量的机械设备,装备了全国的电站、矿山、
钢铁联合企业以及各个行业。1952年至1985年共提供成套电站设备2244万千瓦,其中调出省
外2000万千瓦,占产量的76%,占这个时期全国新增发电设备总容量7900万千瓦(包括引进)
的25.3%。著名的刘家峡、新安江、葛洲坝等155处大型水力、火力发电站,都是哈尔滨“三
大动力厂”提供的设备。先后为包钢、攀钢、鞍钢、武钢、首钢、宝钢提供了18套大型轧机
和辅助设备。铁路货车全部调出,1949年—1985年,共调出货车14.2万辆,占全国新增货车
一半以上;金属切削机床年产量最高达到4084台,调出量占80%以上;铝材最高年产4.73万
吨,优质钢材最高年产23.7万吨,轮胎外胎最高年产127.6万条,调出量都占产量的80%以
上;电表仪器、工业用轴承、量具刃具、电碳制品等调出量占产量的90%以上。黑龙江省每年
加工原油689万吨,年产汽、煤、柴油327万吨以上。1985年净调出105.4万吨,占产量的32
.2%。
2.轻工业品的调出黑龙江省调出的轻工业品主要有4大品种:从1985年情况看:(1)糖
产量42.4万吨,经商业部门调往省外18.8万吨,占产量的44.3%。(2)奶粉产量4.56万
吨,调往省外4332吨,占产量的10%。(3)机制纸产量38.1万吨,调往省外5796吨,占产量
的60%。(4)亚麻布产量3519万米,调往省外3167万米,占产量的90%。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加快了轻工业的生产步伐,一些轻工业产品调出量有所增加。如胶鞋,1978年调人32
0万双,而1985年变为调出160万双;铅笔,1979年调出4474万支,1985年增加到6907万支。
二、工业品的调入
1.重工业品的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调给黑龙江省的重工业产品,可以分
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钢材、生铁、有色金属。黑龙江省机械工业比重大,因此缺钢少铁(生产的优
质钢材主要满足全国需要),生产、基建用的钢材、生铁大部分依靠省外调人。而且数量逐
年增加。以1985年为例,全省钢材、生铁消费量分别达到221.6万吨和58.1万吨,分别比“
一五”时期每年平均增长9.3倍和7.5倍。而省内钢材产量,1985年仅为65.2万吨,生铁仅
为29.09万吨,分别只占消费量的29.4%和50.1%。从1953年到1985年,黑龙江省净调入钢
材1717万吨,生铁805万吨,分别占消费量的67.9%和73.1%。详见下表:
“一五”时期在完全不生产钢铁的情况下,调入钢材111.1万吨,生铁35.2万吨,分别
占同期消费量的103%左右。以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对钢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尽管省内钢铁
工业有一定的发展,但仍满足不了需要,净调入量到“六五”时期剧增到643.4万吨,比“
一五”时期翻了两番多。“一五”时期以后生铁自给水平逐期有所提高,在需求量不断增大
的情况下,净调入量有所减少,净调人量占消费量的比重由75.3%下降到51.7%。
黑龙江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但开发利用很不充分。到1985年,铜、铝、铅的年产
量分别只能满足需要量的4.3%、3.9%和0.05%。因而长期以来,每年从省外调人的有色金
属产品均占消费量的95%以上。黑龙江省调入的这些原材料,经过加工,产品又调出省外。1
953—1985年,黑龙江省共净调入铝108.8万吨,铜45.4万吨,分别占同期消费量的98.4%
和96.5%。以调入的这些有色金属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出来铝材、电线、电缆、机电产品等
,有70—80%调往省外,支援全国经济建设。
第二类是化工原料、化肥、农药。黑龙江省基本化学原料工业产品主要有硫酸、烧碱两
种,年产量分别为3.22万吨和4.2万吨(折纯量),其它化工产品生产能力很小。硫酸从1
970年开始形成能力,当时只有3家小磷肥厂。1975年扩大为10家,其中安达磷肥厂为中型企
业,年生产能力8万吨。其他9家为小型企业,年生产能力只有1—2万吨。生产的硫酸主要用
于磷肥生产,商品酸只有4—5万吨。1985年全省硫酸产量仅有3.22万吨,而同期消费量达到
8万吨,从省外净调入3.65万吨。1953—1985年黑龙江省共净调人硫酸61.3万吨,占同期消
费量的37.4%。烧碱原来只有齐齐哈尔化工总厂一家生产,1952年产量最高达到7000吨。以
后经过两次大的改造,生产能力超过万吨。1959、1966、1968年佳木斯化工厂、哈尔滨化工
二厂、牡丹江树脂厂分别投产,烧碱生产能力为0.8—1.5万吨。1985年全省烧碱产量4.2
2万吨(折纯量),而全省需要量为11.02万吨,从省外调人8.71万吨,占消费量的79%。
黑龙江省橡胶工业产值占化学工业产值的1/3,但橡胶原料却全部依赖省外供应。1953
—1985年共消耗省外调人的橡胶58.55万吨。从调入的基本化学原料和橡胶的情况看;基本
化学原料省内自给率仅占41.5%。其中硫酸、烧碱净调入占消费量的37.4%和61.9%,而纯
碱、橡胶和工业用盐则全靠省外供应。
省内化肥产量逐年增加,但由于需求量扩大,净调入量不断增加。1951年全省农用化肥
年产量只有300吨,到1957年产量也只有5600吨。这一期间,全省所需化肥基本上依靠省外调
人,共调入化肥47859吨,平均亩施化肥0.022公斤。“二五”时期,化肥生产发展迅速,产
量达到12.15万吨,从省外净调入10.24万吨,平均亩施化肥0.27公斤。“三五”时期化肥
产量19.81万吨,从省外净调入208.4万吨,平均亩施化肥4.38公斤。“四五”时期,化肥
工业有新的发展,但由于销售量大幅度增长,省外净调入量占销售量的比重上升,“五五”
、“六五”时期化肥省外净调入量均有增长。到1985年全省化肥销售量达到188.5万吨(标
准吨),其中省内生产33.6万吨;合成氨47.17万吨,从省外调人171.8万吨(标准吨),
省外调人量占销售量的91%。亩施化肥由“三五”、“四五”时期的4.38公斤和4.64公斤,
增加到“六五”时期的8.07公斤。
黑龙江省农药工业起步较晚,1958年开始形成1.2万吨的生产能力。长期以来品种少、
产量低,1983年农药产量仅为2472吨,到1985年又降到1340吨(折2230标准吨),只占全国
的0.64%。年均总进货量为3.27万吨,其中省外净调入1.68万吨,占总进货量的51.4%。
1953—1985年,全省共净调人农药17.33万吨,占总进货量的41.2%,平均每年净调入5257
吨。详见下表:
第三类是农机产品。黑龙江省的农机工业是在解放初期的小铁匠炉、小翻砂厂的基础上
逐步发展起来的。当时只能生产“三弯一铧”(弯勾犁、弯勾锄、弯勾镰刀、铸铁铧子)等
手工小农具。黑龙江省是农业机械化重点省份。1985年拥有的9.03万台大中型农用拖拉机,
几乎全部由省外调人的。本省农机工业逐步有了发展,到1985年,不仅能生产机引犁、播种
机、机引耙、机动脱粒机及各种农机具配件等,还能生产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除能满足省内需要外,还可调出省外。1980年全省购进农机产品4.3亿元,其中省外调人2.
9亿元,占购进的65%。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对大型农机具的需要量减
少。1985年全省购进农机产品3.43亿元,其中省外调人633万元,占购进总额的2%。调给省
外106万元,净调入527万元。
2.轻工业品的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轻工业有了很大发展,逐步形成了
以糖、纸、乳、酒和麻毛化纺织为重点的轻工业产品体系群。但由于国家对黑龙江省的投资
一直向重工业倾斜,省内对轻工业的发展也重视不够,至使轻工业至今仍是一条“短腿”。
1985年省轻工业品自给率只有53%,其余47%依靠从外省调入。据1985年对43种净调入的轻工
业消费品的统计,省外调人最占进货量的80%以上的有:家用电冰箱、涤纶混纺布、全塑鞋、
暖水瓶、电风扇、收录机、录音胶带、染料、胶片、胶卷、电视机(包括彩色电视机)等11
种;占60—80%的有:汗衫背心、棉毛衫裤、卫生衣裤、香皂、手表、自行车等6种;占40—
60%的有:毛巾、棉布、呢绒、绸缎、绵纶袜、洗衣粉、灯泡、半导体收音机、花线、日光灯
等10种;占40%以下的有:卷烟、罐头、化纤布、家用洗衣机、电池、镀锌铁丝等16种。甚至
连一些日常生活必要品如灯泡、香皂、洗衣粉、暖水瓶等也要从省外大量调入。